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共同貸款能否離婚
該案例中,夫妻雙方共同擔保貸款,不影響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但是,由於該貸款是由雙方共同借貸,那麼該貸款應該屬於雙方的共同債務,在雙方離婚後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具體的還款方式和分擔方式,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那麼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B. 夫妻都是黑名單又貸款未還能離婚嗎
可以離婚,但是債務你們自己必須要分清。離婚跟黑名單好像沒有關系
C. 夫妻還房貸期間可以離婚嗎
夫妻還房貸期間可以正常離婚。
夫妻離婚與在婚姻存續期間是否存在共同債務無關,不管是否存在共同債務,都可以進行協議離婚,或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離婚。
對於在婚姻存續期間存立的房屋貸款債務,可以由雙方通過協商來確定該債務如何分割或由誰來承擔,如果協商不成的,則原則上應由雙方共同負責償還。
但是,夫妻在離婚時對房貸債務的承擔或分割約定,僅在夫妻雙方間有效,對於房貸的債權人,在夫妻離婚後,仍有權要求夫妻雙方來共同償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D. 夫妻銀行有貸款能辦離婚手續嗎
離婚跟是否有銀行貸款沒有關系,離婚後雙方仍然應當對該債務承擔共同償還的義務,不過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對該債務的處理進行約定。
E. 房子是夫妻共有財產,但還有貸款未還清,能辦理離婚嗎
離婚和房子的性質沒有任何關系。
F. 夫妻有共同貸款的可以離婚嗎
貸款和離婚是兩碼事兒。
若夫妻有共同貸款不能離婚,銀行肯定比保險公司還賺錢。
辦了貸款就等於給婚姻買了保險。
不過,這明顯的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