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能用父母的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嗎
不能,必須是本人的房子
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預)售合同或意向書;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7.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抵押貸款所需材料
:
1、個人身份證件、戶口本、居住地址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個人收入證明或資產狀況證明;
3、抵押房屋的產權證明;
4、若申請人以他人房產作抵押,還需提供房產權屬人(含共有人)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等;
5、若指定銀行,還需要滿足該銀行要求的其它證件。
住房抵押貸款擔保具體流程:
1、客戶名下的房產首先是可以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的大產權房屋;
2、辦理抵押貸款申請;
3、評估機構對客戶提供有自有房產進行評估,並提交房產評估報告。
4、辦理房產保險手續及相應的貸款審批手續,貸款額度最高可達評估價值的80%。
5、客戶持房產證、借款合同到房產所在區縣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抵押登記辦妥後,銀行方可發放貸款。
參考資料:房產經濟網
❷ 家長用孩子的房子抵押貸款怎麼處理
排除復雜的關系不說,單從法律上看,房產證上如果只有你一個名字,沒有共有人的話,那麼這個房子百分百屬於你。隨便你怎麼處置。 但從家庭關繫上看。就得看你爸心理到底是怎麼想的了,如果只是缺錢,要貸點款增加點流動性,而不是為了想從你這要回這房子,那我建議還是「幫」你爸貸吧。 其他情況不建議你同意抵押貸款了。
❸ 父母拿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怎麼房本會突然出現兒女的名字
是不是女兒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的把房子過戶到了自己的名下,這是一種侵權行為,父母可以起訴維權。
❹ 父母房產證抵押貸款可以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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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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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房子是父母的子女可以拿來辦理抵押貸款嗎
根據當前的情況知道是無法辦貸款的。父母的房產證,只有父母本人才能用其做抵押辦理貸款。也就是說,若是你確實是需要錢,也只能由其父母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或經由其父母同意並簽訂相關書面同意書)獲得錢後交由給他,而不能由本人直接用其辦理。
❻ 父母的房子子女能用來抵押貸款嗎
若您需要辦理個人消費類貸款,抵押物應滿足以下條件: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❼ 父母將名下房產用於子女貸款是什麼行為
可以,但是需要父母出面同意! 房屋抵押貸款最長可貸款年限為依-三0年 申請條件:住宅、商品房等(產權清晰,房產到客戶名下三年以內) 抵押人或借款人(年齡在貳5-55周歲,身體健康) 徵信情況貳四個月內不能連續三次逾期,不能累計陸次逾期, 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 准備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件,戶口本以及復印件,婚姻證明、工作單位證明等。 申請條件 一、貸款申請書(貸款用途/金額/年限/還款來源) 二、房屋所有權證 三、工作、收入證明(夫妻雙方) 四、戶口薄(夫妻雙方) 五、身份證(夫妻雙方) 六、結婚證 七、個人資產或財力證明,如銀行存摺、汽車行駛證等復印件 備註:離婚(含喪偶)未婚的需有關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共有房設立抵押須交有效的共有人的同意書。 折疊編輯本段申貸要件 依.房產證 貳.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四.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5.收入證明 陸.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漆.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吧.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產抵押,向貸款人申請用於個人合法合規用途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用途包括個人購房、購車、消費、經營及其他合規合法等多種用途
❽ 父母房子拿去銀行抵押貸款
因繼承產生的物權變動,需要進行過戶登記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在抵押期間是可以辦理過戶的,但相應的抵押權也發生了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等而取得物權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一條 非依法律行為享有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九條 抵押權的效力對抵押物處分權的影響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