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違背別人的意願,強迫他人做事觸犯哪條法律
強迫勞動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Ⅱ 未經允許或私自用他人身份證貸款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首先,他冒用你的身份所作的一切行為,無效
冒用你的身份,對你造成損失,要賠償。
你需要舉證他對你的冒用對你確實、直接造成了什麼損失。
Ⅲ 違反約定使用貸款導致怎樣的法律後果
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能用於非法目的。貸款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
明確此項條款,對借款人而言,可以維護自己使用資金的權利;對貸款人而言,可以監督資金的流向,確保資金回籠,控制風險。
對貸款用途加以限制的原因是:首先,如果借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用途,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范,將導致貸款合同無效。即使貸款人在貸款的使用時對此非法目的尚不知情,一旦貸款人知悉此非法目的後,必須阻止借款人繼續提款。其次,限制貸款用途是為了保證還款資金的來源。如果貸款不按協議的用途加以運用,借款人可能因經營不當導致喪失還款能力。再者,貸款行內部經營方針可能對發放貸款的行業或部門有限制,政府規則、法令有時也有類似規定。最後,限制貸款的用途還可能因為是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在出口信貸項目中,貸款用途就僅限於特定的支付對象。
Ⅳ 未經他人允許使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銀行貸款犯什麼罪
未經他人允許使用他人的身份證辦理銀行貸款的話,這個就屬於盜竊他人財物的罪責,如果是比較嚴重的話,這個可以到公安機關去立案。
Ⅳ 強行要他人購買不願購買的東西構成什麼犯罪行為
要看具體的情況
強迫交易罪的概念是
自然人或單位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要注意構成強迫交易罪時
行為人要有暴力或威脅的行為
情節嚴重的表現是
1.經常性強迫交易
2.因強迫交易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3.數額較大(實際與價值差額大)
4.手段惡劣
5.影響惡劣
而行為人實施暴力、威脅手段 是構成強迫交易罪的前提條件
一般情況只構成違法行為 未必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