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貸款買的房,婚後男方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房子,因為房子的名字沒寫到,夫妻兩人的名字,所以所以只能是婚前買的那個人的房產
『貳』 男方婚前買房,但是貸款了
這個離婚問題涉及到房子的話,先看是否做了婚前財產公正,就目前來說,你這個情況屬於婚前財產,但是結果時間沒弄明白,如果結婚超過了五年,房子屬於共有財產,離婚要做分割的,一人一半,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還貸款就對你不利了。
『叄』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房子算誰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男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擴展閱讀: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系,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肆』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有貸款的,婚後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簽署合同並支付首付的,且住房登記在男方名下,該住房就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一人所有。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婚後共有財產。離婚時,男女對方可以主張得到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還包括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的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伍』 結婚前按揭男方買了房子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你們領證時間晚,你偶爾還貸款,如果有證據會給你錢,如果沒有證據,房子肯定不會判給你的。又不是你付的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