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是公公婆婆蓋的,貸款是老公還得大姑姐有資格一直住娘家嗎
這房子的產權如有你公婆和老公共同擁有的,你大姑姐是應該有權利住娘家的,即使是你們自己的房子,也大度一些,總是一家子,善待總會有善報的!
2. 女孩嫁人後戶口在娘家,想貸款可是娘家父母還貸著款像這樣情況可以貸款嗎
可以,你們的貸款不沖突,你已經嫁人了,跟你家裡人沒有關系,父母是父母,孩子是孩子,法律上債務問題不是家庭問題,是個人問題!
3. 婚後買房子,婆家娘家還有我們倆都湊的首付,我們倆的名字,但老公工資卻給公婆,以公婆名義去還貸款
婚前雙方父母首付,是雙方父母的債權。婚後還貸是夫妻共同共有。要是離婚,房產分割,孩子哺乳期內屬於女方,男方支付撫養費。
4. 我父母跟公婆共同出錢買房子,為什麼說公婆過來住就硬氣了
其實婚姻中的感情都是彼此慢慢換來的。你用心去做,他做的好的你表揚,做得不對的地方,你做榜樣,時間久了他也會明白的,而且會更愛你,你們的感情也會更牢固。
我媽媽每次打電話都囑咐我:好好對他父母,老人不容易········好好照顧他和孩子,別吵架,有話好好說······
有時候我生氣了,也敢跟我媽訴訴苦,因為我知道我媽只會安慰我、開導我,絕對不會去說我愛人不好。其實再怎麼生氣,那也是我愛的人,我也不希望我媽媽說他不好,所以我媽媽這點做的很好,因此我愛人也對我我媽很好,也很尊敬。
我結婚的時候,愛人的父母不是很滿意,覺得我是居民不會跟他們兒子長久,結了婚也對我們不聞不問的,有了孩子他父母也不在乎,整天給哥哥家看孩子,我就辭職自己帶著,這么多年了,雖然心裡有時也不舒服,但從沒跟他父母抱怨過,做我該做的,他們也對我無話可說了。下個月初他爸爸生日,我都提早再問他想怎麼過,都准備什麼菜······
家不是講理的地方,多包容,多理解,用愛心去維系每一分情感吧,我們的愛不會因為付出而減少的
5. 婆婆在娘家出錢買房時,要求寫她的名字應該怎麼辦
人都是將心比心的,如果自己的女兒在婆家這么被人對待,你又何嘗不會心疼呢。那麼,兒媳也是一樣的,她也有父母,和兒媳和睦相處,家庭也才能和諧,兒子也才不至於夾在中間難做人。
作為女人,在婆媳關系中,盡到自己的本分,孝順公婆,照顧好家庭,真的不容易。在大是大非面前,女人也一定要堅守自己的原則和底線,婆媳之間不能一味的忍讓、遷就,這樣只會讓人覺得你好欺負,結果適得其反,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你的讓步的。
最後,希望所有做婆婆的女人都能善待自己的兒媳,處理好婆媳關系,也希望所有做兒媳的女人不再軟弱,不再一味忍耐,盡到本分,孝順公婆。
6. 我家出錢買的婚房該讓公公婆婆來住嗎
1: 如果房子是你老公掙錢買的,那你就不能不讓你公婆來住。
2: 但是你們這種情況我認為他父母不應該來住。難道養了個兒子就了不起了,就應該傍著兒子的關系來占女方的便宜?難道女方的父母把女兒養大成人就不幸苦?
3: 如果說女方家裡很有錢,幫補一下男方家人也是可以的。但從樓主的敘述中感覺樓主家裡也並非是大富大貴的有錢人,那30萬也可能是樓主父母一輩子的積蓄,那按道理說女方的父母就不該來住嗎,如果兩家老人和孩子住在一起這行得通嗎?顯然是不可能的,那隻有兩家老人都不來住才是合理的,憑什麼就男方的父母來住呀?
4:那些說要讓他父母來住的我想多數都是男性吧,他們那麼說大都出於他們的私心,或者是傳統的男尊女卑的心態,認為只要女的嫁給男的,那女人的一切都該屬於男方。
5:如果我的孩子長大了我也不會依傍著孩子,我自己有能力就自己買房子,沒能力就住在老房子也可以,雖然老一點舊一點但是不給孩子添麻煩。而且還自得其樂,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必竟和年輕人不同。偶爾去看看孩子們也就很滿足了。
7. 婆婆逼兒媳讓娘家父母貸款還債,兒媳拿出離婚協議書:「簽字吧」,怎麼辦
張雅雖然脾氣好,但也不是逆來順受的,一來二去的總是會頂撞婆婆幾句,好在黃昊大多數情況下也是站在張雅這邊,張雅想著也不願為難丈夫。
生活中總有意外,黃昊的公司雖然小但一直也算運營的不錯,可沒想到,一次項目中,對方卷錢跑路了,黃昊的公司一下子陷入困境,還欠了不少外債。
張雅知道後,安慰黃昊,告訴他不管怎麼樣她都陪在他身邊,和他一起渡過難關。可是,外債不是一筆小數目,拖得越久空缺越大。於是,張雅和黃昊商量著,要不把房子賣了,拿錢先救急,黃昊下了下決心,也同意了。
可這事不知道怎麼的,被張雅的婆婆知道了,她死活不同意賣房子,她哭著喊著這房子是他們老兩口給兒子掙出來的,張雅這個想法就是吞他們家的錢。
然而,那套房子張雅也是出了錢了,當初買房子的時候,首付是一家一半。所以,張雅提出這樣的建議,真的不是想置身於世外,而是想要和黃昊共度難關。
面對婆婆的反對,剛開始張雅還好好和她溝通,可讓她沒有想到的是,婆婆一門心思想要張雅出錢還債,甚至還讓張雅回娘家,讓娘家父母把老房子賣了。
張雅氣急敗壞,質問婆婆憑什麼要讓她的父母賣房,誰知道婆婆竟拿出了一份民間借款協議,並對張雅說:「兒媳,你把這個拿回去給你爸媽看看,讓他們想辦法借點錢,這樣大家都不用賣房子了!」
情感分析:
婆媳之間的矛盾總是不可避免的,小的摩擦也總是會有,這個時候,女人的情商和男人的態度就十分重要了。
在面對婆媳之間不可避免的矛盾時,日常瑣事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家庭和睦就好。但只要涉及到原則性的問題是,女人就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清醒,要堅持自己的原則,不能因為愛,而傷害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特別是涉及財產方面的,女人在結婚時也許看中男人的財力,但這絕對不是唯一的標准;也許在戀愛時,你不求他的財力,但至少在婚姻里,你也不要拉著家人背負莫名的債務。
不是說夫妻不能同甘共苦,只是在這方面,還是要多給自己留個心眼,保障好自己的人身和經濟利益。
再者,夫妻之間互相幫助是人之常情,但這種幫助不該是算計,更不該只讓一方付出,另一方卻覺得理所應當。
所以,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在婚姻里都要學會換位思考,不要遇事就只考慮自己,然後道德綁架對方,覺得對方不答應、不去做,就是不愛或者不真誠。
8. 我爸媽出錢買的房子,現在老公要把婆婆接過來,我不答應可以嗎
如果是我父母出錢給我買的房子,我老公要是把我婆婆接過來一起住,我是十二分的不願意,憑什麼我買的房子,要讓婆婆來住,你說來住上一段時間就回去我可以接受,但是常住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出錢的時候一分不給,住的時候倒跑的挺快了,再說了現在人為什麼總是讓男方一定要買婚房,就是因為不想跟公婆一起住,因為矛盾太多了,本來你們過的挺幸福的,現在把婆婆接過來,肯定有吵不完的架,所以她來住上半個月可以,想要長住絕對不可能。
9. 父母出錢付首付,名字為父母的,貸款有老公還,離婚後我能得到什麼
誰的父母?你老公的父母嗎?如果是公婆出資付首付,你老公還的貸款,如果婚前你老公已經將貸款還完,你們又沒有就房屋產權做過特別的聲明和公證,那房子的產權歸公婆和你老公所有,你沒有房屋的產權。但如果你們結婚之後你老公仍有還貸,那即使還貸是你老公一個人出資也視為夫妻共同償還貸款,你可以得到夫妻共同還貸這部分的一部分,具體多少如果你們自己存在爭執可能要由法官來裁判。如果房屋的首付是由娘家父母出的錢,如果你們離婚的話,你只需要返還你老公部分還貸的款項,房屋的產權仍由你父母和你所有。當然,以上的一切都需要你提供相關的證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