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女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貸款部分女方公積金貸款還款。
首付跟貸款全部由女方家裡出錢,房產證才可為為女方單獨所有,結過婚後就如不是女方父母出錢那麼就算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上也要寫上男方的名字
⑵ 女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由女方父母還貸款,這個房子沒用男方一分錢,
她一分也分不到,你可以看一下現在的婚姻法就知道了。現在保護婚前購房者財產
⑶ 婚後女方父母出資買房,以女兒名義貸款,但首付和還貸都是父母,這屬於婚後還是婚前財產
婚後女方家長以女兒的名義買房貸款,那麼這個房產屬於女兒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屬於女兒婚後財產,應該是以女方家長的名字買房,就不是女兒的婚後財產。
⑷ 婚後以女方名義貸款按揭買房,房產證上是女方的名字,父母還款的,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雖然是以女方的名義貸款,但由於是在婚後,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即使房產證上是女方的名字,也將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幫助還款,不影響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屬性。
父母還款可界定為借貸,夫妻雙方承擔償還義務。
當然如果屬於父母的贈與時,就另當別論了。
⑸ 婚前女方父母給女買房,有貸款,屬女兒名字,結婚前女將名字更改成父母婚後女繼
這個就是對了啊,不屬於這個女兒的丈夫,只屬於女孩子的,
⑹ 婚前女方父母出資首付貸款買房,婚後女方單獨還貸,怎麼做公正
這個實際上你婚後婚前如果是你買的房子,那麼這個房子其實就是你的了。婚後返還貸,你沒有辦法去公證,是你方單獨還債。結婚後你們兩個不管是誰的收入都是共同的財產。哪怕是男方沒有收入,那麼女方還貸那也是用共同財產還貸,你們兩個誰掙的錢都是兩個人的。所以還貸的部分如果離婚的話,還貸那部分都是一家一半的。男的雖然是女方的,但至少如果離婚,女方要支付給男方還貸那部分的一半。
⑺ 婚前女方家貸款買房付首付,婚後女方父母和女方個人還貸,離婚房子財
1、婚前女方購房,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的,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由女方個人享有。
2、婚前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於二人 共同共有的房產,如二人明確約定比例,則為按份共有的房產。離婚時,需要依法分割。
⑻ 結婚後女方父母出首付買房、用女方的名字貸款、但是貸款也由女方父母償還、(父母已退休無法貸款、所以用
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是女方家出的算是個人財產
⑼ 婚後女方的父母買房出首付,寫女方父母的名字,女方貸款還款,請問:男方在離婚時有份嗎
應該有份,雖然首付是他父母付擔,但過後是由他在還貸款,而女方還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時男方也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