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父母幫還房貸離婚怎麼算
一、婚後父母幫還房貸離婚怎麼算
1、婚後父母幫還房貸離婚需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劃分:
(1)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這房產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
(2)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且婚後買房,寫的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財產如何劃分
1、一方個人財產除另有約定外,不得進行劃分;
2、夫妻共同財產自行協議劃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Ⅱ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嗎
如果根據雙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證據,可以認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還貸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資還貸的,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會認定為父母幫助男方還貸,這部分還貸一般視為男方自己的還貸,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所以,離婚時,如果女方要求對婚內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進行分割,法院不會支持。杭州離婚律師專業解答: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嗎
近年來,婚前買房,父母還貸的案例越來越多,杭州離婚律師李曉娟通過最近的司法判例總結,法院對男方婚前貸款買房,登記在男方名下,婚後由男方父母幫忙還貸(男方改為女方是一樣的結論)的這類案件的觀點一般是:
如果根據雙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證據,可以認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還貸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資還貸的,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會認定為父母幫助男方還貸,這部分還貸一般視為男方自己的還貸,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所以,離婚時,如果女方要求對婚內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進行分割,法院不會支持。
杭州離婚律師李曉娟類案分析:
通過這個觀點,我們分析一下我們在杭州辦理離婚案件時經常碰到的這個問題:父母幫忙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如果將這寫還款當作是贈與的話,是贈與個男方個人還是贈與給夫妻雙方的?
李曉娟律師的觀點與開篇法院一般觀點相同,原因如下:
1、一般的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之所以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割,原因在於女方對房屋還貸和房屋增值有貢獻。因為男方婚後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即便婚後用男方個人收入還貸,也是在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女方對房屋是有貢獻的,所以可以分割。
但是,如果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這不是夫妻貢獻,更沒有女方的貢獻,所以李曉娟律師的觀點是,如果婚後父母還貸,這部分離婚時女方不能請求分割。
2、男方與銀行的借貸關系形成於結婚前,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那麼債務屬於男方個人債務。一方婚前個人債務並不會因為締結婚姻關系而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所以,此時男方父母還貸,是幫助男方償還男方個人債務,與女方是無關的。
所以,男方婚前貸款買房,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由自己父母還貸,還貸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在離婚的時候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備註:本文中,男方、女方角色互換,同樣是成立的,只是為了表達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