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寫我是他配偶,還寫了我電話號碼請問你有麻煩嗎
一般是信用貸款,朋友不還款的話,貸款公司會給你電話,群眯表示只是朋友,他們不會難為你,就是會給你電話問你朋友的信息。朋友正常還款就沒有問題
㈡ 我們夫妻以前跟他朋友夫妻一起貸款,可我們那份還完了,他朋友的沒有還,在前年我的信用卡的錢被凍結了
你們這個應該叫連保貸款,只要一方沒有準時還款另一方就得把錢還上。不管是多少人一起貸款只要有其中一人還不了,其他人要承擔償還責任。如果不還徵信上就會體現逾期,往後就貸不了款也用不了信用卡。
㈢ 我有一個朋友,他需要用錢到銀行貸款,可是銀行要兩夫妻一起去才能帶貸給他,可是他老婆又不知道他到銀行
如果他老婆去起訴他,他當然屬於詐騙行為
首先需要兩夫妻一起去的才可以貸款,那必然是共同財產
不是代替老婆簽字就可以了,銀行的程序上在貸款問題上是比較嚴格的,代簽也是不行的
如果老婆發現了,起訴法院,你所有的貸款也是不成立的
㈣ 朋友要用我們夫妻貸款,怎麼樣可以拒絕
堅決拒絕,不能為了讓別人開心為難自己。而且,朋友以後還不了貸款,就會變成你的債務。別為自己留後患。
㈤ 我的身份證被別人以夫妻關系貸款幾十萬,怎麼辦
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證實施了犯罪活動,以犯罪論處。
如果只是冒用,尚未構成犯罪的,則按以下處罰:
如果居民身份證或復印件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㈥ 朋友找我做貸款擔保人,我同意了,可是銀行還要我老婆來簽字。我老婆不同意,沒來簽字。這個擔保是否無效
既然銀行交您老婆來簽字 那當然是必須得,她不簽當然無效。
㈦ 別人貸款要夫妻做證明有什麼危害嗎
你如果不怕被套,那就去幫忙,你們一分錢的利益也沒有,,就要給別人承擔責任,這樣你也願意?那你就成了還貸款的人了。
㈧ 我的朋友要用我們夫妻的身份證還有結婚證貸款擔保如果貸款到期之後他還不上要我們還嗎我會承擔連帶責任
戶頭都是你的只能是你在貸款,你朋友只是給你提供抵押擔保,到期不還,銀行行首先找你要錢,實在收不回來,銀行才會處置抵押物,如果抵押物處置變現的錢不夠還銀行的貸款本息和相關應由你負擔的費用,銀行會繼續向你追要的,因為你是貸款人,你朋友最多隻負責抵押物這塊責任,即出現最壞的情況,你貸款無力償還了,你朋友的抵押物可能也保不住了,必須由銀行處置。
㈨ 朋友讓我們夫妻倆去銀行幫忙貸款擔保200萬如何拒絕
就直接拒絕唄,如果你們真的給他擔保了,到時他要是還不上那就把你們夫妻倆給坑人,這錢就得你們夫妻倆還了!
㈩ 我朋友貸款填寫我是配偶關系,我沒有去銀行簽字
這種情況下,對你來說沒有什麼風險的,畢竟你沒有簽字,更沒有法律上的相關文件證明,但是你朋友的話,涉及騙貸,一旦無法還清的話,是觸犯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