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合作銀行的貸款結息日是怎麼回事,是只還利息嗎那本金呢
農村合作銀行的貸款結息日指每個季度末的21日,即3,6,9,12月的21日。針對還款方式為按季結息的貸款來說,這四個結息日只付息,不還本。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1)貸款利息每月結息日擴展閱讀:
利息是指借款人為取得資金使用權而向貸款人支付的報酬,它是資本(即貸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間內的使用價格。貸款利息可以通過貸款利息計算器詳細的計算出來。
1、計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儲蓄存款利息計算的基本公式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2、利率的換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換算關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與存期相一致。
3、利息計算公式中的計息起點問題:
1、儲蓄存款的計息起點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計付利息。
2、利息金額算至厘位,實際支付時將厘位四捨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儲蓄年度結算可將利息轉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種儲蓄存款不論存期如何,一律於支取時利隨本清,不計復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利息計算公式
⑵ 貸款利息天數的計算,怎麼算天數
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⑶ 貸款利息一般是按月或年算的
貸款一般是按月結息,也有按季結息的。
結息方式可以由借貨雙方商定,但是現在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格式文本,結息期限都是定好的,銀行發放貸款時,一般不給客戶商量結息方式。
《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短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貸款合同期內,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短期貸款按季結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按月結息的,每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具體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
⑷ 國家助學貸款每年固定的結息日是哪一天
12月20日。
國家助學貸款利息計算方法
1、六個月以內(含6個月)貸款,年利率(%) 5.10;
2、六個月至一年(含1年)貸款,年利率(%)5.10;
3、一至三年(含3年)貸款,年利率(%) 年利率(%) 5.50;
4、三至五年(含5年)貸款,年利率(%)年利率(%) 5.50;
5、五年以上貸款,年利率(%)年利率(%) 5.65。
(4)貸款利息每月結息日擴展閱讀:
貸款學生只要成功申請到助學貸款,那麼即可進行提前還款的操作。在每月(1月-10月、12月)的10日前,提交本月的提前還款申請。注意,11月無法進行提起還款,因為是系統結息時間。在提交提前還款申請以後,要在15日前將足額資金充值進學生支付寶賬戶,然後等待系統在提前還款日當月20日進行扣款。
⑸ 請問各家銀行結息時間是什麼時候比如招行.
各家銀行的結息日基本相同,都是每季末的20日(即3、6、6、12月的20日),但消費貸款(如車貸、房貸等)的結息日為每月20日;定期存款(包括單位和個人定期存款)不結息,到期後利隨本清。
存、貸款的結息時間通常稱為結息日。一般存、貸款利息,按月利率計息的按季結計,即以每季度最後月份的20日為結息日(3、6、9 、12月的20日)。計息起訖日期從上季末月的21日起到本季末月的20日為止。
(5)貸款利息每月結息日擴展閱讀:
按季結息的辦法適用於工、商企業流動資金領域的存、貸款(包括農業)。按年利率計息的,每年結計一次,結息日除建設銀行基建貸款定為9月20日外,其餘一律定為12月20日。即自上年度的12月21日起到本年度的12月20日為止,作為一個結息期。
上述結息日結出的利息,經復核後於次日(遇例假日順延)轉帳。活期儲蓄存款統一規定在每年的6月30日為計息日期,即自上年度的7月1日起到本年度的6月30日為止,作為一個結息期。入帳日期為結息日後的次一銀行營業日,即7月1日(遇例假日順延)。
定期存款利息,採用對年對月計算,到期還本付息。計息存款結清帳戶或借款單位還清貸款時,為計息日,應即結清利息,與本金一並算清,稱為利隨本清。
⑹ 銀行結息日是在每季末月20日,但每季度是在幾月份的
中國銀行活期存款的結息日是固定為每個季末的20號結息,21號利息計入本金,結息日分別為: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
按季結息的辦法適用於工、商企業流動資金領域的存、貸款(包括農業)。按年利率計息的,每年結計一次,結息日除建設銀行基建貸款定為9月20日外,其餘一律定為12月20日。
活期儲蓄存款統一規定在每年的6月30日為計息日期,即自上年度的7月1日起到本年度的6月30日為止,作為一個結息期。
入帳日期為結息日後的次一銀行營業日,即7月1日(遇例假日順延)。定期存款利息,採用對年對月計算,到期還本付息。
⑺ 銀行貸款利息時間是每月幾日到幾日
大都是每月21日結息
⑻ 銀行結息日是什麼時候
工商銀行的結息日是每季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相關情況參考如下:
一、從2005年9月21日起,個人活期存款按季結息,按結息日掛牌活期利率計息,每季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未到結息日清戶時,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到清戶前一日止。第一次執行個人活期存款按季結息的時間為2005年12月20日。2005年12月21日,本行將向個人客戶計付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的個人活期存款利息,結息利率為2005年12月20日本行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
二、從2005年9月21日起,單位活期存款和協定存款按日計息,按季結息,計息期間遇到利率調整分段計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
三、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種類的計結息規則維持現行做法不變。整存整取單位存款如遇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部分仍執行《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銀發[1997]485號)相關規定,即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不分段計息。
四、貸款計結息規則維持現行做法不變。
提示:以上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29號)規定,中國工商銀行將修改部分存、貸款計結息規則和計息方法的通告來參考的。若有變動,請以最新法規參考執行。
⑼ 銀行貸款結息是什麼
銀行結息是指銀行按照你在銀行存款、貸款積數,以約定的利率結算存貸款利息,人民銀行早前發出的《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將從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規定將目前個人活期存款結息方法由年結改為季結,並允許金融機構對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存款種類的計、結息規則,以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限檔次存款利率上限為原則自行制定。
(9)貸款利息每月結息日擴展閱讀
據悉,建行和工行明確規定,儲戶7月1日到12月20日的個人活期存款利息,將在12月21日一次計付,結算利率為12月20日該行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但記者未能從其他銀行獲得類似說明。
另外,除了深發行的各種存貸款計結息辦法有較大變動外,建行和工行的人民幣貸款、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款種類計結息規則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結息
⑽ 農行每個月結息金額是什麼意思
農行每個月結息就是每月21日結貸款利息,存款利息按季結息。貸款利息按貸款額與一定貸款利率計算。
借記卡中活期存款採用積數計息法按季結息,每季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按結息日掛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稅後利息(目前已暫停收取利息稅,利息稅稅率為零),並入本金起息。
存、貸款的結息時間通常稱為結息日。一般存、貸款利息,按月利率計息的按季結計,即以每季度最後月份的20日為結息日(3、6、9 、12月的20日)。計息起訖日期從上季末月的21日起到本季末月的20日為止。
(10)貸款利息每月結息日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按年利率計息的,每年結計一次,結息日除建設銀行基建貸款定為9月20日外,其餘一律定為12月20日。即自上年度的12月21日起到本年度的12月20日為止,作為一個結息期。
上述結息日結出的利息,經復核後於次日(遇例假日順延)轉帳。活期儲蓄存款統一規定在每年的6月30日為計息日期,即自上年度的7月1日起到本年度的6月30日為止,作為一個結息期。入帳日期為結息日後的次一銀行營業日,即7月1日(遇例假日順延)。
定期存款利息,採用對年對月計算,到期還本付息。計息存款結清帳戶或借款單位還清貸款時,為計息日,應即結清利息,與本金一並算清,稱為利隨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