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對象 > 貸款買的房房貸一直是父母還

貸款買的房房貸一直是父母還

發布時間:2021-05-09 12:07:56

㈠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㈡ 我父母買的房,房貸也是我父母還,現在要離婚這么辦

本律師負責任地回答您:如果有證據證實購房貸款是你父親申請辦理的,又有證據可以證實你婚後仍然是你父親再還貸款,那麼假如離婚,你的配偶是不能「分到結婚後還房貸的錢」的。

父母貸款買的房子 但是一直都是女兒在還房貸 現在可以直接過戶給女兒嗎

無論房子的貸款由誰來還,若是父母想把房子給女兒,就可以直接過戶到女兒名下。

㈣ 房子是父母付的首付貸款買的,也登記在父母名下,但是貸款都是我跟我老婆還的,是一直以父母的名義去還,

如果是繼承的話,你和其他的兄妹是同等繼承的,但是你說到貸款是你和你老婆還的,這在法律上是繼承可以比例大些。你想證明貸款是你還的其實很簡單,你每個月從你的賬戶轉賬到你父母的還貸款的賬戶上就可以證明了

㈤ 婚前父母按揭給買的房,貸款也一直父母給還,婚後貸款也還是父母給還,但是還款的銀行卡是自己的名字。

房屋屬於男方個人財產,與女方無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㈥ 貸款買的房子,但房貸一直都是我父母在還。現在女方要離婚,該怎麼分房產

從法律角度看,房產夫妻雙方擁有,而且產權證都是雙方名字,你只能從道德上協商解決。

㈦ 房子按揭開始是父母還貸款,最後無力償還了該咋辦

①直接把房子賣掉
從以上 分析來看,處理「斷 i供」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找到買主,然後用買主交來的購房款,還清銀行貸款,再辦理過戶。但這種做法需要買主將全部房價款交給業主先還銀行貸款。如果業主在還清貸款後不配合買主辦理過戶,買主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實踐中通過這種方式來交易成功的不多。
從目前泉州市場的具體情況來看,很多人都把房子作為二手房交給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尋找買主,然後簽訂一個買賣合同,並進行公證。
②轉按揭降低損失
一直以來,轉按揭的處理被各界視為解決無力還款的最好方法。當購房者無法再償還銀行貸款時,將自己的房子賣給有能力還款的買家,並對餘下部分貸款通過銀行辦理轉按揭。通過轉按揭,由買主和貸款銀行建立新的借貸關系,避免了一次性將全部房價款交給業主償還貸款的風險。這樣,業主的經濟損失將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也可以避免買主的風險。但,目前泉州的房貸銀行並未開展轉按揭業務。
③調整貸款年限
當購房者的還貸能力出現問題時,購房者可以要求銀行調整貸款年限。比如,購房者當時申請的還款期限是十年,這時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延長至二十年歸還;同樣的,如果購房人當初申請的還款期限是二十年,而後自己的還貸能力增強,即可要求銀行縮短還貸時間。不過,不論是縮短或延長貸款年限,購房者只能要求銀行變更一次。

㈧ 婚前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是我的名字,房子有貸款。但是一直由父母還房貸。請問這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屬於。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三》規定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8)貸款買的房房貸一直是父母還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阿珍與阿軍於2007年間經人介紹認識,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雙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軍向梅江區法院起訴,請求離婚。

在庭審中,阿珍同意離婚,雙方確認無夫妻共同債權債務,但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上產生分歧。

據阿軍說,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遷,阿軍用征地拆遷補償款於2005年6月購買的。婚後,阿珍要求在房產證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離婚。阿軍為了息事寧人,維護一個來之不易組建起來的家庭,違心與阿珍到住建局辦理了加名手續。

阿軍認為,在2010年9月房產證登記增加阿珍名字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行為。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阿軍還提供了住建局存檔的權屬人為「阿軍」個人的房產證和添加阿珍簽名的申請書。

對此說法,阿珍卻有不同意見。她表示與阿軍結婚後,全心全意照顧家庭,還做工幫補家用,並幫阿軍歸還了其個人債務,所以是阿軍自願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權。

梅江區法院審理後作出了准予原告阿軍與被告阿珍離婚,住房歸原告阿軍所有,並由原告阿軍支付房屋價值折款21.5萬元給被告阿珍的一審判決。

判決後,阿軍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訴。

今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後,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維持了一審判決。

法官說法

不動產物權變更依法登記,有法律效力

二審經辦法官表示,在該案中,雖然該套房在雙方結婚前的產權登記為阿軍個人所有,但在結婚後雙方向房管部門申請加名,套房的產權變更登記為阿軍、阿珍共同擁有。

依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阿軍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㈨ 我貸款買的房首付全是我父母拿的,每月還款也是我還,現在要離婚了房子怎麼分配

我國法院主要有兩種判例。第一種判例認為,取得房產證這種結果,是婚前所訂立的合同及付款的行為所產生的,應認定該房屋為婚前財產,只不過分割時,婚姻存續期間的銀行貸款視為個人婚前債務,在離婚時需給對方一定補償。另一種判例認為,雖然房屋是在婚前以個人名義辦理的房貸,但婚後卻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並在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該房屋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閱讀全文

與貸款買的房房貸一直是父母還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一年沒工作收入買房可以貸款 瀏覽:813
上海身份證件貸款 瀏覽:440
建設銀行抵押貸款二次查徵信 瀏覽:928
買車無息貸款多久到賬 瀏覽:442
住房貸款計算器手機 瀏覽:305
房子25年以上抵押貸款 瀏覽:947
個體戶貸款2年無息貸款可以借營業執照嗎 瀏覽:112
無息貸款報銷保險 瀏覽:995
工商銀行貸款工作證明格式寫錯 瀏覽:671
房產銀行可以二次抵押貸款 瀏覽:356
正規小額貸款平台前十 瀏覽:235
銀行貸款工作履歷 瀏覽:193
在網上貸款合法么 瀏覽:730
貸款時銀行流水計算方法 瀏覽:700
支付寶學生小額貸款平台 瀏覽:955
在手機中國銀行上能貸款嗎 瀏覽:651
農村信用社貸款證到期補辦 瀏覽:865
手機貸款和銀行貸款哪個利息更低 瀏覽:263
天津創業無息貸款 瀏覽:842