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是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忙還貸款嗎
一、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借貸,當父母的還款能力達不到銀行標准時,可以提供滿足條件的子女做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單獨作為借款人。
二、如果是父母已經購買的房產,子女想用房產作抵押貸款,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一起到銀行去簽定貸款合同,由子女作為借款人,父母作為抵押人共同參與,是可以辦理這樣的貸款的。
B. 用孩子的名義買房,貸款由父母還,父母住房,怎麼證明房產是父母的
可以做公證。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乙方名義購房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基於客觀真實的情況共同作出以下約定:某年某月某日,甲方以乙方名義購買集資房 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以上房屋。
2、甲方以乙方名義所購房屋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父母給兒子買房讓女兒還貸款擴展閱讀
父母用孩子的名義買房的方式:
1、父母申請貸款,以孩子房產做抵押
如果說孩子還是未成年,那麼父母是不能用孩子的名義去貸款買房的,需要等到孩子成年,父母就可以用抵押的方式,用自己的名義去做抵押貸款幫助孩子買房。只是這種方式的貸款成本比較高,但優點是操作性強。
2、與孩子聯合購買,貸款還完後可以除名
如果孩子剛剛成年,還沒有自己的收入,這個時候父母可以嘗試和孩子一起聯名購買,等到貸款還完,就可以進行除名。這一種做法,比較適用,只是很費時間,也會產生較高的稅費。
C.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為共同還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D. 父母把全部積蓄給兒子買房導致女兒反目,難道真的是父母的錯嗎
當然有錯,不但錯還大錯特錯。只能說你們是一對極其愚蠢的父母。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那麼重男輕女,把所有的積蓄都給了兒子全款買房,先不說北京的房子那麼昂貴,至少7、800萬朝上,你們都已經到了老年連棺材本都掏出來不說,還欠下了債務,以後的養老怎麼辦?這個年齡生病就醫吃葯又怎麼辦?
你不但不聽女兒的勸說,給兒子買房付首付,還讓女兒和你們一起歸還因為兒子全款買房欠下的債務,還把養老的重任壓在她的肩上,憑什麼?你的說法是女兒住家裡平時吃飯買化妝品都是你們出,那麼請問這些東西能花多少錢?能有幾百萬嗎?女兒搬出去是對的,也是對自己權益被侵犯的一種反抗。
現在女兒不管你了,你給兒子雖然全款買了房子,你讓兒子給你養老試試,媳婦也不會同意的。不知道你們老兩口是怎麼想的?
E. 父母要貸款給子女買房,有哪些流程
買房流程
第一環節:著手准備買房
買房首先要根據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實際購買力,並根據工作生活的需要,確定房屋的區位、面積、價格、樓層、朝向等。
第二環節:挑選房源
這一環節是准備工作的延續,可以從報紙、電視、網路或相關房地產網站上查詢,購房者需要綜合三種媒體的優勢,全面細致考察房源信息。
第三環節:實地看房
選房是個技術含量很高的活兒。選房前你要對容積率、綠化率、公攤、戶型方面的基礎知識有所了解。
如購買的是現房,可以直觀地看到房屋的結構、戶型,但如果是期房則只能以戶型圖來作為選房依據。這個時候,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看戶型圖。
第四項環節:談判簽訂買賣合同
確定目標後,就進入了和售房人實質性接觸的談判階段。談判簽訂買賣合同這一環節是購房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買賣雙方必須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文字上,特別是有關房屋的面積、付款方式、物業狀況等關鍵條款。
第五環節:辦理貸款
目前二手房可以辦理商業貸款。根據自身的財力和所購房屋的各種條件綜合考慮貸款的額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協助按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第六環節:辦理產權過戶
原來賣方的名字要更換成新的買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導下准備齊相關的資料,然後權證人員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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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手續程序:
1、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2、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3、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4、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注銷登記。
經過以上手續及流程,您就可以通過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通過記者以上所述您應該對按揭有了更深的認識,並且了解了辦理貸款的相關事宜,希望按揭這把鑰匙打開更多的屬於你、我、他的新房之門。
F. 父母買房,能以在上學孩子的名義貸款嗎
在現實生活中,父母將房屋產權落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幾種:為避開遺產稅以及以後將房產轉給孩子時重復繳納的相關稅款,直接使用子女的名義購買;為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直接將房產登記在子女的名下;不願露富、隱匿財產,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夫妻感情出現危機,從保護子女權益出發,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為子女上學、就業等提供便利,購房後可能將戶籍遷至該住所。
父母可以用孩子的名義買房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孩子無論年齡大小,健康狀況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為房屋的所有權人。
為未成年子女買房需要父母代理
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不代表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在我國,從年齡上可以把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分三種,即:十八周歲以上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不滿十周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限制民事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他民事活動均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由於購房涉及標的額巨大,屬於重大民事活動,因此,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代理進行。
父母為未成年孩子購買房子的具體程序。可分如下為兩種情況:
(1)在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父母代理子女選房,然後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戶口本、孩子和監護人的圖章,就合同的各項條款與開發商協商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在買受人一欄和簽字的地方寫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簽字的地方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樣,一個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成立了。
(2)在選擇按揭貸款的情況下:由於向銀行申請貸款,不僅要求申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且還要求申請人有一個相對穩定的職業和較高收入,只有這樣才能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而孩子並無收入,因此不能成為貸款申請人。許多銀行不辦理房屋唯一產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揭申請,申請住房貸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親或者是母親甚至是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共同來申請。父親或母親和他們的孩子都應該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簽名,然後由父親或母親作為貸款申請人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同時,還需要辦理三份公證:監護關系公證、房產份額公證(若為孩子購房可將孩子的房產份額約定為99%,父母的份額約定為1%)和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承諾書公證。以上公證主要是為了證明父母買房給孩子完全是自願行為,以及父母向銀行做按揭還錢的保證。上述手續經審查通過,就可為孩子貸款買房了。
G. 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交首付 並還貸。如何體現贈予關系
房產登記對方名下,而且又不願意放棄,就無法提現是對你個人贈予
婚後父母購買,只登記你名下,屬於對你個人贈予
可以你們寫借條給父母,父母出資和還款都屬於你們借款,萬一離婚,借款各還一半
如果能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寫明房產屬你個人財產也可以
或者是房東登記父母名下,只是借你們住,這樣所有權歸屬將來沒爭議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