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幫別人貸款別人到期沒有還款。還被法院傳喚,我近期也要買房子。請問這樣應不影響我的信任度啊.
你被傳喚了 當然信用度就下降了
⑵ 別人貸款 把我寫成緊急聯系人被法院傳喚需要去嗎
如果你只是緊急聯系人,就不會被法院傳喚的,因為銀行是不能起訴你的,只有借款人或者擔保人才能是借款案件的被告。
但是,如果銀行堅持起訴,因為是與借款人和擔保人一起起訴,法院也不能不給立案。
在法院傳喚你時,你還是應當親自到法院說明情況,說明你只是緊急聯系人,既不是借款人,也不是擔保人,是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的。法院會支持你的觀點的。
⑶ 親戚網上小額貸款還不起了,被告上法院,怎麼我也被告傳喚了
如果你親戚貸款時填寫的諸如擔保人聯系人之類的人是你的話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請問他當時貸款時是否有找你要什麼驗證碼或者是貸款公司的核實電話調查之類的 如果有的話並且你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被親戚要求敷衍過去並且你也確實這么做了情節嚴重的話會影響到你的信用記錄
⑷ 朋友貸款沒還,被起訴了,我作為緊急聯系人,說開庭傳召我去,我人在外地可以不去嗎
朋友貸款沒還,被起訴了,我作為緊急聯系人,說開庭傳召我去,我人在外地可以不去。
1、如果你並非該借貸的擔保人,該訴訟中並未將你列為被告,或者並未申請你出庭作證,則你不需要出庭;
2、如果確已將你列為被告,或者申請你出庭作證,法院應當有正式的開庭傳票等文書通知你參加庭審或出庭作證;未收到通知的,你可以不出庭。
3、如果確已將你列為被告,你應當積極出庭參加庭審,或者委託代理人參加庭審,無正當事由不出庭,也未委託代理人出庭的,法院可缺席審理、判決,案件判決對你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案件情況確需你出庭參加庭審的,法院可以傳票方式傳喚,經兩次傳喚仍未出庭的,可以拘傳。
4、如果確已申請你出庭作證,原則上你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但確因客觀情況不允許的(例如罹患疾病、不便行動等),可以不出庭,通過遞交書面證詞等方式作證;出庭作證產生的合理損失,可以要求當事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
第七十三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條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負擔。當事人申請證人作證的,由該當事人先行墊付;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⑸ 有簡訊發我說我朋友借貸沒換簡訊我這來說法院傳喚,我的名字都寫錯了要理會嗎朋友挺久聯系過。我還不知情
不用理他,頂多是填的朋友。擔保是不可能的,擔保必須是你本人知情,獲得你的同意的情況下自己自願擔保簽字才是擔保。
⑹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幫人家做了農業銀行貸款人,現在法院發傳票過來才知道這件事情。怎麼辦怎麼辦
你替人家擔保就要承擔責任,人家跑了,就是你還貸款了,你拒絕還貸款,就是拒絕執行罪,就進監獄里了!
⑺ 朋友易分期貸款沒還,我莫名其妙收到簡訊!說是去法院,怎麼辦,求解!
僅就簡訊息而言,典型的詐騙,可不予理睬。
但如果你為朋貸款做過擔保,則朋友逾期還貸,你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⑻ 欠拍拍貸三千說要給寄法院傳票是真的嗎
欠拍拍貸3000,說要寄給法院傳票,並不是真的,因為,拍拍貸屬於網貸,並不受法律保護,並且拍拍貸現在有時候可能只是在威脅你,所以說你可以和他協商,先償還一部分
⑼ 我弟弟在外借的貸款法院為什麼傳喚我,我
1、是不是用的你的身份信息。
2、你是不是做了擔保人了,還簽了字,如果是你就麻煩了。
3、現在馬上找個律師,告訴他情況,並且問下你弟弟,還有和貸款公司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