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朋友要在中行貸款 需要第三方收款方 然後他讓我做第三方 我有沒有什麼法律責任
作為收款方,當然有風險。除非與銀行之間有明確約定,否則,你可能要承擔逾期未還款的清償責任。
『貳』 辦理消費貸款第三方收款人所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旦被保證人債務發生不能償還情況,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據此,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不能償還情況,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人應當在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消費貸款第三方有法律責任嗎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四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叄』 貸款為什麼要把錢打給第三方,第三方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30萬以下符合條件的可採取自主支付。
不可能僅用一個復印件就作為申請貸款的主體。
另外「貸款人」指的是銀行按銀監「三法一指引」要求。
你說的這種可能是受託支付,即劃到借款人個人賬戶,付到交易對手賬號,超過30萬元以上個人貸款必須採用受託支付,金額應該超過30萬。
要看他貸款金額大小,銀行為了規避交易對手不能是關聯方會作出以上要求
(3)消費貸款第三方有法律責任嗎擴展閱讀:
法律
法律上的第三方一般稱為第三人,指除雙方當事人之外的,在法律關系和法律訴訟關系中,與標的或者訴訟有關的第三人。
不完全列舉:
法律關系
指在一對法律關系中,除了雙方當事外與該法律關系有關的第三人。
比如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與乙私自達成協議將船賣給乙,且沒有登記過戶,後來乙開著甲賣給他的船把丙的漁船撞了。
此時丙向甲索賠時,甲不可以以船隻已經賣給乙為理由,拒絕賠償丙。
因為船隻沒有過戶,不得以出賣的理由對抗第三人丙的索賠。
『肆』 在平安銀行給別人貸款做第三方,有法律責任嗎
提交申請通過是不需要什麼第三方的,直接打款或體現到申請收款卡。提供建設銀行認可的質押、抵押、第三方保證或具有一定信用資格後,相應的質押額度、抵押額度、保證額度或信用額度。
質押額度不超過借款人提供的質押權利憑證票面價值的90%;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信用額度和保證額度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確定。
(1) 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2) 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3) 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4)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 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證明材料。
(7) 借款人出具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
(8) 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伍』 網上貸款的人不還 第三方有什麼責任
朋友做分期留了我的手機號碼,她不還分期對我有影響嗎?
『陸』 第三方貸款該怎麼做才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你是擔保人的話,是無法避免擔保的法律責任。擔保書上,可以仔細規定,在什麼情況下,你才要負擔起擔保責任。
『柒』 知情的情況下讓我做了貸款的第三方,我會承擔什麼責任
按照你這種情況,如果你是作為擔保人,進行的貸款。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