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余额可以取出来吗
当然可以,你办完贷款后,就可以一次性提取余额,之后你可以办理每月或每季度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这个就是给你的钱。一般说的是公积金还贷就是直接每个月提取公积金给银行还贷,也可以先提取到你的银行卡里,你自己还贷。直到房贷还完。
B.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贷款后不能提取公积金的。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公积金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和公有现住房。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 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要求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
(1).从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1%调整为3.33%;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05%调整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8年12月22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2008年12月23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C. 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D. 公积金贷款办完代扣后里面余额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代扣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在还款卡里存入一个月的还款,作为启动资金。到还款日,银行把这部分还款划走,然后受您的委托从您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出一个月的月还款,转入还款卡中。下个月再扣就扣这部分从您公积金帐户中转出来的钱,如此往复。
如果您的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一个月的还款额,需要您往还款卡中补足差额,即200元。(手机网络"网络现金贷",随时满足您的消费需求!)
E. 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先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吗
公积金贷款时不能把账户里面的钱取出来,但在公积金贷款办理下来之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但还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F.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可以把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取出吗
如您在中国银行广东省(不含深圳)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提取方式分为:定期转账支付和部分提取。
1、定期转账支付
又称为约定提取,指您与贷款经办行或者公积金住房中心签订协议,根据协议的指定周期将公积金自动转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暂时只受理纯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方式暂不受理,2010年11月1日生效)
(1)定期转账支付周期
分为半年期提取和一年期提取,只能用于纯公积金贷款提取,必须由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全部到贷款经办行签订定期支付提取协议才能办理,即是房产证上的房屋持有人需全部到场签订协议。
(2)申请方式
只能到贷款经办行申请办理,不收取手续费,且只能以借记卡作为定期转账支付的接收账户,不能以信用卡作为接收账户。
(3)若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是一个以上的,需所有申请人均到场签订协议,不能分开时间签订协议办理,提取时间必须满足协议所选定的半年前或者一年期的周期,且所有提取人的期限必须是同步的。
(4)若是夫妇购房,但房屋持有人是丈夫,此前一直由丈夫提取公积金办理贷款,如其太太希望申请加入贷款以提取其本人的公积金,需双方到场出示双方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重新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此点适用于部分提取和约定提取。
(5)若您的贷款经办行为非四行(工,中,建,广州),则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而客户必须提供四行的账户作为接收。
2、部分提取
您不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而直接到以上“四行”申请提取公积金,支持跨行提取。
如为其他省市的业务,需要您详询贷款经办行或者当地公积金住房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G. 公积金贷款后以前缴存的余额能取吗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满足条件是可以的: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H. 公积金贷款之后余额还能提取吗
首先告诉大家,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取出。各地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政策规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I. 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可以取出到自己帐户吗
可以。如果没有办理过银行委托代扣公积金还贷,就可以取出余额,领完之后再办委托公积金代扣,用每月的公积金还贷;如果办理过银行委托代扣,只能等到还完贷款才能领取。
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如下:
1、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4、离休或者退休;
5、出境定居者;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7、认定死亡;
J. 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
嗯,可以啊,公积金里面的钱是属于私人账户的用来还款,如果公斤有贷款的话是可以直接在微信里面就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