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寫的他一個人名字,房子有貸款,現在准備結婚了,婚前可以直接加名么
未結婚改名要收稅的,相當他賣一半給你
建議婚後改名,只要80元
婚後如果不改名,就是他個人財產
B. 婚前買的房子,當時貸款時寫的是老公的名字,房產證也是他的名字。但是婚前婚後的房貸都是我們共同還的。
房子是你們夫妻共同的財產,不管婚前婚後是一個人還,還是兩個人還的,離婚後共同的財產(包括房產)都是一半的。除非你們兩在婚前做了婚前財產登記,房產登記在了你老公的名下。
C. 結婚前男方首付買的房子,房產證寫的男方名字,婚後一起還貸款,這個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婚後共有房產,該房產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單純說產權,是屬於男方個人的,和女方無關。如果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則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D. 婚前買的房,寫了雙方的名字,為男方一人貸款,現在賣了再買算首套還是二套呢
你倆婚前有了一套住房,而且是以其中一人名義貸款所購的。現在結婚了,賣掉,再去買一套新房,算二套!因為;認定二套是認房認貸。你在銀行有貸款買房徵信記錄。那麼~~不管是你名下是否有房子,只要你或是你的配偶,以及你家未成年子女,以這三位名義在中國境內再買房子,就是算二套。銀行系統全國聯網,在哪裡都能查到!
E. 婚前男方付首付買房,房產證上寫的男方一個人的名字,婚後貸款兩人一起還
目前這種情況下,法律認定房屋為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但是就你所說的婚後一起還貸款這一點,如果你能出具相關證據證明你為這所房屋出資了,比如還貸款的錢是從你賬戶中劃走並能提供銀行憑條之類的,是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果想在婚後加女方名字,不需要等到貸款全部還清。加女方名字後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是依法分割。
希望能幫到你。
F.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貸款都是男朋友一個人出的 但名字是我和他 離婚後怎麼分配
當事人結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購買不動產,不動產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即女方享有不動產物權。
離婚時該不動產應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二十九條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G. 我和我老公婚前一起買的房子,也一起還貸款,但寫的他一個人的名字,婚後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嗎
婚後可以加,現在就可以加的,這個沒有限制,你要保留好你出錢和一起還貸的證據,將來這個房子你就能主張權利,根據新的婚姻法,婚後加名字的要共同生活滿8年吧,才能算共同財產,所以你要保留以上證據,以免在8年內出現問題
H. 結婚前老公買房子寫的他一個人的名字,貸款也是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從還
貸款沒有還完,房本可以加配偶名字,,但是加了以後,就是二個共有財產,即使你(或他)是婚前買的。
,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要再收契稅。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於收費標准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I. 婚前男方交首付買房,貸款買的房,目前以男友一人名義貸款的。
合同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你可以變更姓名也可以加上姓名 手續不麻煩但是需要交納更名費 具體數額咨詢開發商 加上的姓名為共有人 男方名義貸款所以必須是買受人 同時寫買受人和共有人兩個名字辦理房產證得時候 會自動出具一個它項權證 上面會註明共有人占房屋所有權的百分比(通常為百分之50) 同時需要交納80元左右的權證費 房產證上只會顯示買受人的名字 它項權證和房產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至於你說的第4個問題 很遺憾我幫不到你 純手打 對你有幫助的話希望採納
J. 您好,我們在婚前買了一套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認購書上只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貸款是共同還的。
結婚證是否在簽署合同之前領取呢?
按照目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婚前財產,個人出資(包括當時已經支付的,例如首付)購房簽訂合同的,算個人財產,辦理房產證僅僅是交易行為的自然延續,到時候辦理房產證也是個人房產。
如果你希望變成共同財產,可以與你老公商量,將來辦理房產證的時候,辦理共有權登記,你是共有權人,約定共有比例,例如一人一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