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蘇男子貸款30萬實現女友願望後被分手,女子該不該把錢退給男子
江蘇男子貸款30萬實現女友願望後被分手,女子應該把這筆錢退還給男子,因為女子在給男子發送自己的願望清單的時候,結尾備注的是幫我完成這些願望之後我就嫁給你,所以雙方契約的目的應該是以婚姻為目的,但是顯然,女子只是利用了男子幫助自己買東西,並不會真正的嫁給男子,所以男子才會被分手,因此女子應該退還這筆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錢財。
從我個人而言,我也覺得女子應該把這筆錢退還給男子,兩個人談戀愛本身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對方願意給我們花錢可以,我們也可以主動去要,甚至等價交換都沒有問題,但是打著感情的名義去要一些貴重的東西,甚至超出了對方的經濟水平,這明顯有欺詐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