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貸審批不下來,首付還能拿回來嗎
面對如今的高房價,無論有錢沒錢,人們申請房貸運用杠桿買房,幾乎是絕大部分家庭的首選。那麼,要是買房時貸款環節出了岔子,房貸沒有審批下來,首付款能退嗎?對於購房過程中,出現任何岔子,我們首先想到的一定是要據合同約定來尋求解決方案。
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貸款批不下來,返還已收取的首付款,自動解除合同,那麼,恭喜,你遇到了良心賣家。你的首付款可以按合同約定退回。但是,賣方大多不會同意這樣的條款,畢竟來說,誰都不想「煮熟的鴨子」就這么就飛了!
貸款買房最難熬的就是等銀行放貸款,銀行一直不放款的話,買房就很著急出現房貸沒有審批下來的情況,首付一般也是拿不回來,這點就如同定金一樣,開發商在合同中都會表明,如果因為購房者自身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法進行,首付和定金都無需退回,而徵信出現問題就屬於其中一項,所以首付拿不回來也是正常情況了。
不過在房價不斷上漲的今天,對於大部分普通收入家庭來說,攢齊首付是很不容易的,如果你真的不嫌麻煩的話,可以經常去售樓部要求退還首付,這樣或是一個不錯的辦法。
因當事人雙方不得歸責的理由不能簽訂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賣方必須把收到的購買貨款的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存款返還給買方。
㈡ 貸款購房,銀行審批沒通過的情況下可以退回首付款嘛
可以的,與開放商協商解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貸款不批違約的注意事項:
目前有不少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後,因各種原因,銀行貸款始終無法獲批,就會出現退房糾紛。在具體執行中,很多樓盤是開發商統一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所以提醒購房者應盡量在合同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需返還首付款」。除此之外還要注意:
1、如果是銀行根本就沒有接受貸款申請,由購房者自己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是購房者和銀行已經簽訂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銀行沒有按時放款,則購房者在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銀行主張違約責任。
㈢ 申請房貸被拒,可是已經交了房子首付要怎樣才能減少損失
買房對於我們每一個家庭來說都是一個重大的事情。那麼,房子是一個大眾的商品,基本上每一套、房子買下來的話都得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這就導致那麼很多家庭買房都不會是去全款買房。很多人會選擇先交首付再換剩餘的款項,那麼這個時候當購房者們都沉浸在買房的喜悅之中的時候,卻忽略了一件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自己是否具備購房貸款條件。其實對於貸款,首先要看的就是你的徵信情況。那麼你的徵信不好,有可能以前你的信用卡逾過期,或者你又不良記錄,這樣銀行很容易就直接給你被拒了,所以大家買房子首先要看自己的徵信情況,這樣才能更好地面對你的情況。
㈣ 房子首付交了,但是銀行貸款沒批下來,請問怎麼辦
您好。
首先,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咱們得先看看房貸被拒的原因通常都會有哪些,才能一一找出對應的答案來。
那麼,房貸為什麼會被拒呢?貸款被拒一般是購房者收入水平、徵信狀況、房子的狀況這三個方面的問題。這三個方面,任何一個出現問題都有可能被銀行拒貸。
一、收入有問題該怎麼辦?
從收入的角度來說,購房者必須保證家庭月收入是月供的2倍以上,也就是說假如購房者的房貸月供是每個月5000塊錢,那麼他的家庭總收入必須超過1萬塊錢;否則就極有可能會遭到銀行拒貸。所以,為了確保貸款順利下來,購房者在銀行流水和收入證明方面一定要准備充足才能確保貸款順利下來。
另外,如果月供與收入差距比較大,可以採用這三種方式來彌補:
1、增加首付比例。
首付款不能來自於開發商等融資渠道,也就說是不能屬於消費貸和房抵貸,這兩種融資渠道現在正處於嚴管狀態。
2、增信。
所謂增信就是找人擔保。擔保方可以由個人和機構擔當。
3、選擇最長的貸款周期。
比如將原打算申請20年房貸年限的,改為申請30年來降低月供成本。
二、徵信有瑕疵
徵信問題具體包括這些情況:
1、信用卡在兩年內有累計6次或連續3次以上逾期的。
2、房(車)貸月供累計2-3個月逾期或不還款的。
3、貸款利率上調,但仍然按原月供還款,並欠息的。
4、信用卡違規套現的。
5、助學貸款未按期還款的。
6、持有某些未激活也會產生年費的信用卡,並因為年費未還逾期的。
7、為他人提供擔保,對方未能按時還款的。
8、經濟糾紛被法院判為被失信執行人的。
個人徵信污點如果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只能在還清欠款之後等上5年自動消除。所以,如果你的個人徵信存在不良也是難以申請到房貸的。
三、房子有問題
這種問題一般出在二手房交易中,二手房房齡是影響貸款額度非常重要的因素。銀行在批貸時對老齡房往往比較「吝嗇」,他們可不會考慮房子的市場價格,而是根據剩餘產權年限來確定貸款額度,很多老齡房銀行直接不給貸款,比如那些房齡超過20年以上的房子。
如果是因為房齡而被拒貸的話,沒有什麼建議能給到您。
四、購房者年齡超標
如果貸款人的年齡超標了,銀行也可能拒貸的。雖然一般20-60周歲都能申請貸款,但銀行最歡迎的是30-40周歲的購房者。太年輕的收入不夠,年齡太高的將來開支會越來越大,都不容易獲得貸款。所以,購房者們應該以「購房者年齡+貸款年限」不超過65年(工行可多加5年)的計算方式來衡量自己的貸款年齡。
對於這種情況,只能建議購房者縮短貸款年限來申貸了。不過,同時也要注意月供支付出會增多的情況。
最後,說了半天房貸被拒了,購房者能退首付呢?只能說能不能退首付就得看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被拒的了,也要看你的首付款是不是由購房定金轉過來的了。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房貸申請不下來的,定金不能退,首付能退。如果是開發商或銀行、原業主的原因能退; 定金、首付都能退!
至於,要不要付法律責任,就要看你的合同是怎麼簽的了!
回答完畢。
㈤ 買房子分期付款銀行審批沒通過怎麼辦,首付已交,
(一)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
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二)我國法律上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三)貸款不批違約的注意事項:
目前有不少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後,因各種原因,銀行貸款始終無法獲批,就會出現退房糾紛。
在具體執行中,很多樓盤是開發商統一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所以提醒購房者應盡量在合同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需返還首付款」。除此之外還要注意:
1、如果是銀行根本就沒有接受貸款申請,由購房者自己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是購房者和銀行已經簽訂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銀行沒有按時放款,則購房者在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銀行主張違約責任。
(5)房子貸款審批沒過能交首付嗎擴展閱讀:
分期付款買房是指買房先付部分款項就能取得房屋使用權,遷入居住,而其餘款項要在規定的年限內逐年付清。
分期付款買房是住房賒銷業務的一種價款結算方式,它普遍運用於住房買賣。我國在出售舊有公房時普遍採用了購房分期付款方式。
一般情況下,購房職工先交付30%-50%的房價,其餘款項要在5年或更長時間內付清。在新房出售結算中,分期付款方式也在大量運用。
1)擴大銷售商品住宅,使一部分滯銷房屋盡早投入使用,發揮錢、物效益;
(2)促使一部分暫時無力購買住宅的買主成為買方,實現住宅交易,
分期付款買房是指買房先付部分款項就能取得房屋使用權,遷入居住,而其餘款項要在規定的年限內逐年付清。
購房需要大筆金額,在短期內很難湊足,所以很多購房交易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最後的總支出一般要比一次性付款的總金額多。
分期付款買房是住房賒銷業務的一種價款結算方式,它普遍運用於住房買賣。我國在出售舊有公房時普遍採用了購房分期付款方式。
一般情況下,購房職工先交付30%-50%的房價,其餘款項要在5年或更長時間內付清。在新房出售結算中,分期付款方式也在大量運用。
㈥ 購房貸款如果銀行審核不通過,那之前交的首付可以退嗎
一般來說,合同中都會約定如果貸款批不下來,買方必須另想辦法自行籌集現款,如果真沒錢買房那就構成違約,合同解除,首付款是肯定能退的,但定金是肯定不退的。購房者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出現問題,首先應該追究貸款申請不下來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客觀原因、或者開發商工程質量等問題,導致銀行不放貸,那麼消費者就不應該支付違約金。但是,如果是消費者刻意隱瞞信用記錄導致銀行不放貸,那麼違約責任就應該歸購房人承擔。
,在購房時,一定要格外留心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細節。置業顧問通常為了提高銷售業績,刻意誇大事實、隨口承諾。購房者應該提前掌握自己的信用記錄,以避免因主觀因素而導致的各種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