㈠ 西安“信用社区”小额贷款怎么申请
这个好像比较难,手续比较复杂。
㈡ 西安小额贷款怎么办理利息多少
你办理小额贷款,主要还是要看你个人的条件,条件好的话,利率会相对低一些的
一般如果你打算申请个人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的话,你需要满足如下的条件:
申请信用贷款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㈢ 西安邮政小额贷款
找担保中心解决此问题。
为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西安市今年在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小额担保贷款由原来的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担保,变为现在的市、区县两级同时审批,并以区县为主。申请人应携带好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领表。
创业性质不同所需材料有别
在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时,个人创业和合伙创业所需要的申请贷款材料是不一样的。提醒广大符合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士,申请时根据创业性质,携带好相关材料。
个人申请贷款携带的8类资料:《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5份;《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4份;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借款人“再就业优惠证”、“复员转业退役证”,被征地农民撤村转户的证明,“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借款人参加创业培训,SYB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经营手续的原件、复印件;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
合伙创办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要提供以下资料:合伙企业的章程;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项目的有效材料,包括场地证明,项目的政府批文;合伙企业自有资金的证明;合伙人明细表;合伙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优惠证、创业培训证;创业计划及投资分析报告;合法产生的合伙企业负责人的材料。
当进入担保手续办理程序时,还要根据要求提供更多其他资料。
申请小额贷款两级同时审批
我市在区县成立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后,目前的两级审批的分工是:下岗失业人员可到所在辖区的区县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办;部分个人、合伙经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申请贷款则要到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认定。贷款人通过自愿申请,社区推荐,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和微利项目的认定,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金融机构核贷,就可以完成整个贷款过程。
具体流程为:一、借款人先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领表并进行初审,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初审后,借款人拿着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区县担保贷款中心申报。二、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相应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并认定是否属于微利项目。借款人在得到同意意见后,及时将申请资料报送担保机构审核。三、担保机构要在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的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签订担保协议,协议具体内容由担保机构拟定。签署协议后,借款人本人持担保机构签注承诺担保意见的《申请表》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四、经办银行接到贷款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放贷。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放贷情况反馈给担保机构和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为保证办结时限,经办银行对经过担保机构审批并同意担保的小额担保贷款,可不再进行项目考察,不再要求办理公证。在手续真实、完备的情况下直接放贷。
小额贷款各经办部门联系表
经办单位 地址 电话
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盐店街18号87611612
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太白北路3号华弘大厦5楼88498237
新城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尚勤路369号504室87412486
碑林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小东门外五道什字西街2号82492300
莲湖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菜坑岸24号87619015
雁塔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小寨东路168号88241125
未央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凤城南路西段9号86224522
灞桥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纺织城新医路78号83519403
长安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长安新华街西街212号85297987
临潼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临潼人民路劳动大厦83812844
阎良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前进路西段86208645
高陵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南新街就业服务局86916898
蓝田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蓝田县新城路38号82721517
周至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二曲镇北新街7号87112046
户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户县政法路48号84819765
㈣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怎么贷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㈤ 西安市个人小额贷款在哪里可以贷到,方便又可靠
急用钱找平安!中国平安和光大银行两大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的平安易贷险专为在西安地区上班或开公司的人士解决资金周转,无需抵押担保,手续简便放款快。只要您在西安工作满半年就可以申请,户口不限如有需要可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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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西安工行办理小额贷款流程
首先申请! 无抵押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②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③在贷款银行开立有个人结算账户(同意借款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④各行另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小额贷款申请流程:
提交贷款申请——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递交贷款机构审批贷款资质——资质审核通过等待贷款机构风险评估和额度核算——风险评估通过则发放贷款。
㈦ 西安市小额贷款如何办理
建议去西安恒昌财富办理,恒昌公司是一家集财富管理、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服务、小额贷款行业投资、小微贷款咨询服务与交易促成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服务企业。
㈧ 我是西安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想自己创业,请问在哪里可以申请到小额贷款
西安融众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有一项业务是专门针对大额消费品贷款的
虽说是大额消费品贷款 但它是对于像手机 相机 电脑之类的购买所开展的贷款业务
你15000也不是问题 要向他们提供三证 像身份证 房产证 还有个什么的 我忘记了
然后签订贷款合同 具体事项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 搜索“融众信用担保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3]394号)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西银发[2003]98号),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由担保机构承诺担保而向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
第二章 贷款管理
第三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减称贷款)属商业性贷款,纳入商业银行正常的贷款管理。
第四条 贷款对象:本人户口所在地在西安市辖区内、年龄小于60岁、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以下减称借款人)。
第五条 贷款用途:借款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所需的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2、 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不应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 有贷款项目及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
4、 参加过创业培训并有与实施项目相应的经营能力;
5、 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违法行为;
6、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七条 贷款方式:采用担保方式,实行借款人申请,担保机构担保,一次发放的方式。
第八条 贷款额度和期限:额度一般为2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继续使用的,借款人应提前提出展期申请,在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后,商业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根据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对保本微利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贴息。小额贷款展期不再贴息。
第十条 还款方式;采用灵活方式,可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也可提前还贷。具体方式由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的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小额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获得贷款后应履行以下义务:
1、 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自觉接受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贷后管理及财务监督,保证贷款用途合理:
2、 运用贷款发展经营所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吸纳本地的下岗失业人员:
3、 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及时还本付息,取得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 贷款银行与担保机构对贷款的回收承担共同责任。贷款银行与担保银行要按照贷款管理办法清收到期贷款本息,保证小额贷款的安全回收。各放贷银行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担保基金代位清偿降低贷款不良率后,可恢复受理贷款申请。对按照贷款有关规定操作规程发放和催收后出现的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坏帐,贷款银行应及时汇总并向担保机构移送相关手续,贷款到期不能归还至担保机构履行代位清偿责任之间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期限间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评体系。担保机构代位清偿后作为债权人有权追索代位清偿的债务,小额贷款银行应积极给予协助和配合。
各商业银行要确定专人负责本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统计及有关部门的对帐工作,并及时向关部门反馈贷款情况。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三条 贷款的程序:借款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指定商业银行核贷。
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提供下列材料:
1、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1)一式4份;
2、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表2)一式3份;
3、 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 借款人《再就业优惠》原件及复印件;
6、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第十五条 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须经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初步核实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由借款人向市就业中心申报。所在地未设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由所在地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初步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接到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信用情况、自有资金等基本情况的初步核实工作。并给予借款人明确答复。对不同意的,应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 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统一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市就业服务中心接到贷款申请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于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的小额贷款申请做出同意与否的明确答复和是否属于微利项目的认定。对不同意的,应说明情况;对同意切认定为微利项目的,应当在《申请表》上相应栏内签注意见,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借款人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签署意见同意后,及时将申请资料报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保公司)审核。
第十七条 西投保公司接到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小额贷款项目的考察评估,并向借款人做出是否予以承诺担保的答复。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应及时将申请材料退回借款人并说明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由西投保公司拟定。借款人本人持担保机构签注承诺担保意见的《申请表》到开办贷款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担保机构签注承诺意见的《申请表》作为担保银行向贷款经办银行出具承诺担保的凭证。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接到贷款申请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小额贷款项目的考察、审核,并在《申请表》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放贷,商业银行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放贷情况反馈给西投保公司和市就业服务中心。
第四章 担保机构与贴息资金
第十九条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由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 西投保公司当接受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使用方向的监督检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局向西投保公司按贷款本金的1%支付担保费。担保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作为贷款担保机构的工作经费。对中央、省属企业下岗职工担保的担保费由西投保公司统计后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上报省财政,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申请小额贷款贴息的程序按照《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担保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是指根据再就业工作需要,又市、区(县)两级财政筹集,封闭运行,专项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向商业银行借贷小额贷款的担保基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调剂使用,委托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运作。
第二十四条 西投保公司负责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其担保贷款的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基金余额的5倍。担保基金的拨付,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仅限于清偿下岗失业人员逾期贷款的本息。
担保基金节余的,应全部接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二十五条 西投保公司与贷款银行应建立经常性的对帐制度,定期核对贷款金额,及时向市财政局汇报代偿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经办银行要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单列科目,单独统计并按季向人民银行填报统计《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统计表》(见附表3)。对借款人按期或提前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应另附清单,并及时书面通知西投保公司和市就业服务中心,以便西投保公司及时注销担保。人民银行、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将按季对此项业务进行考核,对工作积极和认真管理贷款的商业银行经办行和经办人员给予表彰。
第二十七条 西投保公司要按照会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编制月、季、年度报表,并报送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及上级担保机构。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
希望两中有一种对你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