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後能以個人名義按揭買房嗎
買房是以夫妻的名義買的,在貸款方面你做主貸人就沒問題了。銀行不會查你老公的。你那個過期的信用記錄去那家銀行寫個情況說明,讓他們幫你老公敲個章,就沒問題了。
2. 本人已婚 想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 房本也只寫自己名字 需要提供對方個人銀行資料嗎
以個人名義貸款,必須當地民政局開具單身證明,否則沒法以個人名義貸款,只能以結婚雙方名義貸款
3. 夫妻婚姻持續的情況下買房子,可以一個人貸款嗎
可以,不過我覺得最好進行公證,這樣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以下是我的看法:
夫妻在婚姻關系沒有破裂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兩人同擁有,首先,你應該要問問自己你們夫妻之間的感情狀況究竟如何。如果你覺得你們之間的感情與錢無關,那麼去公證也就不必要了,因為你明確知道你們的夫妻感情非常好,那也就不需要進行公證。但是很明顯,你既然問出了這個問題,就說明你對你們之間未來的關系的走向並不能完全確定,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去公證處做個公證。這樣一來,對你自己的未來有個保障,如果有一天感情走到了盡頭,那麼你將來也不至於人財兩空。購房者如果想要按揭購房,那麼需要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問題。上面說了這么多,相必你的內心對於該不該個人貸款買房內心已經有了一個答案了,那麼,請遵尋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法。如果你內心相信你的另一半,你也就不需要擔心那麼多,你的問題也就不是問題了。畢竟,日子是需要每個人自己來過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4. 已婚可以單人做房貸么
不可以。要查雙方徵信
5. 已婚 以個人名義辦房子按揭 能辦嗎
結婚了就不能一個人去辦理了。理由你老婆也是權人但是房子卻是你一個人去貸的款。
如果你老婆沒有簽字受權以後搞起來銀行麻煩所以只要你結了婚基本不可能以你一個人的名字去貸款。
還有就是你們雖然共同去辦的貸款但是還貸款的銀行帳號只有一個一般是以男的為主。
還有一種式就是婚後財證公證夫妻倆自己的錢自己得自己的債自己還去公證一下就行了。
6. 婚後可以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嗎
可以以夫妻中符合借款人要求的一方的名義貸款買房。
《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關於借款人要求的規定:
第四條 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 借款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其實婚後是可以一個人貸款買房的。不過婚後要想一個人買房的話,建議進行財產公證。如果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房的時候,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即便房產證上只寫了其中一個人的名字,購買的房子也會被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所以想要婚後一個人貸款買房,同時房子也劃分為個人的財產的話,就需要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因此買房的過程也會比較復雜,要求買房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場,而且夫妻雙方也需要協議約定並辦理公證。不過也可以選擇委託父母出資來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然後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這樣購買的房子也可以算作個人的私有財產
7. 結婚後可以單方貸款買房子嗎
可以的。
《房屋買賣合同》與《銀行按揭貸款合同》(又叫《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分開來,一步步剖析就會一目瞭然。首先先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後買受人又與銀行簽訂《銀行按揭貸款合同》。
《銀行按揭貸款合同》的內容及履行大體過程是:買受人向銀行申請首付款以外的餘款的貸款。銀行核實通過後,將買受人申請的貸款額資金,直接給付給出賣人,並同時辦理房產的抵押手續。買受人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再看《房屋買賣合同》內容及履行大體過程,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付款方式上約定:買受人首付,其餘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因此在銀行將按揭貸款額給付出賣人時,買受人的義務就履行完畢(即全額支付了房款)。
因此房屋在房管部門登記之日起,房屋所有權已經確定,即是買受人所有。在此基礎上,如果買受人是未婚即是個人財產,買受人已婚即是夫妻共同財產(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此時《房屋買賣合同》已履行還畢,但《銀行按揭貸款合同》還要繼續履行還款義務,這就是債務法律關系。那麼如果買受人結婚後《銀行按揭貸款合同》還在履行當中,那麼就算是婚前債務婚後用共同產財償還的情況,因此如果離婚的話,對於共同還債的部份,應補償給婚姻另一方。
8. 已婚女士,想用個人名義按揭買房,以後房產證也只寫自己的名字,這樣可以嗎是首套房,有什麼優惠
可以。 LZ所慮應該是為著萬一離婚時房產所屬擔心。首先看房屋出資方,設小兩口是A和B,A的父母出全資(AB已婚)購房,A簽合同,記A名,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不是婚姻共同財產。其次如果是A的婚前積蓄在婚後買房,也可以認定為個人財產,不過這個...
9. 夫妻一方單獨購房辦理房貸,可以已個人名義貸款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即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2、這樣一來婚後想要自己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那麼就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財產的歸屬,在將來不會因此財產發生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寫一份協議進行公證。
3、另外還可以在婚後委託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也就是說,可以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屋只贈個人一方,最好採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
根據《婚姻法》有關條款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產權證雖只是一方名字,但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想要個人貸款買房最重要的就是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買房過程比較復雜,涉及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登記屬於個人財產的需要雙方協議約定,可以交由專業的律師起草一份協議然後辦理公證,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3、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可以父母代辦貸款買房事項,也就是說以父母出資的名義進行房屋的購買,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視為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