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要離婚,向銀行貸款還沒還清,應該怎麼承擔
離婚時尚未還清的貸款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應共同承擔。我國《婚姻法》對此有明確規定: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怎麼辦
在房貸未結清時雙方離婚,要根據離婚協議上的約定進行房貸處理,或者由其中一方承擔房貸。具體還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 和丈夫離婚了但是還有貸款沒有還完我需要還嗎
夫妻離婚時候,需要協議該住房的產權分割分配,以及沒有還清的貸款由哪一方承擔。然後形成書面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
如雙方沒有協議分割住房產權和貸款誰承擔,由於是婚姻期間的借貸,這個屬於夫妻共有債務需要兩位共擔。離婚後若一方拒絕承擔貸款的償還,對方當事人可以起訴維權,如雙方都不還貸,銀行是可以起訴離婚的夫妻倆主張債權的。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4. 夫妻離婚貸款未還清的房產可否過戶
一、按揭房屋過戶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二、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
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 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 是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一般採納第二種方式的居民較多。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憑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處復印房證存根,才可辦理單方房屋歸並手續。
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5. 房子按揭中、如果夫妻之間想離婚把房子轉給一方這種情況是不是必須先還清貸款才可以
不可以,需要雙方貸款還清,之後,贖回產權,辦理完畢房產證,契稅證和土地證,之後,才可以辦理析產過戶,轉按揭,變為一人還貸,以前可以,現在銀行不受理轉按揭。貸款沒有還清,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屬於你們,你們無權過戶住房,變更產權。
6. 貸款未還清是否可以離婚
1\不用 按揭中可以離婚,到時候財產分割兩個人在分擔各自的。
2、錢是否已經揮霍?如沒有,這個你跟他自行協調,如不能協調一致,法院見,你就需要出示當初出款買房的證據,關於此房你所付出的證據。比如繳納契稅等等吧...能挽回些就得努力,畢竟屬於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