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集體土地可以貸款嗎
正常是集體土地是不可以貸款的。但如果通過正式途徑,拆分為個人產權,並具有個人產權的房產證。絕對可以貸款
❷ 有私產房產證,但是是集體土地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嗎
集體土地上房屋是否可以抵押、如何抵押,國家尚無具體的法律規定。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土地管理局([1997]國土〈籍〉字2號)《關於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集體土地上土地房屋的抵押,應局限於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及鄉村企業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至於農村村民的住房因其宅基地不得抵押而受到限制。
可以抵押的房屋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使用權。
❸ 農村集體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可以申請辦理抵押貸款。農村土地使用貸款的發放對象是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
辦理流程:
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
准備並提交材料;
接受銀行調查審查;
銀行審批通過後與借款人簽訂合同;
貸款發放。
申請條件:
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60年(含),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
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良好級及以上;
收入來源穩定,具備按期償還信用的能力;
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合規合法,符合國家產業、行業、環保政策;
須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擔保;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貸款時不存在到期未還的逾期貸款和信用卡惡意透支,且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6期以上的逾期記錄。
需提供的資料:
借款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涉及保證擔保的,需提供擔保方同意擔保的證明文件;涉及抵押和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文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
已領取營業執照的借款人,需提供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從事許可證經營的,應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❹ 集體土地的房屋能抵押貸款嗎
集體土地應該是無法抵押的,村委也無權做抵押。
中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還規定了如下不得抵押的財產: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第三十四條第五項以及第三十六條第三款即「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規定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❺ 土地屬於集體土地,但是有單獨的房產證,而且能貸款,這種房子可以買嗎
屬於小產權房,只可以集體內部買賣,不可以外部買賣。
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即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一、小產權房的種類
1、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公共建設用地和鄉鎮企業建設用地上建造的房屋。
2、在耕地或者基本農田上所建的房屋。
對於第1種情況大多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向外出售的話不受法律保護,這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應否流轉及從屬性、無償性、無固定期限性以及一定的社會保障等屬性,國家對其流轉是要限制的,對向外流轉肯定是禁止的。
對於第2種情況,基於堅守我國耕地紅線的原則,應嚴格查處和收回。
二、對小產權房能否買賣的規定
《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在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工業、商業、教育建設,但是不能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所以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的合同是無效的,購買的小產權房無法上市流通,不受法律保護。
三、小產權房能否買賣存在的問題
有關部門多次強調,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者所謂的小產權房,雖然現在小產權房價格便宜,但由於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小產權房往往面臨巨大的風險。
1、沒有房產證,流通受限。住房建在集體土地上的,不允許對外銷售,沒有法律保障,拿不到產權證,對外流通受限。
2、拆遷補償難。小產權房大多屬於違章建築,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3、質量難保證,房屋質量監管往往不到位,存在偷工減料現象,有安全隱患。
4、位置偏遠、交通不便、配套不完善、物業管理滯後甚至沒有物業。
5、繼承、遺贈產生麻煩。
四、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糾紛的類型大致有以下幾種
1、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簽訂購買宅基地或以買賣房屋為名實為購買宅基地的合同,農村居民不交付宅基地或者房屋,城鎮居民向法院起訴要求農村居民履行合同。
2、城鎮居民購買宅基地或房屋後,農村居民反悔向法院起訴,主張合同無效返還原物的。
3、城鎮居民以農村居民名義購買宅基地及房屋後,造成權屬確認糾紛的及拆遷補償安置糾紛的。
4、城鎮居民購買多層或高層小產權房後,在房屋質量、交付等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
5、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後,幾經倒手產生的連環糾紛。
❻ 村裡的房子可以貸款嗎
您好,是不可以的。
農村住房只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無房屋所有權證,即農村住房缺乏登記、確認制度,產權不明晰。因此,農民辦理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農村房屋需經房屋坐落土地所有權單位即村委會同意,而且,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物擁有財產處置權,以共有財產作為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
首先,所抵押的房屋必須經房屋權屬登記,取得由房地產登記機關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暫行辦法》規定,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需要向房管部門提交房屋權屬申請書、有效身份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房屋工程質量情況表、經備案的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等文件。
其次,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申請人應向房管部門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書以及抵押人、抵押權人的身份證,借款和抵押合同,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等。權屬有爭議的或未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不得設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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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醒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