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內財產協議怎麼寫主要是自願放棄婚後所買的按揭房這塊。
婚 內 財 產 協 議 書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系。雙方為了能夠更好的經營家庭,防止因過錯離婚,現將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婚內財產劃分。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原則性意見,特簽訂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因雙方婚前均無個人財產,婚姻存續期間內所有財產均為共同財產。
二、對於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內,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私建小金庫,一旦發現也應納入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對於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男女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家庭帳戶由女方保管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女方有告之的義務,男方有知情的權利。
四、對於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處置夫妻共同財產時,夫妻雙方必須友好協商,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原則共同使用。
五、對於共同財產用於投資的約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內的所有投資,都必須取得對方的同意,否則,若出現虧損、負債,由過錯方一人承擔;如有盈利,則視為雙方共同財產。
六、對於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①男女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按個人債務約定處理;②子女因為非完全 2 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等情況下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七、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後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
八、雙方應當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男女雙方要真誠相待,不得在未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家庭事宜。如有發生一次補償對方1000 元。作為對方私有財產,不視作家庭共有財產使用分配。
九、如不幸兩人離婚(雙方無其他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如下: 1、若女方在男方無約定過錯的情況下提出離婚,女方一次性補償男方1 萬元,雙方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2、若男方在女方無過錯的情況下提出離婚,依照婚齡遞增補償金,每一年為2 萬元,男方一次性補償給女方婚齡N 年*2 萬元的金額。雙方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3、婚生孩子隨女方直接撫養生活,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支付撫養費。按年收入的40%(每月最低不得低於2000 元)支付,每月由銀行從男方工資帳戶直接轉帳到撫養方指定的帳戶,直到孩子大學畢業為止。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有探望權。每月8 天,在不影響孩子學習和生活的前提下,可由男方確定探望時間。
十、如果男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他人同居、重婚、欺騙、撒謊、家庭暴力、婆媳問題、遺棄、虐待、吸毒、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女兒的撫養等按以下約定處理: 1、婚生女兒隨女方直接撫養生活,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給女兒撫養費方支付年收入的50%(每月最低不得低於2200 元)支付,每月由銀行從男方工資 3 帳戶直接轉帳到撫養方指定的帳戶,直到孩子大學畢業為止。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有4 天的探望權,具體時間由女方確定。 2、男方(註:過錯方)只能享有並帶走夫妻共有財產總價值20%的價值,其餘夫妻共有財產的所有權(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債權及其他大件物品)歸另一方所有;或自願放棄家庭全部財產,由另外一方所得。 3、男方(註:過錯方)在離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賠償另一方人民幣20 萬元。
十一、如若女方為過錯方,則婚生孩子由男方直接撫養生活,不直接撫養的一方給孩子撫養方支付年收入的30%,直到孩子大學畢業為止。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有4 天的探望權,具體時間由男方確定。只能享有並帶走夫妻共有財產總價值的40%的價值,其餘夫妻共有財產的所有權歸另一方所有。在離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賠償另一方人民幣5 萬元。
十二、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十三、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加以解決。雙方自願簽定,清楚了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以上僅供參考
2.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需要寫個什麼協議證明為夫妻共有財產。
雙方簽訂財產協議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 有貸款的房產能否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公證
公證員在接待公證咨詢的過程中,會經常被咨詢「有貸款的房產能否辦理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哈爾濱公證處的丁龍公證員認為:有貸款的房產可以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法律依據: 1、《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指導意見》第五條: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可以對全部夫妻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對部分夫妻財產進行約定; 可以對婚後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對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 可以進行概括性約定,也可以進行具體性約定;可以對財產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約定,也可以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進行約定;
4. 有按揭房離婚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男方:XX,漢族,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X
女方:XX,漢族,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X
雙方於X年X月認識,於XX年XX月XX日在XX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個女兒,名XX尹。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1、 女兒XXX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女方應當承擔的撫養費應於離婚手續辦理完畢的次月起開始支付,撫養費金額為XX元/月,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之間,直至女兒年滿18歲。(撫養費直接支付到男方指定的XXXXXXX,賬號XXXXXXXXX)。
2、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女方可隨時探望對方撫養的孩子(女方每月可帶孩子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撫養孩子一方,撫養孩子一方保證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時間不少於三天不超過五天。)
3、為了給女兒更好的健康及教育環境,當女兒發生需要住院治療的疾病所產生的醫療費由男女雙方各承擔一半;因女兒就讀重點教育機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的擇校費及接受高等教育的學費雙方各承擔一半,本條不受女兒18歲年齡的限制。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位於XXX市XXX區XXX路XXX號XXXX區XX棟1XXX室房屋狀態為銀行抵押按揭房產,房屋主貸款人為男方,現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歸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房屋補償款。女方在收到男方支付的房屋補償款之前仍然享受該房產的居住權並有權拒絕男方要求配合辦理過戶房屋的請求,女方在收到男方支付的房屋補償款後不再享受該房產的任何權利,女方有義務按照男方的要求配合男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女方不再提其他附加條件。
2、男方向女方支付房產補償款人民幣XX萬元(大寫:人民幣XX萬元),支付方式為辦理完離婚手續後6個月之內,男方將該房屋補償款支付到女方指定的賬戶。如果男方在6個月內無法支付房屋補償款,或者男方明確表示在6個月內無法支付補償款,雙方應當將房產變賣,從變賣房產的款項中女方仍然分割其中的XX萬元。在房產變賣過程中雙方均需履行房產過戶義務。
3、因房屋過戶產生的交通費等費用雙方各自承擔,因房產過戶房產管理部門收取的稅費由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4、房屋內共同購置的家用電器中,冰箱以及安裝在主卧室的電視機、空調歸女方所有,其餘歸男方所有,雙方各自的個人生活用品衣服歸各自所有。辦理完離婚手續後,雙方即可進行交接。
5、除上述1-4條外,雙方共同確認再也沒有其他共同財產爭議。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除上述所列財產之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6個月有隱瞞、虛報、轉移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且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一方無權分割該部分財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七、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5. 夫妻婚後財產約定協議,房屋所有權歸女方,房子是按揭貸款的,但房產證為男方的名字,此協議公證有效嗎
你的表述有問題啊,「判」是只能有法院裁決的,協議離婚不用上法院的不能叫判,只是你們自己商議如何分割共有財產而已。所以我看很多人的答案都誤會了。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析產公證的,有這個公證房管那邊才能給過戶的。
如果有由法院判決離婚的,裁決書有處置這個房產的內容的,可以直接憑裁決書(或者調解書)辦理過戶,不用再辦理析產協議。
6. 婚前一方首付、婚後共同還貸,並寫下協議書、房子是共同財產,這樣的協議有效嗎
有人認為,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按揭購買,但婚後雙方共同償還了貸款,而且房屋也是雙方共同使用,並且是為夫妻共同生活而為的行為,因此整個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以共同財產處理。
也有人認為,婚前一方給付的部份房款及房屋增值價值應屬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部份及增值部分應屬夫妻共同財產。
案例:
婚前一方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小霞與小亮於2003年10月結婚,小亮於婚前購置了黃埔大道的一套房產,二人結婚後一直共同供樓還貸,從2003年10月至2011年10月,八年間,小霞共還款10萬元左右。後來由於性格不合,二人矛盾不斷,長期分居。小霞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小亮支付補償款40萬余元(包括供樓款及增值部分)。
越秀區法院審理認為:該房產是小亮婚前購買,屬其個人財產,應歸小亮所有。但該房屋是向銀行貸款所買,購買後一直向銀行還貸,婚後發生的供樓款屬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小亮應按已發生的供樓款項二分之一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補償給小霞。
律師觀點: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共同還貸的,毫無疑問,該房屋應當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配偶一方享有債權,夫妻雙方存在一個債權債務關系,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予以返還的權利。
法規引用
《 婚姻法 》
《 婚姻法解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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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夫妻雙方婚後做財產約定,財產約定書這么寫符不符合法律規定
協議是有效的,但因為涉及到房屋贈與問題,因為法律規定贈與是可以撤銷的,建議你進行公證,公證後的贈與就不能撤銷了。
8. 婚後夫妻雙方簽訂的關於財產的協議有效嗎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婚內財產經雙方協議,如果分配合理,雙方協議時沒有發生違法的要挾之類的,是有效的。但婚內財產協議存在三種無效情形:(1)財產歸子女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後子女的撫養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著。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共有,但實際又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9. 「夫妻房產婚內協議書」該如何寫
夫妻婚內購房協議書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為改善住房條件,男女雙方共同出資欲購買 市 區 幢 單元 室住房一套。為避免今後因離婚而導致雙方就此發生相應糾紛,根據《合同法》和《婚姻法》的規定,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本合同所有約定條款,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條款和目的的基礎之上真實意思表示,無脅迫、欺詐等情形。
二、男女雙方共同投資,欲購買一套位於 市 區 幢 單元 室的商品房。房產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萬元),房屋總面積 平方米,其中首付 元整,向銀行貸款 元整。
三、房屋首付款 元,其中由男方出資 元,占總房款的 。女方出資 元,占 。剩餘房款 元向銀行借貸。
四、該房產的貸款及第三條所述的債務,雙方按照份額承擔債務。向銀行借貸 元,貸款期限 年,本息和共 元,分 個月還清,每月需還 元。其中,男方每月需還 元,占 ;女方每月需還 元,占 。
五、雙方共同約定,雙方以其出資購房額佔有房屋產權,男方占本房產 % 所有權,女方占本房產 % 所有權。
六、雙方在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時,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辦理房產權屬登記,房產證要依法載明房產共有比例情況。辦證所需稅費由雙方按出資比例分擔,產權證由 方負責保管。
七、雙方應當及時、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全部約定,如果一方故意違約或解除合同,須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 元的經濟損失。
八、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等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由雙方共同承擔,所得補償由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本協議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協議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男方: 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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