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按揭下來了,已經還了快一年的貸款了,可是現在不想買了,怎麼辦呢,會損失錢嗎
你實際上已經買下了。怎麼還說不想買呢。實在不想要這個房子,只能再賣。損失錢與否,看房子漲跌情況。
⑵ 房貸辦理成功了,但是我現在不想要了,可以退房嗎
可以的
詳細原因:按揭購房通常的程序是購房者看好房後,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然後到當地房地產部門辦理購房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合同只有經過房地產部門的登記備案後才生效,這時購房者再去與開發商有合作關系的銀行辦理按揭手續,購房者申請貸款條件經銀行審查通過後便會放貸。之後,購房者按照與銀行的貸款協議,按月償還銀行借款,這樣整個購房過程告一段落。那麼如果購房者在辦理完畢貸款手續後或已按月償還借款一段時間後,要求退房的話,就要根據退房理由分別情況,分別對待:
在購房者申請退房具有合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例如開發商違法銷售房屋、房屋不具備合法手續、房屋本身不具備使用條件等。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與開發商進行協商、交涉,如協商交涉不成,購房者可直接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房屋在質量、合法手續等方面沒有問題,即在開發商沒有違法違約的情況下,僅僅是購房者自己基於某原因想將房屋退還給開發商時,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
解決方法:
當開發商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時,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當無力繼續償還貸款的時候,最好及時將房屋出售,不管是自己尋找買家,還是通過二手中介;如果房屋被銀行收走進行拍賣,一般來說拍賣的價格較低,業主的損失較大;
只要還未正式終止按揭月供款,業主都應該按時按量履行供樓的責任,否則,銀行除了會向業主追討供樓款之外,還會按規定處以罰息;
業主如果感到供樓對本人經濟的壓力過大,除了終止供樓之外,也可以選擇延長按揭期限,從而減少每月供樓款的數額;
業主要退已辦按揭的房屋,一方面可以找房屋的開發商咨詢,由開發商協助,共同辦理有關手續,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購房時具體辦理按揭的銀行進行咨詢,或者通過二手中介出售房屋或辦理轉按揭等方式予以解決。
總結:購房者在還款過程中,如果因房屋本身或與房屋有關問題導致購房者與開發商發生糾紛時,應在剋制、冷靜的基礎上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切不可採取盲目的手段,如終止向銀行償還借款等類似不理智的行為。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此乃購房者違約。
⑶ 買的新房期房,貸款在辦理中,如果不想要了該怎麼辦
這個要看兩種情況了,因為貸款在處理中,有可能會下來,如果貸款下來了,開發商就可以把此套房子去合同備案,完成交易工程,一旦交易結束,你還不想要的話,那就是違約了,恐怕要損失很多,也沒有必要,既然當時決定買了,沒過多久就不要了,這太兒戲了!
如果貸款沒批下來,如果是暢銷小區,應該很好商量,你這交易並未真正達成,直接更名給下個客戶就好了,如果小區銷量不好,開發商有可能會收取一定的違約金。
不管怎麼樣,買房前還是要慎重,三思而後行!
⑷ 買了房子剛把貸款放下來,又不想房子了
買了房子,剛剛把貸款放下來,又不想要房子了,像這種情況,如果你退款的話,會被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因為銀行已經幫你辦的手續,你回一在前肯定是要交違約金的。
⑸ 買房首付沒付完,銀行按揭已辦理下來了,現在不想要了怎麼辦
在你辦理銀行按揭手續簽字以後,你在法律上銀行就已經是你的債權人,而買的房子就是抵押品,現在你首付即沒有付完,還不想要房子,那你只能找到第三方願意承擔你買房還按揭貸款責任的人,你已經付出的首付款肯定是拿不回來了,是不是需要補償新買家更多的條件就看你的本事,當然你也可以直接斷供,讓銀行把房子收回拍賣,不足部分銀行掛賬作為你的債務。
⑹ 買房子首付已經交完了,貸款還沒下來,現在不想買了,首付也不要了,我還會承擔什麼
你屬於想要單方解除合同,是一種違約行為,所可能承擔的損失以你的合同的規定為准。簡要說明:
1、生效的合同要求雙方都要按照合同履行,你單方不買即不想履行合同,屬於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屬於違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其一可以按合同約定的承擔方式(例如單方解除合同/不買應支付房屋總價款的10%之類的合同約定,或者是有定金的約定,詳細你查閱你自己的合同)計算或者是沒收掉你交的定金,其二也可以按給對方實際造成的損失承擔。實踐中,開發商的合同內容都比較完備,一般都有第一種的約定。
3、你可能涉及的違約責任有兩種,一種是單方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一種是單方解除和銀行的借款合同,涉及的責任你均可以查閱一下合同里違約責任條款。
如果你實在不想買,建議一定要找開發商的人好好商量,讓開發商不要追究你的違約責任,和平解約。
⑺ 按揭購房,貸款也通過了, 現在不想要了,可以退嗎應該走什麼程序
樓主,你好
、可以,
詳細原因:按揭購房通常的程序是購房者看好房後,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然後到當地房地產部門辦理購房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合同只有經過房地產部門的登記備案後才生效,這時購房者再去與開發商有合作關系的銀行辦理按揭手續,購房者申請貸款條件經銀行審查通過後便會放貸。之後,購房者按照與銀行的貸款協議,按月償還銀行借款,這樣整個購房過程告一段落。那麼如果購房者在辦理完畢貸款手續後或已按月償還借款一段時間後,要求退房的話,就要根據退房理由分別情況,分別對待:
在購房者申請退房具有合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例如開發商違法銷售房屋、房屋不具備合法手續、房屋本身不具備使用條件等。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與開發商進行協商、交涉,如協商交涉不成,購房者可直接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房屋在質量、合法手續等方面沒有問題,即在開發商沒有違法違約的情況下,僅僅是購房者自己基於某原因想將房屋退還給開發商時,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
解決方法:
當開發商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時,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當無力繼續償還貸款的時候,最好及時將房屋出售,不管是自己尋找買家,還是通過二手中介;如果房屋被銀行收走進行拍賣,一般來說拍賣的價格較低,業主的損失較大;
只要還未正式終止按揭月供款,業主都應該按時按量履行供樓的責任,否則,銀行除了會向業主追討供樓款之外,還會按規定處以罰息;
業主如果感到供樓對本人經濟的壓力過大,除了終止供樓之外,也可以選擇延長按揭期限,從而減少每月供樓款的數額;
業主要退已辦按揭的房屋,一方面可以找房屋的開發商咨詢,由開發商協助,共同辦理有關手續,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購房時具體辦理按揭的銀行進行咨詢,或者通過二手中介出售房屋或辦理轉按揭等方式予以解決。
總結:購房者在還款過程中,如果因房屋本身或與房屋有關問題導致購房者與開發商發生糾紛時,應在剋制、冷靜的基礎上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切不可採取盲目的手段,如終止向銀行償還借款等類似不理智的行為。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此乃購房者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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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貸款買了房子,現在不想要了怎麼辦
現在貸款的速度都是比較慢的,目前沒有太好的辦法,只有等著,如果不想要的話可以私下跟你的置業顧問溝通,讓他想辦法幫你賣出去,如果退的話目前這個購房環境你會損失很大的,如果等到貸款下來再想退的話就更麻煩了,那時候你的房子只能是二手房了
這樣可以么?
⑼ 貸款買二手房已過戶,但是不想買了怎麼了
過完戶了,房子就是你的了,已經買了,肯定推不了了,銀行的錢遲早是要給業主的,如果只是東西的問題,那麼只能是協商解決了,不過沒事,房子遲早還是 要漲價的
⑽ 貸款房不想要了怎麼辦
貸款期間房屋買賣: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轉按揭」的實質就是已購房產的借款人主體的變更。也就是說,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購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時購買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後,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