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以前交過公積金,但中斷一年多了,還能貸款買房嗎
以前交過公積金,但中斷一年多了,是不能貸款買房的。因為,一般斷繳後補繳不算在正常繳存范圍內,不屬於連續繳納。而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之一就是需要在申請前連續繳存公積金達六個月以上。因此,公積金斷繳後進行補繳,並不能馬上就去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可能要再等六個月過後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當然,客戶申請不了公積金貸款,但可去申請商業貸款。
而且,在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前需要連續繳滿半年以上的公積金可以補繳,如果斷繳不多的話補繳是很好的選擇。但是,一般情況下,斷繳補繳不計算在正常繳存的范圍內,但如果是由於單位原因導致當事人中斷繳納住房公積金,可以由單位出具相關證明,並由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審核,具體是否能貸款要以審核結果為准。
最後,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償還本息連帶責任,申請的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
拓展資料:
一、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後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
3、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並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7、法律、法規、規章和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