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二次提取公積金是在什麼時候
公積金一般是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公積金提取額度
1.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帳戶余額截至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
2.職工本人帳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3.職工租賃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實際房租支出的70%.
4.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個人帳戶內的余額.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帳戶余額可截至簽訂購、建房合同的當月;本人個人帳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Ⅱ 公積金貸款之後,我就把公積金帳戶中的余額基本取完了,請問一年之內還可以再次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一) 職工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職工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 規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六) 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注銷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Ⅲ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需要什麼手續
1,你可以撥打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的客服電話進行詳細的咨詢;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3,1,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並且貸款時還在連續繳存著。 2。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 3。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最高貸款年限30年。 4。公積金貸款年限+貸款人年齡不得超過70歲。 5。公積金貸款根據貸款人每月單位繳存額和繳存比例貸款。(因為繳存額和繳存比例直接體現工資的多少和還款能力) 6。公積金貸款需要公積金指定的評估公司評估房子(看房子的格局、面積、樓層、小區環境、房屋年代及裝修等)最後按評估價的6-8成貸款。 7。公積金貸款後可以由單位公積金經辦人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個人無法提取。一手房提取需要購房合同、(首付發票、借款合同)、二手房提取需要(產權證、契稅票)、買賣合同、借款合同。以上證件以各地政策為准。 8。公積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少數地區半年提取一次。 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要買房或房屋裝修才可以提取。(房屋大修必須要建委的批復。裝修細目的正式發票。提取款額不能超過裝修款額) 9。公積金貸款已經實施屬地劃分。(意思就是在哪買的房子就在房屋所屬地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10。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從公積金貸款,並不是銀行,銀行只是受公積金委託放款和還款
Ⅳ 一年前我貸款買房,公積金提取過一次,第二次該如何提取
出示購房合同、銀行還貸憑證即可
Ⅳ 第二次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問題應如何解決
建議你首先去公積金管理中心問一下,一般這種情況是只你之前的公積金提前還了,所以剩餘的提取不出來,這次因為你又買新房,所以繼續提取上次剩餘的公積金。如果你想繼續支取公積金,需要看你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的數額,還有年限,如果不夠2萬的話你應該就取不了了,而且現在公積金賬號裡面的錢不能全部提取出來,因為現在有規定需要留一部分在裡面,不可以全部提取出來!
Ⅵ 住房公積金第二次提取
一、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資料:
1、申請人《個人住房公積金專用折》;
2、《個人購房借款合同》;
3、銀行還款存摺(卡),提供近期三個月的還款明細(須與借款合同的還款賬號相符)
4、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5、申請人已婚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居民身份證》,離婚需提供《離婚證》,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或《戶口簿》;符合本項提取條件的職工,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年(1月1日-12月31日)應還款付息額,凡首次以購房還貸條件支取的(非公積金貸款),另需提供1-5項資料的復印件。
二、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
一般來說,如果第一次是以購房形式支取公積金,那麼第二次就要以還貸支取了,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償還商業貸款
①首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重慶市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憑據(發票或收據);
②第二次辦理時,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重慶市預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借款合同,近期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
③第三次及以後辦理時,應提供近期對應時段已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2)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只需填報提取申請表格。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時參照商業貸款方式提供資料)
Ⅶ 關於第二次辦理提取公積金後,提取的時間。
因償還購房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辦理之日起滿半年後才可第二次申請提取,每次提取都需要經過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
(1)供樓存摺(純商貸需打最近一期還款記錄)或銀行最近一期還款對帳單(需加蓋銀行業務公章),組合貸款需提供商業貸款累計還款證明(對賬單需加蓋銀行業務公章);
(2)住房公積金存摺;
(3)支取人身份證。
注意:純公積金貸款只需帶住房公積金存摺和支取人身份證。
Ⅷ 我已經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了,已交房貸超過了一年,現在還能提取公積金嗎現在我沒有單位了,需要什麼手續
可以提取,你直接去公積金中心領取提取申請表和提取資料清單就可以辦理。
如果沒有單位了,那在三個月後公積金封存後,你根據資料清單准備好也可以提取
Ⅸ 如果我第二次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不管是第幾次取住房公積金,只要是需要滿足以下手續和條件:
一、取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手續:
1、借貸者的公積金帳號;
2、單位的公積金帳號,月繳存額;
3、繳存比例,公積金繳存地點。
二、三個月一取的住房公積金手續:
1、有租房合同;
2、身份證;
3、戶口本原件;
4、本人公積金帳號。
三、離職員工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本人公積金帳號;
3、農業戶口(戶口是非農業有地需前往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
四、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第二次超過一年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積金便民新舉措:租房提取公積金將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縮緊到3個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額為3個月個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總和。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提取公積金時,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銀行儲蓄賬戶,就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
為打擊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穩健運行,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出台新規,對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進行了調整。新規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
主要內容為:
1、規定職工辦理異地轉入業務,應在天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半年以上並逐月繳存滿半年。
2、規定職工及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過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購私產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持有該房屋產權滿半年。
3、將天津領取失業保險金、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三項提取規定進行統一調整,規定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賬戶應封存滿半年。
4、規定職工及配偶同時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和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按揭部分,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前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仍按原政策執行。
Ⅹ 第一次提取公積金是以購房名義提取,過了一年,還可以再提取的嗎
你好。根據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在你第一次購房提取公積金之後,如果你第二年還要提取的話,則要有其他相應的理由,比如說租房、還貸、裝修等等。原則上我們國家不限制你提取公積金的次數,但是公積金的提取是要有充分的理由的。所以你第二年的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有跟你第一次提取公積金不一樣的理由,配上相應的證明材料才可以提取。 下面是公積金提取的具體管理辦法,僅供參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公積金提取
(一)購買、建造、翻建、租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