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夫妻離婚貸款房子怎麼分配
房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時候一定也要明算賬,不要以為感情好就會一直好,等到感情煙消雲散,勞燕分飛後悔就來不及。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後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且雙方有爭議解決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② 夫妻在婚姻中貸款了一套房子 離婚後該如何分配
婚後買房屬夫妻共同財產,同房產證上登記夫妻誰的名字無關。離婚各50房產權;未還房貸債務各承擔50%。對房產可以進行評估,擁有房產的一方支付給另一方現款。
協議分割,協議不成,向法院起訴。
③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房產證加老婆名字,如果離婚請問怎麼分割
當事人結婚前,一方出資購買的房產屬於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後,不動產權屬證書上增加對方姓名的,應當認定為對另一方的贈與,即另一方享有不動產物權。 離婚時該不動產應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