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貸款離婚後能一方承擔嗎
按法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B. 夫妻雙方離婚後,一方要貸款需要另一半的證明嗎
不需要。
因為雙方已經離婚了,
脫離關系了。
C. 夫妻離婚一方有貸款,離婚怎麼處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D. 夫妻一方貸款 離婚 另外一方有貸款記錄嗎
不同銀行有不同要求,而且也要看你房產證上權屬人是夫妻雙方還是單方,如果僅以夫妻信用好的一方名義買房並以其名義貸款,則通常是沒問題的。
E. 怎樣陳述夫妻離婚時銀行貸款由一方承擔無效的內容
夫妻雙方的財產權和義務是共同承擔的,所以離婚時應該共同承擔。這個你可以咨詢專業律師咨詢。應該根據具體的情況會有特殊情況。
F. 辦房貸過程中夫妻離婚 能以一方名義貸款嗎
房產證已經過戶了?如果已經過戶了,就必須以雙方的名義辦理貸款。
如果房產證尚未過戶,可以和房主協商以一個人的名義重新簽訂購房合同,然後辦理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