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 婚後一方父母貸款買房 一方父母首付50%,夫妻2人共同還貸 還貸其間如有離婚事件
這個可以參照最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主要看你的房子是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是出資方父母登記在其子女名下,那麼房屋的產權屬於登記方,對於共同還貸的另一方則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包括實際還房貸的金額和自然增值的部分)。如果是登記在兩人名下,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❷ 婚後老公貸款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那麼這個房是婚後財產嗎...
分不了房子。
但是如果是以婚後出資作為首付,女方可分得首付的一半。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補充問題中:
別的房子是誰的房子?
❸ 婚後丈夫與其父母貸款買房妻子有份嗎
必須的。不管是為誰買房,只要涉及到了債務問題(貸款)就必須借款人及配偶共同簽字。假設一方要放棄所有權(比如你說的,買給父母的),那麼也需要放棄的一方簽署放棄聲明。所以,只要貸款購房(商貸和公積金貸款)都必須經由配偶同意才行。一次性付款的話,就無所謂了。付款人簽字就可以了。
❹ 婚後父母按揭買房
要看你這房子買的時候有無特殊約定。沒有的話。因為是婚後購買。不是一次性付清房款。而是你名義貸款。那麼·~該住房產權,屬於婚後購買兩人共有房產。一家一半權益。離異的話,一人一半!但是女方父母又出資首付。這個作為女方父母的債權。小兩口在分割完產權後,需要一起償還!如果是女方父母出資全部,購下這房子,又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可以依據新婚姻法規定。視作只對女方一人贈予。產權是屬於女方個人的。離異不參與共有房產分割!
❺ 結婚後用公積金貸款給父母買房,父母付首付,房子寫我的名字,這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了也是財產分割,除非去做財產公證,那離婚後就屬於你個人財產。
❻ 婚後貸款買房由父母承擔還款房屋產權
具備以下幾點就不是夫妻共產
1房產證無對對方名字
2首付是父母出的(你給錢給父母,父母那這筆錢給你買房不算(婚前給的錢除外))
3證明月供是父母出的(同上自己給錢給父母,父母再幫你給月供不算)
❼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❽ 婚後父母按揭買房寫在我名下,和我老公有關系么
婚姻法解釋三首次明確了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及子女名下的,屬於父母及子女的共同財產。此種情況,視為出資方父母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但是,如果是你父親全額付款,你沒有參與還貸,共同按揭,是沒問題的。如果你也參與按揭還貸,那你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套房是按家庭為單位的,你已經有一套部分產權,你丈夫出資購房,就屬於第二套房。除非,你從父親那套房產權中除名。
❾ 婚後男方為父母買房算父母的個人財產嗎
婚後男方為父母買房不能算父母的個人財產,應視為夫妻共有財產。但在婚後,若男方用個人財產來買房,那麼房產也算作個人財產,個人財產買房送給父母且房產證上若寫的是父母名字,肯定屬於父母的財產了。
若是哪天夫妻關系惡化,婚姻難以為繼,離婚時,也不用分割,不過,需要證明買房的錢屬於個人財產,這點恐怕很困難!
5、夫妻一方主動放棄房子。如果夫妻最終走到了離婚的地步,但夫妻一方主動放棄了房子,那麼該房子就算作另一方的個人財產了,不過,這種情況很難遇到,畢竟房子可是很貴重的!
婚後獨自買房,想要房屋產權完全歸個人所有,這就需要夫妻雙方好好協商,切不可因此而走到離婚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