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公積金貸款人均32以戶口人數為依據嗎
南京公積金貸款人均32以戶口人數為依據,主要針對購買二手房:
(一)市公積金
1,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積大於100平米或人均超過32平米,無論是否申請過公積金貸款,都無法申請。
2,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積小於100平米或人均小於32平米,第一次或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都是首付三成,利率上浮10%。市公對人均要求寬松,即使單身一人或夫妻沒有孩子,房子小於100平米,只要這個家庭房子不到100平,不管幾口人,就可以用。
(二)、省公積金
1,第一次申請省公積金貸款,不受家庭名下已有房產套數和人均面積限制,首付三成,利率基準。
2,第二次申請省公積金貸款,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小於32平米,首付30%,利率上浮10%。人均超過32平米,限貸。省公對人均要求嚴格,一家三口房子大於96平米不行,夫妻兩人沒有孩子房子大於64平都不行,單身一人房子大於32平米不行,人均嚴格按照32平米算。
2. 南京市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一個人的公積金只能用一次。一家人的不第一次買房子不可能全部都用完吧。
個人貸款可以是公積金的12倍。但是最多不能超過50萬。組合貸款不能超過80萬。
誰的沒有用過就用誰的唄。
3. 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準是多少
36.7平方米。
改革開放前,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積不足5平方米,群眾住房極為短缺。改革開放以來,南京市採取商品房、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三管齊下的方式加快住房建設,從保障困難群體有房可住轉向讓城鄉各類人群都能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到2017年,南京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36.7平方米。
(3)南京公積金貸款二套房人均面積擴展閱讀:
2018年4月1日,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市民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築面積的認定標准進行了調整。
「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的貸款條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認定標准調整由32平方米調整為40平方米。
據介紹,二套房能否使用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計算,若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如果家庭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在滿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的條件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4. 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標准,參貸人,人均面積等解釋
你好!
1、根據您的狀況,有公公參與貸款肯定是屬於3套,因為現在購房,是認房也認貸的,除非您公公現在的房產在其他省市(現在房產交易中心還沒有完善跨省的信息聯網).
2、按照各地要求,房產稅試點地點區別,現在國家只有在部分地區實行房產稅試點,具體請您根據當地政策進行判斷,上海等一線城市是肯定需要徵收房產稅的。
3、參貸人肯定是需要登記產證名字的,根據現在的情況,如果要公積金貸款,目前的情況一般只能批准夫妻間作為共同貸款人,不可以辦理父子間的。
4、名下有房,能在當地房產中心查詢到房產信息,就算二套或者三套房了。
5、方管中心是二套,公積金中心是首套,算二套。
6、房貸中心,一般公積金是30萬/人,一般公積金夫妻貸款是60萬/戶;有補充公積金,40萬/人,80萬/戶,以上戶只認可夫妻關系的,不認可父子關系。
個人認為擔保公司所說的80萬指向的是你們夫妻二人都有補充公積金的情況。
5. 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南京購買第二套房時,對於申請公積金貸款是有一定的政策的,並且對於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的首付基本是在60%以上的,那麼對於公積金貸款政策又有什麼需要了解的呢?
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在南京購買第二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1、如果前面用過公積金貸款的必需要還清後才可以貸款,利率上浮10%,首付60%以上;
2、如果前面沒有用過公積金貸款可以正常貸款,首付60%以上。
從2011年10月24日起,南京住房公積金買二套房施行如下規定:
1.
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賣掉名下唯一財產,再次購買住房的,若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首套住房購房證明,可以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
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以統計部門提供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准),在原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的情況下,新購住房可以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購買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款金額不得低於購房總價的60%,貸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准利率上浮1.1倍執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4-06-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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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對人均面積有哪些要求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是沒有限制額。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