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買房,戶主寫兩人的名字好還是一人好有什麼利弊
夫妻買房戶主到底寫幾個人名字這個其實主要還得看實際情況了,在買房的時候如果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就代表著這套房子是屬於夫妻兩個人的共有財產,將來即便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那在離婚之後這套房子也是要進行平均分割的。另外如果這套房子在購買的時候是選擇了貸款買房,那在償還貸款的時候也是由夫妻兩個人共同來償還,這樣消防貸款的壓力相對來說也是要更小一些的。當然如果寫上兩個人的名字,肯定也是有弊端的,你比如說將來如果夫妻兩個人想要再買一套房,不管寫上誰的名字都是算做第2套房了,這樣一來貸款的利息以及首付的比例都是要大大提高的。
不過從理論上來說,房產證上的名字肯定是越少越好,最好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如果說房產證上的名字比較多,那麼在辦理手續的時候需要多支付一部分的手續費,另外就是將來這個房子如果想要對外出售需要辦理過戶手續的話,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比較多也是比較的麻煩,所以綜合的來看,我覺得結婚之後買房子了戶主只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就行了。
B. 夫妻公積金貸款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只要是婚後購買住房,寫你夫妻倆誰的姓名,住房產權性質是一樣的,都是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
具體寫誰的姓名,需要你倆協議,可以協議寫其中一位姓名,也可以寫兩人姓名。規定是,辦理房產證寫誰的姓名,是依據購房合同上標注姓名來定,不能增減和更改。
所以,協議好了,就按照協議結果簽署購房合同,以後是不能更改的。可以以後辦理房產證之後,辦理加名字。
C. 2019年貸款買房,寫一個人名字好還是寫兩個人名字好,夫妻兩個。哪個花錢少
只要結婚以後都算雙方共同財產。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字,沒得區別花錢都一樣的。
D. 貸款買房寫誰的名字比較好(房屋貸款問題)
七類情況可認定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解析:新政規定,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說,未成年子女也被劃為家庭范疇,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房時,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賣掉這套房產再貸款購房的話,可以按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解析:根據銀行現行政策「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再貸款購房則屬於二套房,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而原來認定二套房主要以貸款記錄為依據,成年後申請貸款購房時,不算第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解析:根據銀行現行政策,即使此前沒有房貸記錄,但銀行只要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申請人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將認定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調1.1倍的貸款政策執行。而過去的政策是「認貸不認房」,全款買房後再申請貸款買房不會被算作二套房。
4、曾貸款購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解析: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因此即使將房產出售,家庭名下沒有住房,但因為之前有貸款記錄,所以之前貸款購買房產出售後,再購買時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購房用商貸,再用公積金貸款購房
解析: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貸款記錄,不論結清或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使用也會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積金貸款再購房,首付比例為50%。
6、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另一方貸款購房
解析:可能夫妻婚後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結婚登記記錄,而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結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單身證明,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解析:目前銀行對二套房的認定是「認房又認貸」,只要在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當事人的貸款記錄,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另一方,這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因此「假離婚」並不能規避二套房新政。
E.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夫妻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同一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所有權。財產是指擁有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國家財產、私人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的總稱。大體上,財產有三種,即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知識產權)
F. 貸款買房子名字應該寫誰的
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寫誰名字不都一樣。那還款也可以兩人一起支付啊。
G. 夫妻第二套房子,貸款寫誰的名字,會有區別嗎
是這樣,夫妻的第二套房子最好寫你妻子的名字。寫誰名字都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H. 婚後貸款買房,是寫一個人名字好還是兩個人的
其實問這個名字是因為現在離婚的人太多了,婚後買房沒有協議的話,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要注意一點:婚後購置的房產,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都寫上名字,則會有兩本房產證,雙方都是共有人,如將來房產轉讓,雙方都必須來簽訂買賣合同,否則該合同無效,第三人買不走房子。
但如果沒有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則只出一本房產證,再次轉讓時房產證上沒有署名的一方不來簽訂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樣可以把房子買走,買賣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