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❷ 夫妻結婚後買房子可以只用一方名字貸款嗎
夫妻結婚後買房子可以只用一方名字進行貸款。具體解釋如下:
貸款主體: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房屋時可以選擇只用其中一方的名字進行貸款。這意味著貸款合同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但該貸款行為不影響房屋的所有權歸屬。
房屋所有權:盡管貸款只用了一方的名字,但如果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且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該房屋在法律上仍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這是因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非另有約定,否則視為共同共有。
財產劃分:如果未來夫妻雙方進行財產劃分,即使房屋貸款只用了一方的名字,該房屋仍需要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劃分。因此,貸款主體與房屋所有權及未來的財產劃分並不完全等同。
綜上所述,夫妻結婚後買房子可以只用一方名字進行貸款,但房屋的所有權歸屬及未來的財產劃分需根據婚姻法和相關法律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