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共同的名字,單獨一方可以把房產證拿去抵押貸款嗎
不能。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產權人都要同意,簽字才能貸款
⑵ 房產證寫夫妻雙方名字,但是貸款可以一個人貸款嗎
您好!只能是房產證的姓名申請貸款,如果夫妻雙方都繳交住房公積金,即使單方申請,也可按雙方的額度貸款。
⑶ 夫妻兩人共有的房產證,老婆可以一個人用房產證貸款嗎
過戶住房前提,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手裡有房產證,契稅證,以及土地證。
兩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書,經過公證的離異協議(上面註明住房分割細則,歸誰)以及住房三證,兩人一起到房管,咨詢辦理離異住房析產過戶,重辦一人名字房本,就可以,。
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只有幾百元手續費,沒有稅費繳納。
⑷ 夫妻單獨一方能拿房產證貸款嗎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婚後單獨買房,用個人婚前財產的情況,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的個人存款屬婚前個人財產,用該存款購房只是個人財產的形式發生了改變,不會改變個人財產的根本性質,該房屋仍應屬個人財產。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如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夫妻共同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名字和夫妻兩個人名字是一樣的。都是屬於婚後取得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如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就依照書面約定判定產權歸屬。《婚姻法》規定: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⑸ 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可以用另一方貸款嗎
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肯定是不可以用另一方貸款的。。。
如果房產是屬雙方共有的,中任一方都是不能單獨到很行去貸款的,因為銀行會向要你單身證明,還者離婚證書原件。否則銀行是不會受理的。
如果是一方的名字,其另一方更不能貸款了,因為房產證名字不同,銀行也是不會受理的。
如果是房產證權是個人所有,要去貸款,也需要提供個人所有的房產權依據。
⑹ 房產證是夫妻的名字 就必須夫妻一起還貸款嗎
王某是老公,張某是老婆,房產證上王某和張某的名字都有,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王某月薪6000,張某月薪3000,房貸月供是3000。王某可以從工資裡面拿出3000,存到還貸款的銀行卡里,而張某可以不用存,因為卡里的錢已足夠還款。雙方剩下的6000,兩人商量著用來養家糊口。
凡事都是商量著來,沒有什麼必須一起還。
⑺ 房產證是夫妻共同名字,請問丈夫一個人可以去銀行貸款
房產證是夫妻共同名字,丈夫一個人是在銀行不能貸款的。。。
因為房產證是兩名字就屬共有房產,貸款就需要兩人共同辦理貸款,並且要簽貸款協議書的。
如果中是一方去辦理,銀行是不會受理,除非是有離婚證,並且還要有離婚協議中是將房產歸丈夫一人所有。銀行可能是會受理貸款業務。
⑻ 夫妻兩人共同參貸,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名字嗎
1.夫妻共同貸款,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不會影響合貸,但前提是你的另一半同意,否則他或她的公積金你拿不出來,因為辦手續必須本人。
2,房產證要寫幾個人的名字完全由業主決定,也就是產權是你們夫妻的,你想怎麼寫都可以,寫一個二個,寫誰都可以。跟合貸無關。
3,如果你要寫共有,就以一個為主,另一個為輔,輔的一方拿共有證,主的一方拿產權證,從房產證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產權辦理必須雙方共同參與,簽署辦理相關手續,費用也會多一些。共有產權要變更、分割等等變化必須雙方都共同參與、同意。
最後,除非有協定或婚前財產公證,否則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只有要夫妻財產清算的時候才體現,正常如果產權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的時候,做一些買賣、變更是可以。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
望採納
⑼ 夫妻共同房產證單方可以拿去抵押貸款嗎 – 安
夫妻共同房產,屬於共有財產,關於共有財抵押規定如下:
第五十四條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中享有的份額設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但是婚姻法解釋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你這種情況,如果房產證上是兩個人名字的話,單方拿去貸款原則上是過不去的,因為貸款要做抵押登記,相關法規規定: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所以,正常流程理應要有你的同意才可抵押。
如果房產證是一個人名字的話,原則上是共同財產共同同意,不排除登記名字的那方可以單方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