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欠錢不還,唯一一套住房還在還貸會被法院拍賣嗎
可以。司法實踐中,執行唯一住房的難度和工作量還是比較大。具體還是要看執行法官的執行力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唯一住房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執行。
第二十條 在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統一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
(1)被執行人貸款的房子是否被拍賣擴展閱讀
司法拍賣違法時可以撤銷
據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根大介紹,人民法院的司法拍賣是公法上的拍賣,與平等主體之間的任意拍賣有顯著差別,合同法關於合同效力的規定並不適用於司法拍賣。除非拍賣程序具有嚴重瑕疵,受讓人經過司法拍賣程序依法取得執行標的財產權益應當得到保護。
但是,也應當看到,確有一些司法拍賣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損害了當事人和其他競買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予以撤銷。在深入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異議復議規定》第二十一條明確了司法拍賣應當撤銷的情形:
1、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機構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或者其他競買人利益的;
2、買受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競買資格的;
3、違法限制競買人參加競買或者對不同的競買人規定不同競買條件的;
4、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拍賣標的物進行公告的;
5、其他嚴重違反拍賣程序且損害當事人或者競買人利益的情形。
『貳』 欠債還不上,有一套按揭房,被起訴法院會拍賣房子嗎
唯一一套住房會被拍賣的。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叄』 我名下有按揭房,因民間借貸被起訴了,房子對方保全了法院會拍賣嗎我只有一套房子一家人都住在裡面。
您好,如果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可以起訴你和你的妻子。但如果你們只有這一套房子的話,原則上不能拍賣。
『肆』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同過法院拍賣嗎
法院拍賣只有司法需要才會進行拍賣,如果沒涉及司法程序,法院不是拍賣機構,不會受理任何拍賣委託。如果被起訴需要法院執行拍賣的,只要有執行的價值,不管你有沒有貸款,法院都可以執行拍賣,無非是拍賣款支付的順序不同而已。
『伍』 按揭房產被查封能被拍賣么
可以拍賣的,你手上有房產證就可以。
『陸』 一般情況下按揭貸款房會被法院強制拍賣嗎
如果沒有錢還的話,肯定會被拍賣的。
『柒』 個人按揭房法院可以拍賣嗎
個人按揭房法院可以拍賣來償還欠款的。拍賣所得款項優先償還銀行貸款,剩餘的再用於償還債權人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七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非金錢給付義務的,無論是否已給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失,都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已經造成損失的,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經受到的損失;沒有造成損失的,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
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7)被執行人貸款的房子是否被拍賣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四條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的,申請費由債務人、擔保人負擔;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申請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另行起訴的,其已經交納的申請費可以從案件受理費中扣除。
第二百零五條 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的裁定作出後,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按照執行金額收取執行申請費。
『捌』 貸款還不了,房被法院拍賣債務還完後,會上黑名單嗎
不會。債務已經清償的,即使已經上了黑名單的,也應當及時撤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