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助:關於分居期間的買房問題
1、既是你父親出錢,則你可向你父親打個借條,註明金額及借錢的用途,並約幾個你們夫妻共同的朋友作為現埸見證人。
2、房子買下後應該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離婚,你老公對該房也有權利,但他也要承擔你向你父親借錢的債務。
3、建議從向你父親借錢開始至離婚全程代理。
由你父親支付全部房款即可。
同意四樓意見。
如果房產上註明你和你父親的出資額(20%和80%),屬於你的份額也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建議以你父親名義購買,和辦正,離婚後由你父親將房屋贈與你。以免離婚時要分割房屋。
如無其他約定,婚姻關系存續其間,一方的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
『貳』 婚後買房有貸款,貸款由父母償還離婚時怎麼分配
婚後購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應當根據購房合同或產權人上登記的份額分割財產,父母歸還貸款部分應當視為贈與。
『叄』 分居期間一方向自己父母借錢算共同債務嗎
當初借錢時對方是否知情,如果知情屬於共同債務;或雖不知情,但確有證據證明用於償還雙方共同所有的房屋借款可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肆』 我和老公己分居父母要給我買房,離婚時會不會有影響
1:此時買房確實有風險。
2:若你父母必須給你買的話,可以在買房付款的時候從他們的銀行賬戶中進行支付,這樣房子僅寫你的名字,視為你父母對你個人的贈與。是你的個人財產。
『伍』 父母處於分居狀態購買的房產歸屬問題
如果他們不離婚的話,你母親如果不在的話,你父親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凡是在你母親名下的財產你父親都有份。盡管這個房子是你出資,並且有證據,但是你父親也會分得一份。如果想讓你的父親什麼也得不到,這個房子就寫你的名字。這是最穩妥的辦法。或者讓你媽立遺囑公證。也可以。
『陸』 我現在正在鬧離婚,有貸款買房還沒有辦貸款,請問辦貸款時可以寫父母名嗎
可以寫。
房子首付如果是婚後付的。那屬於二人一人一半范疇。至於貸款部分。就是誰償還歸屬誰。如果房子寫父母名字。貸款由父母償還是可以的。如果離婚,只要將首付的一半支付給對方就可以了。
『柒』 分居期間女方獨資貸款買房,男方被執行,女方受影響嗎
這個比較復雜,如果相關證據不充分估計女方會受到影響,畢竟只是分居不是離婚,雙方的財產還都是婚內財產。如果證據充分,能證明雙方財產早已分割清楚、且男方欠款勺二女方無關,女方也未從中受益,估計女方有很大可能不受影響。
『捌』 婚後買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中其中一個不屬於共同財產,離婚了屬於被贈與的一方所有;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協議處理或者有法院判決。
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8)分居期間父母還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婚姻法》
『玖』 分居期間若一方買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只要你們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就屬於共同財產。
婚後一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