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公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後還貸款,這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種情況,你老公在婚前支付的 房款首付部分 和 結婚前已還的部分貸款,屬於婚前財產; 婚後所還的房屋貸款部分 屬於共同財產。
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 結婚以後你們所還的 月供之和 中 的本金部分 * 房屋增值比例
Ⅱ 你好 我是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 貸款是婚後辦理的 但是貸款是我一個人還 如果離婚的話怎麼分
房產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婚前財產,全部屬於你;房產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的話,一人一半。
因為,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一般婚後用於還貸款的工資實際就是你們的夫妻共有財產,也就是說你婚後還貸用的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但是,離婚後的實際分配你們是可以約定的,也就是說,只要對方願意放棄該房產還貸部分的產權,你可以擁有全部房產。這點你可參考「《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Ⅲ 婚前付的房屋首付,婚後還的貸款,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首付是婚前男女共同支付,並且能證明。
婚前、婚後還貸
該房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婚前一方首付
婚後共同還貸
那麼,該房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3)婚前房產消費貸款婚後還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編輯
法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釋義
本條是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一、如何界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指以夫妻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婚姻關系終止之日止的期間。即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它既包括結婚之後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期間,也包括登記之後尚未同居期間,夫妻雙方婚後分居期間,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准予離婚姻的調解或者判決尚未生效期間。具體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第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前,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從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第三,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第四、夫妻分居或離婚判決未生效的期間,仍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第四,戀愛或訂婚期間,不屬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二、什麼是夫妻財產制
夫妻財產制是規定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以及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夫妻債務的清償,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法律設立夫妻財產制,調整夫妻財產關系,對保護夫妻的合法權利和財產利益,維護平等、和睦的家庭關系,並保障夫妻與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Ⅳ 婚前買房,婚後還清貸款。離婚這個房子是屬於誰的
樓上所引婚姻法內容已經作廢,已經被新婚姻法所取代。新婚姻法中已經不存在經過幾年婚前財產轉換為共同財產的情況
1、女方交的首付,產權證也是女方的,所以該房屋屬女方的婚前財產,但結婚後償還的按揭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屬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2、計算方法比較復雜,而且各個法院的判決並不相同。
3、先算原始價值。首付部分歸女方,婚後共同償貸部分平均分割。(即使是一方以個人收入償貸的,也平均分,因為在沒有夫妻財產協議的情況下,婚後收入本身就是共同財產)
4、再計算升值價值。女方首付部分產生的增值歸女方,婚後共同償貸部分的升值平均分割。
5、對於升值部分的分割,各個法院並不統一,有這么分割的:
因女方是產權人,升值部分全部歸女方所有。這種分發對你有利,盡量爭取。
6、房子要進行評估,再進行分割,要房子的,給另一方錢(可以理解為把另一方所有的部分買過來)。如果都主張要房子不要錢,把房子判給你的幾率很大。
Ⅳ 一方婚前買房,婚後一起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Ⅵ 婚前房產 婚後拿房子在銀行貸款 貸款還清後房子還屬於婚前財產嗎
屬於,抵押不構成房子產權的變更,只要你沒有重新辦理過房產證,這個房子還是你的婚前財產。婚後財產是那些你結婚了以後購置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