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性在婚前貸款買房,這個現象說明了什麼
女性在婚姻中是弱勢群體。丈母娘要求女婿買房,是為了給自己的女兒有一些保障。畢竟在婚姻中,女性因為要承擔懷孕生子以及育兒的重任,對自己的事業會有很大的影響。新的婚姻法對女性的權益保障方面沒有很大的提升,很多女性開始為了保障自身權益未雨綢繆。
㈡ 女生婚前父母給貸款買房,如何避免如發生意外,房子繼承人變成老公
自己完全手寫立個遺囑,寫明房產由父母繼承。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一個公證遺囑,這樣效力最高
另外如果房產婚後還貸款,如果男方出資了,萬一離婚可以要求還款和增值部分的補償。這個需要寫夫妻財產協議,寫明婚後女方或者女方父母還款,房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時男方不得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㈢ 女生婚前買房給自己父母住過分嗎
女生婚前的房子屬於她個人的私人財產,她給她的父母住一點問題都沒有。
㈣ 女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買房,並還貸款,婚後由父母還貸款,會不會被認作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雙方之間沒有明確的協議的話,婚後的所貸款的部分,應該是屬於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財產的啊。
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女方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因為: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不清楚 具體 財產分配與擁有情形時,較清楚是去 去 問哈 律-師 的 啊。例如啊~~http://tieba..com/p/4889271296 ==的 法律 工作者 的喔
㈤ 女生婚前貸款買房好嗎
婚前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問題: 1、分清楚各方出資的錢款需要分清楚雙方在辦理貸款買房的時候各自花費了多少錢,以免日後產生糾紛。除此之外,有的情侶在婚前買房的時候,其父母會為其提供幫助,這筆錢款也是需要分清楚的,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情況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也就無法追回錢款。 2、清楚自己的具體狀況在辦理貸款的時候,銀行對貸款的申請人會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條件不符合,貸款申請就可能會被拒絕。也就是說,如果情侶想在結婚前買房,那就要保證自己本身的信用記錄是良好的,並且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等。一旦一方不符合條件,貸款只能由另一方辦理,日後的還貸也將成為一方的債務,這樣的話就很容易引起糾紛。 3、確定好主貸人和次貸人一般來說,在簽訂銀行的借款合同時,男女雙方中只能有一方作為「貸款人」被記錄,另一方只能作為「共同貸款人」被記錄,這就涉及到「主貸人」和「次貸人」的確定問題。由於銀行在審批貸款的時候會參考申請人的收入和年齡,以確定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所以,建議在確定主貸人時較好選擇收入較高,年齡較小的那一方,以免貸款受到影響。 4、協商好還款方式要知道,會辦理婚前貸款買房的人大多是年輕人,可是各種各樣的社交活動,加上日常開銷,這都會是一筆筆不小的開支,很可能發生日後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因此兩個人需要提前商議還款的問題。房屋貸款到底是兩個人共同還款,還是一方獨自承擔,往後的收入應如何進行合理安排,這些都需要雙方提前協商好。
㈥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㈦ 婚前女方購房和父母共同還貸,婚後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如您所述,婚前購買的且登記在您名下的房子,屬於您婚前財產,該房屋所有權屬於您,結婚後與男方無關。
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您的名字後,屬於第二套住房。
㈧ 女兒婚前貸款給父母買房離婚後女婿有財產權嗎
1、女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女方將房屋贈送給父母的,屬於對婚前財產的贈與,男方無權干涉。
2、如果女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婚後還貸的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女方應當返還給男方一半的數額。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