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時還有房貸怎麼辦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房子還在還貸款離婚擴展閱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四條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2. 貸款沒還清的房子,如果離婚了怎麼分
夫妻離婚後,很多都是關於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有些時候,還會對財產的定性上或分配上產生了糾紛。有的離婚夫妻為了在離婚的時候爭奪更多的財產,不惜撕破臉皮,對簿公堂。那麼,在現實生活中,離婚後,到底該如何去解決財產糾紛呢?
一、協議離婚後,有哪些財產糾紛?議離婚的財產糾紛一般有以下情況: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 夫妻離婚後,還在按揭的房子怎麼辦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當事人可以協商辦理。如果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時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2、一般認為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並取得產權證,則應該屬於婚前財產。
按購房者生存及支付能力來看:
如購房者死亡的。從法律角度考察,如購房者死亡的,原則上,在房屋損毀的前提下,商業銀行應免除購房者的還款責任。但如果購房者還有其它的資產,由其繼承人所繼承,應由其繼承人在所繼承財產的價值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
如購房者重傷喪失勞動能力的。從法律角度考察,如購房者重傷且喪失勞動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基於人道主義考慮,開發商應允許購房者解約,開發商應向商業銀行返還商業銀行已向其支付的按揭款項。
如購房者未受傷(或者受傷不影響勞動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和所購房屋依然存續的。從法律角度考察,購房者所購房屋如有損壞的,開發商或國家應負責修復,購房者則應按時償還按揭貸款。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按揭房
4. 現在要離婚 正在還貸的房子如何處理
正在還貸的房產分割時主流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房產歸其中一方所有,該方對另一方進行現金補償,不過涉及到過戶的,需要辦理相應贖樓手續。
2、可以出售後再分割價款。
3、可以約定歸雙方對房產共同共有,後期貸款雙方共同償還,不過這種方式實踐中選擇的少,因為很多夫妻雙方離婚後,就不再往來,且對對方信任不夠,可能會再產生糾紛。
其他方式只要不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法律都不幹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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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正在還貸款的房子離婚時怎麼分
這個問題簡單又復雜,通俗的做法要看貸款的主貸人是誰,如果主貸人是您母親,那麼您必須還,不然證信就毀了,如果主貸人是您父親,那您就可以停止還款,等著銀行來查封
一般來說房產的分割應該是評估或出售後所得,扣除雙方承認的債務,即賣了房子得100萬,扣掉必須提前還給銀行的30萬後平分,再扣掉還貸款的9000元,,那麼您母親就得35萬+9000元
離婚的訴訟是必須舉證的,有家暴沒有傷痕也要有人證,至於是否還房貸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
6. 正在還貸款的房子離婚時怎麼分
關於房屋離婚是如何分割首先要確定房子的產權歸誰所有,享有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該承擔貸款。現在分居期間的還貸還應算作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依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