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還在按揭中,但是馬上要拆遷了,請問貸款怎麼辦
貸款你必須還,那是你欠銀行的,只是房子拆遷了,補償金會遠遠大於原來的房子,你可發大財了。當然,一些該辦的手續還得辦。
❷ 房子還有貸款,但房屋面臨拆遷怎麼辦
房子還有貸款,但房屋面臨拆遷,此時主要的問題有兩個:
一是和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
業主從銀行拿到了貸款,同時也就將房屋抵押給了銀行。如果因為房屋被拆遷出現抵押物消失的情況,那麼銀行的抵押權就會消失。但是銀行具有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業主拿到拆遷補償款後,應當首先償還銀行貸款。
二是和拆遷方之間的拆遷協議
拆遷方在清理了銀行的債務並與業主簽訂了拆遷協議後,才能獲得拆遷房屋的權力。所以,對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業主,拆遷方應當主動幫助其償還銀行貸款;對選擇產權置換的業主,拆遷方應協助其將原先抵押給銀行的房屋轉換成安置房,再重新簽訂一份貸款協議。
(2)貸款買的房子要拆遷了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一、房屋拆遷的形式有三種:
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託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採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3、委託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託他人進行。被委託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二、拆遷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面積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3、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❸ 有貸款的房子要拆遷的話,手續怎麼辦,貸款如何還
1,不用擔心,拆遷你的負債不變,正常還貸款就行。
2,按照正常更換房子步驟走就行了。
3,中間涉及到產權變更,拆遷部門會給你證明的,到時候拿著證明去產權處變更就可以了。
4,談拆遷的時候甚至可以讓拆遷部門幫你把一些手續弄妥的,他們有經驗的。
祝你好運!沒你想像那麼復雜,很多人貸款房子拆遷的,多了個變更手續而已,到時候拆遷時候會有人跟你說怎麼處理的。
❹ 貸款買的房子要動遷了怎麼辦要還清貸款嗎
這種是不需要還清貸款的,直接等著他們賠償就可以了,然後再去還清
❺ 如果房子在貸款過程中,房屋突然要拆遷怎麼辦
一般房子拆遷,會有拆遷辦與你簽訂一份差簽協議,銀行貸款包括在拆遷費用里,他們會聯系銀行把差錢與你一起給銀行的!也有不給錢給房可能就比正常情況下降了!
❻ 貸款買的房子要拆遷
如果涉及新的地產商,那麼你的房貸 可以由收地的開發商代為償還,而且還有其他的補償款。因為如果你的貸款沒有結清的話,銀行不注銷抵押,地產商是沒有權利拆房的。一般他跟住戶會簽署協議,然後統一辦理。
不能置換,只能還清,不過不需要你自己還,開發商會幫你跟銀行溝通。不過你要配合而已。
❼ 二手房,房子貸款沒有還完,房子要拆遷怎麼辦
二手房,房子貸款沒有還完,房子要拆遷會給予一定的補償,貸款可由新的房屋產權人繼續償還銀行貸款。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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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❽ 我在銀行按揭貸款買的房,現在房子要拆遷了,我該怎麼辦
房屋所有權人應在獲知該房屋在徵收范圍之內時,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銀行),並就相關徵收事宜與銀行協商;房屋徵收部門在徵收拆遷工作中,擬徵收拆遷區域內是否存在抵押,應通過房產登記部門的協助做到胸中有數,對被徵收人補償安置的同時,銜接好抵押權保護。
一、房屋所有權人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將未到期債務提前全部清償;
2、與抵押權人協商進行抵押物置換;
3、將所得徵收補償款提存作為擔保或將補償款提前清償未到期債務。
二、法律依據
1、《物權法》第174條規定: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
2、《物權法》第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3、《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列入拆遷范圍的,抵押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雙方可以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也可以依法清理債權債務,解除抵押合同。
4、《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51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列入拆遷范圍時,抵押人違反前述第38條的規定,不依法清理債務,也不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