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對於貸款平台的簡訊轟炸、辱罵借款人等不正當的催收行為,消費投訴服務平台也會處理嗎
可以報警,現在高利貸是可以立案的,然後也可以在12315上面投訴
Ⅱ 貸款被自己不正當消費了,如還不上會聯累家人嗎
肯定會嘛,
Ⅲ 信用貸款不還屬於詐騙嗎
信用貸款不還,屬於詐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借款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3)貸款不正當消費擴展閱讀:
信用貸款不還屬於詐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和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是刑法規定的侵犯財產所有權犯罪中的重要的特徵。
如果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經過發款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催收而不歸還的,屬於惡意透支,是可以按照非法佔有為目的判罰的,屬於詐騙。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年修訂
Ⅳ 貸款公司欺詐消費者侵權責任
欺詐消費者行為法律責任是指經營者要為欺詐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法承擔的法律責任: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3、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欺詐消費者行為是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4)貸款不正當消費擴展閱讀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處罰辦法
第二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玩忽職守或者包庇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號)同時廢止。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明確,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是保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可受50萬元的處罰,該處罰辦法在2015年3月15日正式實施。
消費者網購後可把與商家的聊天記錄通過截圖等方式保留下來,一旦遭遇非法拒退的情況,就可以通過掌握的「證據」維權。
Ⅳ 交通銀行信用卡不正當消費停用怎麼辦
您好,如果套現了,第一定是要把卡上的錢全部還清,然後要給銀行打電話,轉人工服務,把卡的事情和客服人員說清楚。客服會讓你提供出一些消費的小票和單據。在幾個工作日內會有結果。如果您套現單純是為了解燃眉之急,那麼您可以不必選擇這么挺而走險的方式,可以藉助一些網上的貸款APP,例如有錢花等。
此條答案由有錢花提供,希望對您有幫助。有錢花作為度小滿金融(原網路金融)旗下的信貸品牌,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最高可借額度20萬。
Ⅵ 遇到貸款平台電話騷擾簡訊辱罵等暴力催收行為,嚴重影響消費者生活,可以到哪個平台對其投訴曝光
暴力催收、簡訊恐嚇貸款人等不正當的催收行為時有出現,若遇到類似問題時可到相關消費投訴平台如21CN聚投訴尋求幫助,在提交訴求後,平台會組織雙方了解情況,協助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
Ⅶ 貸款詐騙行為具體有哪些
貸款詐騙行為具體有:
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1)貸款後攜帶貸款潛逃的;
(2)未將貸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揮霍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3)使用貸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4)改變貸款用途將貸款用於高風險的經濟活動,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5)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改變貸款用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6)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等等情形。
Ⅷ 為了整頓不合理貸款,花唄關閉對大學生放款,這里的不合理貸款包含什麼
包括各種消費貸,套路貸等,這些貸款可能會誘導年輕人過度消費。媒體報道,日前監管單位發文表示,不允許小額貸款公司,尤其是網路貸款向大學生發放貸款款項,就連銀行機構也要求謹慎對大學生群體發放貸款。其實該政策早就有跡可循,前幾年,網貸火的時候,很多網貸公司專門做大學生的市場,專門用一些消費貸來誘導大學生進行過渡消費。例如醫美貸,分期付款去整容,還有分期付款買iPhone等,這些做法都是在誘導年輕人借貸消費。
Ⅸ 貸款不還屬不屬於詐騙
如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即屬於貸款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9)貸款不正當消費擴展閱讀:
案例:貸款不用還也有人信鎮江揚中警方破獲貸款詐騙案
我們自己建立了一個平台,在我們這個平台上貸款,不但不要利息,連本金都不用還。」如果聽到這樣的廣告,你會心動嗎?昨天,記者獲悉,揚中警方成功破獲一起貸款詐騙案。
看似簡單的陷阱,卻有十幾個人在短短的8天內找到騙子團伙,想借這「不用還」的貸款,其中4人被騙8000元。
據警方介紹,今年6月底,騙子團伙中的文某(女)得知揚中的一個朋友缺錢想要貸款,於是便聯繫到了數年前認識並一直在做貸款業務的朱某和張某。
7月1日晚文某等三人來到揚中,找了一家賓館住下並合計著靠貸款騙錢。文某負責拉「客戶」,張某負責登記「客戶」個人信息,朱某負責在「客戶」的手機上下載軟體並貸款。
在文某揚中朋友的介紹下,很快就有「客戶」上門了。3日下午,一個50多歲的「客戶」袁女士找到他們,想用他們「不用還貸款」的平台買一部手機。
於是朱某便使用袁女士的個人信息在正規的購物網站平台注冊並零首付購買了一部價值5288元的手機,並騙她買手機貸款的錢不用還,但是需要交2000元的「平台手續費」給他們。
7日上午,袁女士拿著騙子團伙在購物平台幫她購買的手機,來交約定好的2000元「平台手續費」。嘗到了「甜頭」的袁女士還帶來了她的朋友。
這一次,騙子團伙又找了某個快速貸款APP平台,用受害人的個人信息給她們每人辦理了3000元的貸款,並收取了每人1500元的「平台手續費」。並叮囑她們,如果有人打電話催還貸款,不用理會就行。如法炮製,文某等人順利騙取了4名受害人共計8000元。
8日上午,正當文某等三人打算離開揚中逃之夭夭,不料卻在市區某賓館門口被揚中城東派出所民警一舉抓獲。目前,文某、張某、朱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