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律支招:買了房還不起貸款了怎麼辦
買房本來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但是,有的人在還款過程中卻因支付能力不夠,無法正常償還月供,這個時候該怎麼辦呢?銀行和開發商也非常頭痛,怎樣解決才好呢?
相關法律解答
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開發商、購房者和銀行三者之間的法律關系。
概括來說,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屬房屋買賣合同關系,購房者和提供貸款的銀行之間形成借貸合同關系。
與此同時,銀行為了保障貸款安全,要求購房者(借款人)以房產作*押,從而形成了從屬於借貸合同的*押合同關系。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借款人可採取保證(借款人個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擔保)、*押(不動產等)、質押(動產、法律允許的有價證券或某種財產權)等不同的擔保方式。
明確還款責任
產權過戶前,開發商是還款責任人。購房者交付了首付款,辦妥*押貸款,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房屋買賣關系確立。
在開發商沒有為業主辦理產權證之前,貸款人停止還貸,銀行無權找貸款人催款,只能找開發商問罪。
產權過戶後,購房者是還款責任人。購房者和銀行之間原本是借貸關系。同時,銀行為了保障貸款安全,要求貸款人以房產作*押,從而又增加了一層*押關系。
辦理了產權證之後,借貸合同及*押合同就進入執行過程中,貸款人如果出現不能按時支付月供款的情況,銀行有權對貸款人進行處理。
還不起款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貸款人連續6個月以上未還款,銀行就有權將此事付諸法律判決。
通過司法程序處理*押房產時,房產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所得金額要先支付處理過程發生的費用,再扣除應繳稅款,之後償還銀行的債權本息、違約金、賠償損失。
如有剩餘,交還貸款人,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的部分,銀行有權向貸款人繼續追討。
該怎樣應對呢?
1、協商暫停還款
王某為個體戶,由於經營不善的原因,無法履行房屋還貸義務。銀行工作人員找上門來,了解了事實情況後,建議他「暫停還款」。
暫停的,是本金的償付,利息還是照付不誤。李某接受了這一協議,但他很快就發現,選擇「暫停還款,自己的壓力還是很大。
小店經營看來已無回春之望,每月在還貸款上面,也很難支撐。最後,他只能把房子賣掉,換取自己無債之身。
而且恢復正常還款後,暫停還款幾個月,就要往後順延幾個月。如此算來,並不合算。
該案例一當中的王某,若是選擇「延長貸款年限,也不至於最終落個不得已賣房的結果。
某小型貿易公司業主張先生,購買某市一套商品房,在銀行貸款50萬,期限為5年,每月還貸9631.56元。
後因公司經營上遇到困難,張先生暫時無力償還這筆費用,故向銀行申請暫停還貸。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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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房屋按揭貸款的月供還不上該如何處理
首先,房貸月供還款上時,貸款人應該主動聯系貸款機構。貸款機構遇到貸款人斷供的情況,也是非常積極處理的。貸款機構會根據貸款人的實際情況,選擇減少月供或者延長貸款期限。
當然,如果貸款人實在無力償還月供,那麼貸款機構會通過合法的程序,變賣貸款人的房屋,降低自己的損失。而貸款人很可能損失掉自己的房屋首付款。
Ⅲ 貸款買房月供付不起可能出現的情況
一旦出現貸款買房月供付不起的情況,經過抵押當事人雙方協商,可通過拍賣等合法方式處分抵押房產。協議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在處分抵押房產時,房產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處理抵押房產所得金額,要先支付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的費用,再扣除應繳稅款,之後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違約金、賠償損失。如有剩餘,交還借款人(抵押人),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的部分,抵押權人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繼續追討。
Ⅳ 貸款買房以後月供還不上了 怎麼辦
想想辦法吧,哪怕從別處借點,千萬別欠銀行錢,哪怕你後來補上那也對你相當不利,比如利率打折,比如再辦理銀行的什麼業務,都不方便了。逾期一次都要給你記錄信用不良的。
Ⅳ 月供還不起了!最壞結果
最壞結果,房子被收回,作為抵押品被銀行拍賣。
月供長期不還,會影響自身的金融信用,而且會導致銀行把它作為抵押品收回,因為你是貸款買下房子的,不僅房子如此,其他分期付款的東西也是如此,要有自己的還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