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在河南辦理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到多少額度
單筆貸款最高金額同時按以下三個條件核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貸款限額
夫妻雙方均在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區內住房、首次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2、嚴格按照繳存余額規定的倍數發放個人貸款
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單筆貸款金額應小於或等於繳存余額乘以相應倍數的積。夫妻雙方均在省直公積金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繳存賬戶余額為夫妻雙方余額之和(不含近6期內一次性補繳金額,單身或配偶未在省直公積金中心繳存及繳存不滿6個月的,取借款人繳存賬戶余額);此次申請貸款前6個月未辦理櫃面提取業務的,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時,按1萬元認定,其他情況按實際余額認定。貸款申請前6個月在櫃面辦理過提取業務的,按實際余額認定。繳存時間不滿1年的,倍數值為15,繳存時間超過1年的,每超過1年倍數值增加1。異地貸款依據繳存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認定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
3、月還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
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以1、3兩個條件核定。
其他有關規定
1、對首付款來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數量、借款人信用資質和購房合同真實性等情況加強實質性審核。
2、徵信查詢有貸款記錄已結清,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屋查詢無此套住房的,需提供買賣合同。
3、對於非鄭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購買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實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
『貳』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限是多少
1. 計算公式為:
*個人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均有公積金賬戶且正常繳存滿6個月以上:[(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註:
(1)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2)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正規的評估機構評估值)×貸款成數
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a.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
『叄』 鄭州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能貸多少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筆最高個人住房貸款金額45萬元;借款人一方在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筆最高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35萬元。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規定
1、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使用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40%;暫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3、轉按揭貸款額度按不超過原購房總價的70%及房產評估總價的60%,且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余額限定;
4、借款人單方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上街分中心、縣(市)管理部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5、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依上述條件結合借款人的年齡、家庭收入認定。
『肆』 鄭州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多少啊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 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 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 個人繳存比例)。
3、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4、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具體最高限額各地情況均不同,建議具體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