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貸款賣方如何拿到錢
先說你賣房
你的房款應該分三次拿到,
第一次,買家跟你簽約時交的首付款(這是雙方經過商量的,一般是賣價的20%)
第二次,等到買家申請貸款後,確定銀行放貸的數額,用總房款減去貸款數額再減去首付款剩下的數額。
第三次,等到辦了過戶手續,做好抵押登記,3天內,銀行將貸款數額直接全部交給你。(如果有擔保公司,可以在買家交完契稅後3天之內拿到買家向銀行申請的貸款)
不存在銀行分期給你房款
再說你買房
開發商的房子 必須要和銀行有協議 銀行才會給予貸款
有很多的房子不能做貸款 原因很多 比如 房子的手續不齊 開發商的信用記錄不好 某一股東以前有過經濟糾紛 或者當地的經濟不好 居民還款能力不好 等等等等 所以不是什麼房子都可以做貸款的。 那麼做不了貸款,開發商當然就要求你全款支付了,即使可以做貸款的樓盤,貸款手續很繁瑣,需要時間,經過了銀行一道手,存在著繳稅等等很多問題,哪有直接收現金來的爽啊,也方便。
不通過開發商 你自己貸款 給開發商這種可能性很小 除非你以其他名義貸款,原因很簡單,他的房子沒蓋好,什麼證都沒有,銀行是不會承認他的房子的。
你買了房子後,理論是跟開發商沒有關系了,但是假如出現糾紛,畢竟開發商也是賣方,你貸款合同的主要關系人。絕對是脫不了干係,所以不能說一點關系也沒有。
你向銀行貸的房屋貸款,是絕對到不了你的手裡的,呵呵,有些人可以自己支配,那絕對是違法行為,騙貸,重了要判刑的。
不知說清楚了嗎!
2. 房子貸款批下來,錢可不可以打到房產任何一個人的卡里,不是房主
不可以,以誰的名義貸的款,就打在誰的賬戶中。現在一般購房貸款都是由開發商辦理,以貸款者名義打在開發商賬戶。貸款者只管月供。
3. 我想賣房子房子是按揭那欠銀行的錢先由誰來付
銀行的錢是由你先付清的,因為貸款是你貸的,不過你可以跟買家協商,讓他先墊付上,到房子過戶給他以後,如果他也是辦理貸款的,你再把銀行放款的錢還給他!
比較麻煩一點,最好的辦法還是你自己先把錢還清,再辦理過戶!
4. 銀行貸款房管局收什麼錢
銀行貸款房管局收抵押登記費用,一般住房為80元,商業用房為250元。
房地產抵押登記是抵押雙方當事人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產登記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為。
設立抵押權的本身是為了保障主債權的安全,經過登記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對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關作用,有利於抵押權人的保護。另一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抵押登記是法定要式行為,抵押權是一種在抵押物上所設定的他項權利,履行抵押登記手續是抵押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
5. 關於二手房買賣的,向銀行貸款後的錢到誰手上
房款是全款打給房東的,貸款時間要看你的貸款行審批手續和工作效率,快的話一個星期,慢的話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