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離婚怎麼辦
一.如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一方所有,可以進行協議處理;不能進行協議處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⑵ 婚後買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中其中一個不屬於共同財產,離婚了屬於被贈與的一方所有;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協議處理或者有法院判決。
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父母付首付買房貸款離婚後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⑶ 婚後女方父母付首付買房,女方公積金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歸誰
現在新婚姻法規定誰買的房離婚後就歸誰,不過你得有買房證明這個錢是你父母出的。
⑷ 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購買的房子,離婚後歸誰
當事人結婚前,男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男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⑸ 夫妻結婚時是男方父母付的房子首付,離婚後房子該如何分配
父母在孩子結婚的時候都會給予一定的經濟幫助,年輕人很少可以通過自己的能力買房買車,大多數都是通過家裡支持或者貸款。關於夫妻結婚時是男方父母付的房子首付,離婚後房子該如何分配?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雖然首付是父母給的,但是貸款是男女雙方一起還的。該房子女方也有份,不能由男方一人獨占。其次,婚姻矛盾基本上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果沒有觸及到原則性的問題,最好不要選擇離婚。最後,離婚之後,對彼此以後的發展會有一定的影響。財產上的處理會耗時耗力,大多數離婚官司都是由經濟糾紛引起的。既然當初選擇結婚,就說明兩個人是有感情基礎的。不要因為一些外在的因素影響兩個人的感情,房子和車子都是身外之物。
一:女方償還貸款的部分需要在離婚的時候分割。
雖然首付是父母給的,但是貸款是男女雙方一起還的。該房子女方也有份,不能由男方一人獨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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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男方父母付了房子的首付,離婚後該怎麼分配婚姻法中是怎麼說的
如果在結婚之前,男方父母付了房子的首付,但是後來貸款是夫妻兩人一起還的房貸。一起裝修的話,那麼房子應該是屬於兩人平分,是屬於兩人共同財產。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已經明確的規定了,如果說房屋登記在男方的名下,那麼是夫妻雙人一起共同還房貸。而且裝修也是雙人一起裝修的話,那麼在離婚的時候,房子一般會判給登記方,所有由登記方繼續的支付房子,剩餘的貸款。
但是如果如剛才小編所說的這樣,那麼在結婚之前,男方父母就已經把這些東西全部都計較清楚了。所以說女方也不要太傻,直接選擇同意。要麼自己完全不管房子,要麼管就要保留證據。
⑺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⑻ 婚後我父母出錢付首付。月貸我們自己還,離婚時房產算誰的
您好:
根據2010年11月15日公布並正在向全社會徵求意見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八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房屋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是認定您父母贈與給誰的關鍵。如果房屋登記在您的名下,且銀行按揭貸款是以您為貸款人的,那麼可以認定為首付款是父母對您個人的贈與,房產屬於您的個人財產,銀行貸款是您的個人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且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銀行貸款,那麼您父母所付首付款就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而且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基本上是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