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自有房產婚後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
牽涉的法律問題較多,建議你到當地的司法局咨詢一下相關法律。
Ⅱ 買房子貸款簽合同時一定要夫妻雙方一起嗎
你老公財迷的要命,你還捨不得和他離婚?你太牛了。要是我給他幾個鍋貼,讓他滾蛋,凈身出戶。這位姐姐,你的表達能力太差了,說了半天我也沒弄明白,你到底是買了房,還是沒買啊?如果沒買,很好辦,告訴你不用買了,因為你一個人還貸,生活費就是他出的,房子在法院算共同財產,不過如果你不打算和他離婚,你怕什麼呢?如果你這么擔心,還不如離了算了。不是我故意想拆散你們,你現在的擔心就說明你心裡已經有這個想法了,礙於面子你不想離婚,也不想承認自己的失敗。但是,夫妻是一輩子的事,現在就這樣了,以後,我都不敢想。還有,你說離婚就表示不再結婚,是什麼意思?是你不能和他結婚了,還是你不能和別人結婚了?拜託你,現在是21世紀了,女人應該勇敢地尋找自己的幸福,你有工作,有能力還貸,那你還依靠他什麼呢?一個空架子??一個家庭中,男人是頂樑柱,如果他頂不起來,那你要男人干什麼呢?你自己頂,養著他嗎?那你還不如養個小白臉,起碼看著舒服點,心裡也平衡,因為你本來一開始就是想養著他的嘛。
說這么多希望你想清楚,如果你已經買了房子,那你要記得到法院作公證,證明之前你買房子的預付款是你的婚前財產,但是剩下的房款,是你在婚內還的,算共同財產,要你和你丈夫平分的。
當然,這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是絕對的,夫妻中無論發生什麼事都是兩個人的問題,你有沒有好好和他溝通一下?
Ⅲ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有貸款的,婚後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簽署合同並支付首付的,且住房登記在男方名下,該住房就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一人所有。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婚後共有財產。離婚時,男女對方可以主張得到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還包括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的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Ⅳ 婚前買的貸款房子婚後賣房時需要另一方到場嗎
婚前,獨自一人出資購買的房產,未辦理房產證,婚後我現在要賣房,辦理房產證後是否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才可以賣? 目前,多數房產的出賣,房管局要求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按手印照相用以存檔,這是為防止夫婦一方事後反悔聲明自己不知情而引起糾紛,前提是把房產看做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你愛人對售房沒有異議,對售房款沒有要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按一般程序走,夫妻雙方去辦理。 如果是你自己要賣,又想堅持自己的獨立產權而獨得售房款,那就首先要確立產權關系,復雜了。首先要拿出當時的購房合同、付款證明,再到公證處或者法院去辦理手續,最後去賣房。
Ⅳ 婚前自己買的房子婚後去貸款需要另一方的信息嗎
請將問題說清楚點。
如果婚後的貸款是房子貸款,那當然需要另一方的信息,而且還必須告知對方。除非這個貸款不由你來償還(父母),否則只要你在婚後進行貸款,就被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要說由你一個承擔貸款的廢話,難道夫妻共同生活就不需要費用嗎?
Ⅵ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能否辦夫妻共有
關鍵看寫誰的名字,如果只寫一方的名字,在法律上,此房產為寫名字的一方所有。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則歸兩人所有。
如果你要辦婚前夫妻共有,只要你們兩個人一起去辦購房手續,在所有要簽字的地方簽上你們兩個共同的名字就可以了,然後再加蓋手印。
祝樓主早日買到自己喜愛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