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己的親人欠債很多,幫不了,找父母坦白,但是爸媽也負擔不了,該何去何從
欠債原因是什麼呢?如果是套路貸或者被騙了,你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去公安局經管局報案處理;如果是由於自己投資失敗,找一下失敗原因,請求一下債權方看是否能延期償還,自己努力掙錢還賬吧!慢慢來!第三如果是因為賭博等違法行為欠債了那就是咎由自取!慢慢還吧!父母年紀大了,能力也不夠!還是要靠自己!振作起來,悔過自新!重新做人吧!
❷ 親戚拿我家房子貸款,現在還不了銀行貸款,我該怎麼辦
那是你們用你們家的房子貸款借給親戚,本來就該你們還的,而親戚還不了借你家的錢是另一回事,不要混為一談。
❸ 父母用自己的房子幫親戚抵押擔保貸款,目前已到期可親戚無力償還,我如何才能保障我父母利益
連帶抵押擔保,就意味著當被擔保責任人(你哪位親戚),到期不能履行責任,其責任就由擔保人來履行。
所以,實際上,銀行的40萬,是你父親用自己的房產擔保貸的40萬(到期,銀行只找你父親要,並且還有貸款利息)。不知你親戚那20萬,是否已經沖抵銀行那40萬種的20萬?如果沖抵,銀行應該另外再給你父親出具手續(或者,你親戚把那20萬,已經交給你父親,你父親已經到銀行還了20萬)。餘下的20萬,你親戚在貸款日到期前交給你父親。負責,這20萬應該由你父親支付。
❹ 親戚用我父母的身份證在信用社貸款了10萬,現在他不願還款,在什麼情況下可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現在重點是:他用的是你父親的身份證貸款的,那麼貸款人就是你父親,如果信用合作社要收回貸款及利息的話,只會找你父親。你父親若不還的話,信用合作社會起訴你父親。
你的親戚用你父親的身份證,1:親戚是盜用身份證,在你父親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貸款。那麼你父親應該找到證據證明自己的無辜,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和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2:如果你父親是擔保人的話,那你父親應該拿出親戚出具的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出訴訟。如果你父親沒有法律證據證明的話,這個錢只能是你父親自己背了。
因為法院,公安和信用合作社他們只認貸款人,白紙黑字。
不管何種原因,他已經置你父親於不利位置。你都可以向法院起訴,前提是你必須拿出證據。
有人證和物證書證等
❺ 親戚以父母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了,一直沒還,兒女的要承擔什麼責任
首先,擅自以他人名義對外實施民事行為,是無效的。應當由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另外,即使是父母的借款,一般情況下也不需要子女償還。
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❻ 親戚找我幫他貸款,如果是你們會幫忙嗎
如果你們的關系沒有好到一定程度,建議說服你老公不要幫這個忙。人心難測,我舅舅就是好心幫人貸款,現在人不還錢,舅舅自己把錢還了。因為不還就要被起訴拉進黑名單了,影響幾代人的事業。
❼ 我欠了一萬貸款 還不上了 給家裡人說了 他們不願意幫我 我該怎麼辦 明天就是還款了
信用卡還了,分期還信用卡
然後就是,為什麼欠下這款,家人為什麼不幫你還,恐怕你自己心裡有數。
改變,看行動,不是看嘴巴。
❽ 自己不能貸款,爸媽也不幹,找親戚會答應幫忙貸款嗎
一般不會幫別人貸款的,如果你跑了話,那麼貸款就要親戚還了。
不要讓他人為自己貸款,畢竟是牽扯到金錢方面的,這種事情很敏感的。
很多和親戚不和都是碰到金錢方面的事情,所以不要重蹈覆轍過來人的做法。
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既然你父母都不肯給你貸款,你想其他親戚會幫你貸款嘛。
❾ 花唄欠了不少 父母朋友親戚不幫我還 而且我有錢都給了父母 我在困難的時候 父母不管不問怎麼辦
那個東西就是高利貸,國家還允許這樣的合法高利貸,在淘寶上,你知道欠了高利貸的那些人會有什麼樣的下場嗎?妻離子散了,其實錯不在你,是國家允許這樣的根本不合法的,合法高利貸,存在,如果你們這些人能夠團結起來,一起高發這個高利貸,的生活就不一樣了,這個問題也就漸漸的少了,其實我剛才已經,回答了一個這樣的問題,那個人的題目是,我欠了花唄,我的朋友還讓我去請他們吃飯,當然我回答的語氣可能不好,還違規了,我把那些,審核的人還痛說了一頓,然後把題目給我回復了,其實意思就是說這些狐朋狗友,酒肉朋友,不值得一交,你欠了花唄,就延期讓他慢慢的漲利息,等你有了錢就慢慢的還唄,那還能怎麼辦?把你關進監獄啊,那你還能還上錢了嗎?你去賣點東西,那個看家裡有啥值錢的東西拿去賣了,當然違法的事我是不建議你去做的,好好的生活,慢慢的打工,一點點積累,不要欠債,我人生中最痛恨的就是欠債,我小時候有一次,把父母給我的買飯的錢花在了,干別的事情上沒有好好吃飯,自己餓壞了,正好有一座要拆遷蓋大樓的小房子,那小房子是一個小賣店鋪,我在那裡有兩個老人,我跟他們說我沒錢了,但是我想吃的飯,他們給我端上來了他們自己的飯,還一再告訴我明天要給他們拿錢來,但是我有了錢了,第2天,我卻沒有給他們送過去,我在他們店鋪的面前走了過去,這件事情令我一直很內疚,很後悔,從此以後我發誓再也不要欠別人的錢,但是人生總有萬不得已的時候,該說的話我上面已經說完了,好,好的工作靠一點一點的積累,不要去貪圖什麼小便宜,這樣的人少了,自然高利貸也就不會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