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男朋友婚前貸款買房子,大家是怎麼看得啊
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前夫要我凈身出戶!
張明與趙紅是相親認識的,相識不久兩人就結婚了,住進了張明婚前買的房子里。
第二年,兩人的兒子出生,因為婚後磨合不好,兩人經常因為孩子問題、家庭瑣事鬧矛盾,後來分居了。
分居兩年後,張明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求,趙紅也同意離婚,但要求補償婚後房產增值利益部分。
張明不同意,認為房子是自己婚前買的,婚後也都是自己婚前和婚後的錢在承擔房貸,房子應歸自己所有。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包括銀行存款以及購買的房產,都屬於個人所有。
本案里,婚前張明已經負擔的首付款和月供款,以及婚前存在付款賬戶內用於還月供的存款都屬於張明所有,後期存入的錢才是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
最後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張明補償趙紅因婚後共同償還月供而產生的房產增值利益部分一共10萬元。
法律有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的收入正常都屬於夫妻共有,婚前財產明確,婚後該給的還是要給的。
像這個案例中,婚後兩年還貸的錢,對比一套房子的價格,應該算是杯水車薪了。差不多就是凈身出戶。
B. 男朋友買房貸款100萬,我還要和他結婚嗎如果貸款少一點,幾年還掉也
所以說你不知道男人的壓力,這年頭幾年就還清房貸的很少的,別說房貸了,很多車貸也是要很久的。人家為了結婚(不說為你吧,不然你又要說,又不是你要求的),如此,你卻擔心以後的生活,實在不行,你可以要求房子不寫你的名字,貸款的錢你不用還啊。甚至你可以直接說,你要一個有房無貸的人,離婚吧。
其次一點,生活不是一條康莊大陸,又上又下高低起伏,那些千萬億萬富翁的故事你不是沒有聽過么,哪個創業的時候,不是辛苦的,欠了多少債,最後呢。如果如你所想,還是安安穩穩的上上班,那麼一輩子也就剛剛還清房貸。
你們才剛要結婚,說實話,現在人憑自己,甚至聯合家人,全款買房的也不多,總是要借錢的。這是開始的難關。但是,人也會工作,工作是可以改變生活的。你怎麼知道他就一輩子不能前進了呢。
不要求你也和他一樣,創造收入來改善生活環境,至少總不是想著節省吧,財富的積累是靠創造,你看那些千萬富翁那個跟你說今天省了多少錢明天省了多少錢么。
另外一點,可以看出,你對他並不多少喜歡,你結婚的目的是找一個可以照顧你衣食無憂,或者說一種依靠,甚至可想,是不是有一天某些人的一個眼色,你就會相隨而去,不顧一切呢。
如果生活不是兩個人的生活,那趁還沒有開始,結束吧。這樣子什麼都不用擔心,相信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不用考慮貸款的。努力一些還是可以找到的。只是,那時候,你是不是,又要說,成天不能在一起,在一起沒有一點溫柔,一個人好無聊,種種。
C. 我要求男朋友買房結婚,我們一起還房貸,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這要求,說真的,一點都不過分,這本來就是結婚必備的條件,如果連這都都辦不到的話,那乾脆就不要結婚了。
如果你的男朋友不答應你這個條件的話,說明他對你並沒有那麼上心,要不然拼了命都會買下屬於你們的房子,然後再一起奮斗。擦亮眼睛,看清楚眼前這個人,如果他是真心的話,他一定不會拒絕你。
D. 男朋友要買房,用女朋友的名字貸款可行么
暈,房本必須寫你的名字,你還佔了很大便宜,怕的應該是他,你有什麼擔心?
E. 男朋友貸款買房好不好
男朋友貸款買房是他自己的事情,談不上好不好。
F. 男朋友說買房子寫我的名字 但是是用我的名字來貸款 他來還房貸
你描述的這種情況總的來說是利大於弊,如果買房寫成你一個人的名字,就屬於婚前財產,你男朋友無權分割,同時叭後萬一感情不好分手,你一人無力還貸,最多也只是查封房屋,不會負刑事責任坐牢的
G. 男朋友說要買房子。他付首付,然後剩下的我去貸款,貸款一起還。
很不錯的打算,你們最好有一個協議,規范一下貸款買房子的屬性,就是房子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H. 男朋友家買房,我該不該幫忙還貸款
他父母明知道自己能力不夠 還故意在北京買2套房子,明擺了就是算計好要你給錢還貸款的,你現在沒結婚他們就要求你給他弟弟還貸款,給他父母還貸款!你在他們眼裡就是取錢的工具 而且是預計好的!你別中計!他要為了這事跟你鬧分手,分了也罷,不過我推測他花了那麼多心思來北京,就是因為找到你這么給靠山,絕對不會跟你分手的,會想方設法讓你給他們還貸款!!你把自己錢抓緊了,那也是你父母辛苦掙的錢,還沒怎麼底,憑啥要你養他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