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買房貸款申請個人還是共同
領了結婚證的夫妻,如果要買房子,得夫妻共同申請嗎?哪些環節需要夫妻雙方到場?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怎麼加上配偶的名字?如果是沒有領證但是打算領證的准夫妻,想共同買房怎麼弄?
根據《物權法》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取得共有不動產辦理登記時,應當由夫妻共同申請。
1、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則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帶齊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提前約定好份額,准夫妻可辦理按份共有。
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還沒有領結婚證的准夫妻,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建議雙方按出資額,辦理這種按份共有,就是在辦理手續之前提前約定好份額。
將共有的房子登記在了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房子有過贈與行為,將來這個房子賣掉,是要收取20%的個人所得稅的。
4、已辦理權屬證書的,如何增加配偶的名字?
如果該房產為一方婚前取得或者婚姻存續期間取得並已經領取了權屬證書的,夫妻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明、土地房屋權屬證書、測繪資料、結婚證明材料及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書,共同到房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申請並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將配偶的名字增加在權屬證書上。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該房地產已辦理抵押登記的,須由抵押權人出具並提交抵押人同意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的函。
5、夫妻之間關於房屋登記產生糾紛怎樣處理?
已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配偶要求增加其姓名,但另一方不同意,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房屋屬共有財產的,申請人可以持該法律文書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6、離婚後如何辦理析產登記?
離婚時,雙方約定房屋為另一方所有或雙方共有,應持身份證明、離婚證明、離婚析產協議書、房屋所有權證等資料向房屋登記機構共同申請辦理離婚析產手續。持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單方申請辦理離婚析產手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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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想咨詢下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嗎
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但是在建立借貸合同關系時,如果銀行讓夫妻雙方共共同簽字,即是為了鎖定或固定債務人的責任,保障貸出資金的回收安全系數。但即使不讓雙方簽字,其中一方簽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擔債務的償返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 婚後貸款買房,是寫一個人名字好還是兩個人的
其實問這個名字是因為現在離婚的人太多了,婚後買房沒有協議的話,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要注意一點:婚後購置的房產,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都寫上名字,則會有兩本房產證,雙方都是共有人,如將來房產轉讓,雙方都必須來簽訂買賣合同,否則該合同無效,第三人買不走房子。
但如果沒有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則只出一本房產證,再次轉讓時房產證上沒有署名的一方不來簽訂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樣可以把房子買走,買賣合同有效。
4.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的。並且婚後購買的房子只要夫妻兩個人沒有特別的約定,均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即使寫在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5.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還是一個人還貸,那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第一,婚前所購房屋,若登記在你一個人名下,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按揭屬於你的個人債務,與女方無關。第二,若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按揭貸款的,分割財產時,屬於女方清償的部分應當歸還給女方,也就是說婚後還貸有一半屬於女方。
6. 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假如你和一個人不在的話銀行要不要貸款
這是夫婚後夫妻的共有財產,如果你和他不在的話,那麼銀行是不需要貸款的,畢竟你們現在不需要貸款,那麼暫時是不需要辦理貸款。
7. 夫妻結婚後買房子貸款一個人的可以嗎
可以的。
我們把《房屋買賣合同》與《銀行按揭貸款合同》(又叫《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分開來,一步步剖析就會一目瞭然。首先先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後買受人又與銀行簽訂《銀行按揭貸款合同》。
《銀行按揭貸款合同》的內容及履行大體過程是:買受人向銀行申請首付款以外的餘款的貸款。銀行核實通過後,將買受人申請的貸款額資金,直接給付給出賣人,並同時辦理房產的抵押手續。買受人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再看《房屋買賣合同》內容及履行大體過程,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付款方式上約定:買受人首付,其餘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因此在銀行將按揭貸款額給付出賣人時,買受人的義務就履行完畢(即全額支付了房款)。
因此房屋在房管部門登記之日起,房屋所有權已經確定,即是買受人所有。在此基礎上,如果買受人是未婚即是個人財產,買受人已婚即是夫妻共同財產(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此時《房屋買賣合同》已履行還畢,但《銀行按揭貸款合同》還要繼續履行還款義務,這就是債務法律關系。那麼如果買受人結婚後《銀行按揭貸款合同》還在履行當中,那麼就算是婚前債務婚後用共同產財償還的情況,因此如果離婚的話,對於共同還債的部份,應補償給婚姻另一方。
8. 婚後共同貸款買房,只登記在一人名下,這屬於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購買的房屋,雖然登記在一個人名下,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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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是老公一個人的名字,請問財產屬於共同的嗎離婚的話是平分嗎
婚姻法 第三章 家庭關系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結婚是為了成家立業,夫妻兩個人別故意鬧事,長時間不成為家庭關系,那樣違背事實違背自然規律,沒資格主動用任何法律。當然不影響遵守、執行所有法律。
10. 婚後貸款買房,一個人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都算共有,但是可以去房產局做公證,避免以後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