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家庭的男人一個人能貸款買房嗎
可以個人貸款,但是銀行會讓你老婆一起去簽合同,證明你老婆是知道而且同意你這么做的
⑵ 相親男是貸款買房的,可以接受嗎我們剛剛開始了解對方,還不是男女朋友。
有什麼關系啊,一開始就想著別人全部准備好,也是不太現實的,畢竟現在房子那麼貴沒有多少,人可以全款買房的。
⑶ 男方貸款買房
年紀輕輕的,
幹嘛要啃老?
老想靠老人
這思想不對。
婚前買的房婚
後夫妻還貸,
還貸部分算夫
妻共同財產。
⑷ 男朋友要貸款買房子
可以找銀行貸款呀,用他父母的房子抵押
⑸ 男方銀行有貸款沒還女方還可以貸款買房子嗎
可以的。按揭貸款和信用貸款貸款方式不同,而且住房為保障性貸款,支持的
⑹ 關於男朋友婚前貸款買房子,大家是怎麼看得啊
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前夫要我凈身出戶!
張明與趙紅是相親認識的,相識不久兩人就結婚了,住進了張明婚前買的房子里。
第二年,兩人的兒子出生,因為婚後磨合不好,兩人經常因為孩子問題、家庭瑣事鬧矛盾,後來分居了。
分居兩年後,張明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求,趙紅也同意離婚,但要求補償婚後房產增值利益部分。
張明不同意,認為房子是自己婚前買的,婚後也都是自己婚前和婚後的錢在承擔房貸,房子應歸自己所有。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包括銀行存款以及購買的房產,都屬於個人所有。
本案里,婚前張明已經負擔的首付款和月供款,以及婚前存在付款賬戶內用於還月供的存款都屬於張明所有,後期存入的錢才是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
最後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張明補償趙紅因婚後共同償還月供而產生的房產增值利益部分一共10萬元。
法律有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的收入正常都屬於夫妻共有,婚前財產明確,婚後該給的還是要給的。
像這個案例中,婚後兩年還貸的錢,對比一套房子的價格,應該算是杯水車薪了。差不多就是凈身出戶。
⑺ 我聽說找對象很多女生知道男生買房有貸款時都不願意繼續談下去,還有男生知道女生貸款買房也是一樣
結婚前已經買好房了
那是算婚前財產
她們肯定要考慮長久一點
有多少人女人願意嫁給一個人
還要和他一起還貸款
而且房產證上沒有她的名字
哪怕在一起了
說不用還貸款
可是想著你不到四千的工資
房貸佔了差不多一半
哪怕以後你工資比現在多一倍
以後怎麼養個家呢
以後還要有自己的小孩
那日子肯定沒有她想的那樣光鮮艷麗了
說白了就是你們不合適
如果一個真的愛你的人
一個願意和你有未來的人
肯定願意和你同甘共苦
⑻ 男朋友貸款買房好不好
男朋友貸款買房是他自己的事情,談不上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