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夫妻離婚,公司企業稅貸是不是也需要夫妻共同承擔
如果夫妻離婚,公司企業是睡袋,是不是也需要夫妻共同承擔?是的,既然是夫妻共同的嗯,是大的款,應該復習,共同承擔還款
Ⅱ 離婚後一方用另一方的個體營業執照貸款買房,債務怎麼算
離婚了一方用另一方的個體營業執照貸款買房,買了房後債務由執照人還債。因為兩者已不是夫妻關系。
Ⅲ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妻子的名字營業執照等貸款,離婚後,銀行找妻子還款,妻子有責任償還嗎
一個農民聯保貸款:指三到五個家庭一組聯保,無需額外擔保的組成,你可以申請貸款的郵政儲蓄銀行。最高貸款額度為每個農民的臨時5萬元。
2農戶貸款擔保:(根據自己的貸款額可能是人),農民只需要一個或兩個有穩定工作和穩定收入的人做其貸款擔保人,就可以申請貸款,郵政儲蓄銀行,為每個農民的臨時5萬元的最高貸款額度。
3商戶聯保貸款:是指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主的三個營業執照,形成一組聯保,不需要額外的擔保,就可以申請貸款,郵政儲蓄銀行,最大限度地為每個商戶10萬元(20萬美元的部分地區)的臨時貸款。
4商戶擔保貸款: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主,只是(根據自己的貸款額可能是人)有一個或兩個有穩定工作和穩定收入的人做其貸款擔保人,你可以申請貸款的郵政儲蓄銀行,為每個商家暫時10萬元(20萬美元的部分地區)的最高貸款額度。
對於過程:
只有借款人小組,成員包括聯保或找到擔保人,攜帶身份證,如果是企業需要營業執照匯集小額貸款開辦網點,提起下調查,審批,合同簽訂完畢後,就可以拿到貸款,最快3天就可以拿到貸款。
網上的本金和利息還款法的匹配方法
一個還本付息的還款分期還款方式(只付息期間的寬限期,在此之後的寬限期由主要等額和利息還款法償還貸款)。
借款近日,有足夠的資金需要被存儲在郵政儲蓄賬戶中的貸款本金和利息到期貸款,從計算機系統自動扣除
Ⅳ 夫妻離婚營業執照貸款應該有誰還,法人不是我,求大家幫幫我解答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的企業債務應該由股東按照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償還,如果是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應由投資者個人全部財產償還;對於夫妻存續期間一方經營公司產生的債務,離婚後應由雙方共同償還,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Ⅳ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借款用於公司經營,離婚後另一方還需承擔借款嗎
這個應該是夠用的,但是如果離婚協議也得看你們這怎麼介紹,具體的可以問一下律師。
Ⅵ 離婚後對方買車用了我的營業執照和身份證,請問我要承擔那些責任
首先是不是貸款買車呢?如果是,你可能會清償貸款。另外公司或者法人需要對車輛致人損害承擔連帶責任。採納謝謝
Ⅶ 我已經跟老公離婚,他想貸款用我營業執照,對我有影響嗎
無論是否離婚,或者是朋友,任何關系等等,用執照貸款,那麼這個公司是受貸方或者是保證方,所以說都是有責任和風險的
Ⅷ 營業執照是老婆的,給老公去貸款,要是貸了款以後離婚了怎麼辦
1、無論離不離婚,這筆貸款如果是用作夫妻生活、生產經營的,是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夫妻共同承擔還款義務。因此,就算該筆錢款記在你的名下,你丈夫也是需要還款的;同理,就算該筆貸款是你丈夫使用,你也是有還款義務的。
2、就算你們離婚了,這筆錢款記在你個人名下,只要你有證據證明該筆錢款是你們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所借錢款,你丈夫都要承擔一半的還款義務。
3、如果你還是不放心,可以讓你丈夫寫一張欠條或者借條,以備萬一。不過該欠條或者借條只對你夫妻內部生效,銀行還是有權向你或者你丈夫要求承擔還款義務的。你在自行償還完畢後可以憑借該欠條或借條向前夫追償。
Ⅸ 夫妻離婚營業執照貸款應該有誰還,法人不是我
夫妻因歸還貸款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