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的简介
2007年6月末,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达1,875亿元,贷款余额达1,267亿元,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四川省大部分市(县、区)的农村信用社经营规模已占据当地金融市场的相当比重,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2010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421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802亿元,年创利92亿元,存贷款规模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二位,贷款规模居全省第一位。
2011年9月末,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突破5000亿元大关,达到5018.85亿元。四川省内银行业首家存款余额突破5000亿元的银行。全省农信社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269.2亿元。稳居全省第一。
截至2012年8月末,四川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突破6000亿元大关,达到6178亿元。这不仅是省内首家突破6000亿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是西部农信社第1家、全国农信系统第6家突破6000亿元的省份,四川省农信社迎来历史最好最快发展时期,迈上了建设现代金融机构新阶段。
② 山东农信社
编辑本段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融组织,它的服务对象是农民,服务区域在农村,服务目标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农村信用社建社 50多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为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然而,建国后成立的农村信用社都是以行政指令组合而成的名义上的合作组织,从一开始就不符合“自愿、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等合作制原则规范,经历了多次整顿、改革,现在合作金融的基本属性已经所剩无几。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农村信用社现有产权状况的多样性,农民参与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的意识低下等原因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亏损和历史包袱严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变迁的国家偏好和农民的接受程度之间存在着矛盾,信用社复杂的股权结构和长期的“官办”色彩更加剧了这一矛盾。
截至2003年6月末,全国信用社法人机构34909个,其中信用社32397个,县级联社2441个,市地联社65个,省级联社6个;各项存款余额223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6181亿元,分别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和贷款余额的11.5%和10.8%。2001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52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4%,当年有46%的信用社亏损,亏损金额167亿元,历年累计亏损挂帐1250亿元;有58%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资不抵债金额为161亿元。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据表明,信用社的改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甚至经济环境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在改革过程中保持信用社的稳定经营至关重要。
然而,这并不等于说我国不需要合作制农村信用社,或国际规范的农村信用社在我国无法生存。国际经验表明,许多发达国家,合作金融仍然是各国金融业中不可或缺的生气勃勃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金融的必要性和存在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在于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团体合作、资金联合的方式,实现互助,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现在,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业面临的现实是:商业银行战略转向、机构网点收缩;政策性银行无力直接伸到最基层去顾及农户的金融需要;农村信用社也面临重组、改造,甚至撤并;民间借贷、地下钱庄日渐活跃。因此,完全有必要发育一大批农民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对现有农村信用社也应区别情况进行可行的合理的改造。为此,国家决心将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进行规范,并明确提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造应当是一个在国家适度推动下的自然过
③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发展成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以来,充分履行职能,促进了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步伐迅速加快,业务品种不断增加,经营机制逐步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员工队伍素质快速提高,安全营运能力明显增强,经营效益大幅增长。2005年、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连续两年荣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金融机构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2007年,全区农村信用社继续保持了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2007年12月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944.28亿元,比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时增加445.38亿元,增幅89.27%,比2007年初增加229.97亿元,增幅32.19%;各项贷款余额630.08亿元,比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时增加235.08亿元,增幅59.51%,比年初增加131.54亿元,增幅26.38%,存款、贷款增量连续两年排名全区同业第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至2007年12月末,全区农信社累计发放各项贷款830.25亿元,其中,累计发放“三农”贷款540.97亿元,“三农”贷款余额408.54亿元,比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时增加109.97亿元,增幅36.83%,比年初增加47.53亿元,增幅13.17%,占广西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90.99%,是发放“三农”贷款的主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366.44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304.33亿元,比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时增加127.12亿元,增长71.73%,约占广西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总额的68%,到2010年底,已成为小企业贷款的主办银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截至2014年3月31日,该社各项存款突破4000亿元,成为广西首家存款规模过4000亿元的金融机构。
近年来,广西农信社积极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以仅占广西20%的资金,发放了广西近50%的涉农贷款、近50%的小微企业贷款和78%的农户贷款;2010-2012年累计缴纳各项税金55.75亿元,2013年计缴各类税金35亿元,成为广西金融同业的第一纳税大户。
④ 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监管,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提高其资产质量,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目的是保持资产负债质量的优化和结构的合理,防范和降低信贷资产风险,实现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社适用本办法。第二章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第四条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为:
(一)资本充足率指标
资本净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
(二)贷款质量指标
逾期贷款比例不得超过8%;呆滞贷款比例不得超过5%;呆帐贷款比例不得超过2%。
(三)单户贷款指标
1.对最大的一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额的30%。
2.对最大的十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产总额的1.5倍。
(四)备付金比例指标
备付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
(五)拆借资金比例指标
1.拆入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
2.拆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8%。
(六)存贷款比例指标
各项贷款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年末比例不得高于80%,年度中间比例由各省级分行根据本地农村信用社情况核定。
(七)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
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与一年期以上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120%。
(八)贷款利息收回率指标
贷款实收利息占贷款利息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0%。
(九)资产利润率指标
利润总额与全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0.5‰。第五条各项指标均以会计报表有关科目的数据进行归类计算、填报。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六条对农村信用社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情况以农村信用社为单位进行考核。第七条贷款质量指标、备付金比例指标、拆借资金比例指标、存贷款比例指标按月考核;核心资本充足率、单户贷款比例指标、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按季考核;贷款利息收回率、资产利润率指标每半年监测一次。第八条农村信用社要在报告期末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和县(市)联社报送月计表或业务状况表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报表,每半年报送指标执行情况分析及改进工作意见的书面报告。第九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根据本《办法》的监控指标和本地农村信用社的现状,逐社制定年度指标,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进行考核。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有权对管辖范围内违反本办法的农村信用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一条鉴于部分农村信用社短期内难以达到《办法》规定的全部指标,各地可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根据本地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和《办法》的要求,制定分年实施计划,逐步达到《办法》规定的全部指标。其中,备付金比例、拆借资金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要在一年内达到规定比例;单户贷款比例、存贷款比例要在三年内达到规定比例;资本充足率、呆滞、呆帐贷款比例要在五年内达到规定比例。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计算公式
资本净额
1.资本充足率=----------×100%
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资本净额=所有者权益贷方余额-所有者权益借方余额-入股联社资金
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为各种金融资产分别乘以相应的风险权数后相加之和。
2.贷款质量比例
逾期贷款
(1)逾期贷款比例=--------×100%
各项贷款余额
呆滞贷款
(2)呆滞贷款比例=--------×100%
各项贷款余额
呆帐贷款
(3)呆帐贷款比例=--------×100%
各项贷款余额
3.单户贷款比例:
(1)对最大一户借款客户贷款比例
对最大一户借款客户贷款余额
=--------------×100%
资本总额
(2)对最大十户借款客户贷款比例
对最大十户借款客户贷款余额
=---------------×100%
资本总额
资本总额=所有者权益贷方余额
备付金余额
4.备付金比例=---------×100%
各项存款余额
备付金包括:现金、业务周转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农业银行款项、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
5.拆借资金比例
拆入资金余额
(1)拆入资金比例=---------×100%
各项存款余额
拆入资金包括:银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
拆出资金余额
(2)拆出资金比例=----------×100%
各项存款余额
拆出资金包括: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
各项贷款余额
6.存贷款比例=--------×100%
各项存款余额
7.中长期贷款比例
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
=---------------×100%
一年期以上存款余额
8.贷款利息收回率
本期贷款利息收入-本期应收利息增加额
=---------------------×100%
本期贷款利息收入
利润总额
9.资产利润率=----------×100%
全部资产期末余额
附件2
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风险权数
⑤ 农村信用社创业贷款限额多少需要哪些东西
你好,具体规定你看下: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定价可归纳以下五种类型:
1、政策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些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民创业担保基金贷款中的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这类贷款都执行基准利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的比重较低。
2、效益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般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等,这类贷款的利率较高,农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这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占比较高,是农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来源。
3、竞争型定价: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域内的黄金客户,是农信社主动营销的贷款,这类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效益较好、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结算量较多,也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这类企业贷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
4、优惠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以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单质押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在农信社入股资金远远大于贷款金额的等,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过20%,属于俗称的“优惠利率”。
5、市场型定价: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不固定的,随市场行情变化而随时调整,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并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核定的额度内(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种养专业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养经营活动,并由可靠的收入。
4、家庭中必须具有懂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有什么规定?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和安排次序是:
1、种养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为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贷款。
2、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
3、农机具贷款,为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
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
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2、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4、农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可一次或多次向信用社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怎样核定的?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在评定信用等级和额度时要根据当地信贷人员或有威信的社员代表、村民小组的意见及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评定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核定不同的贷款额度,每年核定一次,最高额度20000元。
农户资信评定分为几种信用等级,其等级标准是怎样?各等级信用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农户资信评定等级的标准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1、“优秀”等级的标准是:
⑴目前无欠贷款或已还清所有到期贷款。
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
⑶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
2、“较好”等级的标准是:
⑴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已欠贷款余额在3000元以下,能按期交清利息。
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
3、“一般”等级的标准是:
⑴家庭有基本劳动力,农户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
⑵已欠贷款以额2000元以下,不拖欠上年利息。
4、“较差”等级的标准是:
⑴家庭有基本劳动力,但不善于经营管理。
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左右,欠贷款余额在1000元以下,并且未能交清上年利息。
5、各等级的信用贷款额度:“优秀”为20000元,“较好”为10000元,”“一般”为5000元,“较差”的暂不发信用证。
农户领到贷款证后,应如何办理贷款?
答:农户领到信用证后,需要贷款时,可凭贷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信用社办理贷款,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用贷款额度和期限一次或多次发放贷款,或由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贷款利息从发放贷款立借据之日起计算。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和利率有何规定?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而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每月(季)结息一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否实行户主制?此外还有哪些规定?
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实行户主制,一户只能申请一个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证,此外还有以下规定:
1、农户不得冒用他人姓名贷款以及跨区多头贷款。
2、贷款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如有发现,即取消小额贷款资格。
3、贷款发放后,农户应自觉接受信贷员的咨询,或检查认真执行借款合同的规定,不得随意拖欠贷款本息或转移贷款用途,如有违反,信用社可停止发放新贷款,并强行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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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
2005年3月28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正式成立,开启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崭新纪元。从1952年11月,我省首家农村信用社——宜良蓬莱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至今,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已走过了60年风雨历程。2005年3月28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云南农信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三农”宗旨,践行“诚信服务、合作共赢”的服务理念,始终发扬信合人艰苦奋斗、敢为人先、勇于拼搏的精神,从较小较弱的“草根金融”发展成为云南银行业中机构网点分布最广、存贷款规模最大、支农服务功能最强的金融机构。在实现跨越发展的过程中,全省农信社通过服务“三农”、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重大民生工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金融支撑作用。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省农信社始终坚持“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中小企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市场定位,准确把握宏观调控政策,紧扣省委、省政府发展经济和“三农”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调整信贷结构和投向,加大对“三农”、实体经济、民生工程和就业促就业的信贷投入,确保了我省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移民安置、城镇化、产业扶持和省级重点工程及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截止2012年12月末,全省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3958.2亿元,比年初净增791.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315.1亿元,比年初净增368.6亿元,存贷款存量和增量稳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位;上缴税金29.17亿元,对云南经济发展贡献度持续加大。科学的激励机制调动了干部员工的工作热情。全省农信社始终把组织存款作为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人人是经营、个个做营销”的理念,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全员营销的积极性。各地农信社充分发挥点地缘人缘及网点连接城乡的优势,以“走千家、访万户、送服务、助‘三农’”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推介农信社的产品和服务,增进与客户的沟通合作,广泛寻找储源,拓宽吸储揽存渠道,挖掘存款增长潜力。 创新的金融产品满足了不同客户的服务需求。全省农村信用社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优势,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抗旱应急水利建设贷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农户建房小额贷款、企业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等30多个新业务新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三农”、中小微企业等客户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先进的科技引领提高了农信社的服务水平。省联社高度重视科技信息化建设,树立“科技领社”理念,举全省农信社之力,从人、财、物、政策等各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建设“金农网”工程,推动农信社金融服务实现电子化、多样化、现代化。建成了综合业务系统,加入了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银联系统和全国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实现了跨省、跨行资金汇划即时到账。发行了金碧卡,实现了“一卡在手、神州任你走”;开通了96500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并加快推广ATM机具、POS机、自助警银亭、惠农支付服务点等自助服务渠道,让各类不同资源的客户随时随地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截止2012年12月末,全省农信社银行卡发卡量达1360万张,中间业务品种达37个,自助银行近500个,自助设备近2900台,POS机达2万台,惠农支付服务点7256家。强烈的社会责任树立了农信社的良好形象。多年来,全省农信社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为贫困地区修路、建桥、助学、灾后重建等捐款达200多万元,较好地承担了社会责任,体现了农信社强烈的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2012年,省联社还捐助“爱心水窑”建设250万元,着力帮助改善边远山区人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因农信社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被云南金融博览会评为“最佳社会责任奖”。2013年,全省农信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的战略目标,以存款突破4000亿元为新的起点,全面落实“八个坚持”治社方略,深入实施“8761”发展战略(到2017年末,存款达到2000亿元、贷款达到6000亿元、利润实现100亿元、税收实现70亿元),努力攻坚克难,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三农”、中小微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的信贷投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⑦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发展历程
2004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于2004年4月18日组建了浙江省农信联社。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内真正有了自己的总部。同时,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到2010年6月末,组建成立42家农村合作银行和39家农村信用联社。深化改革,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全面、健康、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10年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7427.96亿元,比改革前(2003年末,下同)增加5028.34亿元,增幅209.55%;各项贷款余额达5249.34亿元,比改革前增加3446.47亿元,增幅191.17%;不良贷款率为1.66%;2004年-2009年共实现税前利润407.89亿元。
2004年至2010年以来,浙江省农信联社带领全省农信系统81家成员行社、近4千家网点、4万余员工,传承浙江农信悠久历史文化,承载壮大浙江地方金融产业光荣梦想,坚持与“三农”和中小企业共成长的经营理念,在积极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前进发展的同时,自身业绩取得了长足进步。到2010年10月底,存贷款规模分别达7673亿元和5497亿元,经营效益居全国农信社前列。
历经不懈的辛勤耕耘,秉承共同成长的理念,六年多来,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在促进地方经济特别是“三农”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收获了累累硕果。已成为我省服务覆盖面最广、机构数量最多、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最专注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遍布省内县(市、区)、乡镇和较大的村,存贷款规模分别居全省银行业第一和第二,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均居全国各省区农村合作金融系统第一,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正逐步向现代农村金融机构迈进。
春风鼓帆再远航,齐心协力铸辉煌。面对新的战略机遇和挑战,浙江省农信联社将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道,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一条道路、两场革命”(走做强做优之路,推进“战略转型革命”和“科技信息革命”)战略思想,始终不渝地服务于“三农”和中小企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改革发展的浪潮中诞生
2003年8月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改革试点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政府成立了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向国务院上报了《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组建方案》,12月2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至此,我省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省信用合作协会的基础上组建省农信联社。省农信联社在省政府领导下,承担对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自我省决定成立省农信联社后,筹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有条不紊地经历了以下阶段:一是成立以省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的省农信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订筹建方案;三是召开省农信联社发起人会议,签署发起人协议书,认购省农信联社首期注册资本的出资金额;四是上报筹建申请;五是研究制订省农信联社《章程》,起草创立大会其他各项文本,按有关程序推荐,确定班子候选人,筹备召开创立大会。经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和省农信联社主任、副主任,报经银监会对省农信联社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批准。浙江省农信联社于2004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省农信联社的组建,是我省农村信用社建社以来,真正实施“四自”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使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内真正有了自己的总部,省农信联社的成立是我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省农村信用社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正如火如荼,已全面开展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一级法人和继续规范县联社、信用社二级法人体制等各项深化信用社改革的工作。根据工作计划,今年年内要求对拟组建的25家农村合作银行确保10家、争取15家挂牌;42家统一法人联社和13家二级法人联社要全部完成改革和规范工作任务。萧山、南浔两家农村合作银行已于2004年8月26日正式开业,7家农村合作银行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3家统一法人联社已获批正筹备开业,二级法人规范工作已进入全面验收阶段。截至2004年9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493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980.32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674.24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5.93%。改革中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⑧ 河南农村信用社怎么查询余额
河南农村信用社查询余额,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iPhone13
系统版本:iOS15.3.1
app版本:v4.1.2
一、银行营业厅查询。持卡人可以携带卡片到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线下网点柜台查询余额。
二、ATM机查询。持卡人可以携带卡片在ATM机上查询余额。
三、在网上银行查询。持卡人可以下载河南农信APP,注册登录即可查询自己银行卡内的余额。
四、电话查询。持卡人可以拨打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客服热线,转接人工服务查询银行卡余额即可。
【拓展资料】
河南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六十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发展成为全省机构网点最多、服务区域最广、存贷款规模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HeNan Rural Credit Union)是由河南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成立于1951年,先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进行管辖,后由河南省委省政府直接管理。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和改革,现已成为拥有130余家县级联社,多家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5300多个营业网点,8万多在岗职工,存贷余额均居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首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金融主力军,同时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信用社是中小企业的主要金融服务者。全省农村信用社坚持以项目带动为抓手,创新信贷产品、优化办贷流程,大力支持县域骨干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着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12年9月末,全省农信社共支持中小企业78196个,贷款余额1548.86亿元,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总额的近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